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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818经济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正当竞争

【答案】正当竟争是指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经营者,为争取受益最大化,以其他利害关系人为对手,采用能够争取交易机会的商业策略去争取市场的行为。正当竞争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技术革新、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

2. 发起设立

【答案】发起设立亦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3. 私营企业

【答案】私营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这类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兴办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产经营方式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4. 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监管

【答案】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力法,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和改进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有效的银行内控机制对于防范日益增长的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具有非同寻常的作用。

5. 经济法的制定与经济立法

【答案】(1)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2)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

6. 市场绩效

【答案】市场绩效是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市场效果评价。市场绩效成为研究者政策建议的依据,也是决定反垄断措施的基础。市场绩效的评价,大多集中在资源利用效率、技术进步和分配公平等方面。

二、简答题

7. 什么是价格听证制度?

【答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是指定价机关依法制定或者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听证会形式,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活动。价格听证制度的特征包括:

(1)政府组织。价格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

(2)听证人的特殊要求。听证会设3名至5名听证人,听证人是代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门听取听证会意见的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部分听证人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担任;

(3)听证参与人的特殊要求。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2/5。听证会可以一次举行,也可以分次举行。

8. 营业税法有哪些基本内容?

【答案】(1)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指以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即“应税劳务”)发生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收入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2)营业税的内容《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我国营业税法的主要内容。

①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②税目和税率

营业税共设9个税目: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税率低,档次较少,计税简便,全部9个税目只有3档税率 ③应纳税额计算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提供劳务或销售商品的收入,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X 税率。 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⑤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⑥纳税地点

a.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以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为纳税地点;

b. 提供建筑业劳务以劳务发生地为纳税地点;

c. 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的,以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为纳税地点;

d. 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以土地不动产、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9. 简述我国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答案】建设用地管理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征用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4)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5)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给予补偿,并原则上规定了补偿费用的标准,以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

(6)对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等也作出相应的规定。

10.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答案】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此时,该无权代理可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表见代理制度的构成要件为:

(1)行为人无代理权。

行为人在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民事行为时,并无代理权。所谓无代理权,仅指行为人对于正在实施的民事行为无代理权,包括根本未取得过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以及曾经取得的代理权已归于消灭。

(2)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拥有代理权。

这一要件要求交易相对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善意”是指当特定法律状态不存在时,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存在有特定的法律状态。此时,交易相对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证明自己的确有理由相信存在有特定的法律状态。通常情况下,交易相对人善意的情形:

①被代理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向第三人表示以他人为自己的代理人,而事实上他并未对该他人进行授权或未就特定民事行为对该他人进行授权,交易相对人信赖被代理人的表示而与该他人为交易。

②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但尚未收回代理证书,交易相对人基于对代理证书的信赖,与行为人进行交易。

③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公示代理关系终止的事实并收回代理人持有的代理证书,造成第三人不知代理关系终止而仍与代理人为交易。

④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但被代理人能够证明行为人持有的介绍信或空白合同书系“盗用”的,不发生表见代理制度的适用。

(3)交易相对人基于对行为人拥有代理权的信赖,与行为人进行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