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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83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事前行政补偿

【答案】事前行政补偿指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前实施的补偿,包括行政补偿决定及实施行为均发生在损失产生之前,以及行政补偿决定作出在实际损失发生之前而补偿的给付行为发生在损害过程之中或损害发生之后两种形式。

2. 行政追偿

【答案】行政追偿,又称行政求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追偿有两个条件:

①赔偿义务机关己经向赔偿请求人,即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支付了贴偿金; 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了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损失,且其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3.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答案】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是指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第三人应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③经本人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而参加本诉已经开始但未终结的诉讼。

4. 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为

【答案】这是基于行政主体主观意志参与程度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在法律对行为适用条件有明确而详细规定的条件下,行政主体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无法参与主观意志,没有裁量的余地。但是,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的行政行为都作出详细规定,故有时只规定一种行为原则或行为的幅度在这种条件下,行政主体作出行为时有一定的栽量余地,故称栽量行为

区别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的法律意义在于:

①羁束行政行为只发生违法与否的问题,不发生适当与否的问题; 而裁量行政行为一般只发生是否合理间题(在裁量权限范围内),不发生是否合法的问题。

②羁束行政行为只受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约束,而裁量行政行为主要受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约束。 ③从法律救济上说,羁束行政行为接受行政审查和司法审查,在范围上基本不受限制,而裁量行政行为接受行政审查和司法审查,在范围上有很大的限制。

5. 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具体行政行为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

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具体行政行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和具体化,属于某个个人或组织,或者某一具体社会事项。

6. 共同诉讼

【答案】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一力一或双力一人以上的诉讼。称为共同诉讼。原告为一人以上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为二人以上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统称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的构成条件有:

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必须是二人以上;

②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

二、简答题

7. 简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案】行政诉讼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并向其提供法律救济,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起诉的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8. 简述行政法上的说明理由制度。

【答案】行政法上的说明理由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因素、法律依据以及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等因素。

(1)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内容及其规则

①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理由是指用于支撑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a. 事实依据。事实依据是法律事实依据,即被合法证据所证实了的客观事实。事实依据对行政机关说明理由产生如下规则:第一,禁止主观臆断规则。行政机关不得以主观臆断的“法律事实”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并将这种“法律事实”强加于行政相对人。第二,符合证明逻辑规则。在遵循证明逻辑规则的条件下,法律事实能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的真实性。第三,主要事实依据规则。主要事实依据是指足以影响行政行为性质或行政机关是否作出、改变和废除行政行为等情况的事实依据。

b.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是指用于支撑行政行为具有合法性的法律规范。法律依据对行政机关说明理由产生如下规则:第一,全面展不法律规则; 第二,法律冲突择上规则; 第三,排除非法律性规范规则。

②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指用于支撑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事实依据

和法律依据。

a. 筛选事实。筛选事实产生如下规则:第一,排除非法证据规则; 第二,遵循因果联系规则; 第三,疑惑事实从无规则。

b. 选择法律。选择法律产生如下规则:第一,遵守惯例公理规则; 第二,体现政策形势规则; 第三,符合公共利益规则。

(2)不说明或错误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效力

①行政机关不说明行政行为的理由有两种情况:

a. 法定可以不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

如果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向其说明行政行为的理由,那么对行政相对人来说,他可能获得了公正的对待; 但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却可能丧失了应有的行政效率。因此,不少国家的行政程序法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不说明行政行为理由的若干情况。

b. 法定必须说明理由但行政机关没有说明行政行为理由。

第一,主动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这类行政行为在作出时,行政机关必须随即说明行政行为的理由。

第二,依请求说明理由的行政行为。这类行政行为在作出时,不需要说明行政行为的理由,但事后如果行政相对人提出请求,行政机关必须说明行政行为的理由。

②说明理由错误的行政行为效力

a. 行政机关就行政行为所作的说明理由经复议或诉讼审查是错误的,但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提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能支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不应影响行政行为的效力。但这些证据和规范性文件不能是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后收集的。

b. 行政机关就行政行为所作的说明理由经复议或诉讼审查是错误的,而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也不能支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则应当认定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

9. 行政委托的条件和规则有哪些?

【答案】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或私权利组织行使某种行政职能、办理某种行政事务。行政委托的条件和规则包括:

(1)委托必须有法定依据。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可以委托时,才能委托。没有法定依据的委托,叫做自行委托,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

(2)委托行政机关必须拥有法定权限。委托机关在进行行政委托时,其委托给受委托人的公权力必须是其自身合法拥有的职权。如果行政机关把一项本身不拥有的公权力委托给受委托人行使,这显然是滥用职权,超越权限的委托当然无效。

(3)行政委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行政委托的事务是具体行政行为,而“制裁是强制行为,行政机关对个人所施加的制裁肯定是对公民的财产、自由以及生命的侵犯。行使司法职能的那种行政程序可以在使它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的理想这样一种方式下加以组成。”

(4)行政委托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行政委托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