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869法学综合之知识产权法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驰名商标
【答案】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它是一个国际通用的法律术语。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相比,其特征主要有:
①驰名商标使用的时间比较长;
②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
③驰名商标为公众所熟知;
④驰名商标的构成要素更具有显著性;
⑤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其特殊性。
2. 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答案】技术信息,是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力一面的技术知识。
经营信息,是指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以,及与经营者的金融、投资、采购、销售、财务、分配有关的信息情报。
经营信息和技术秘密作为商业秘密都是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带来竟争优势的经验类信息。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点:
(1)技术信息侧重于指工业中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经营信息则是指企业、事业在经营管理中的知识和经验,除了工业、制造业外,还涉及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业等广义的产业领域。
(2)技术秘密比起商务秘密具有更明显的财产价值。对技术秘密的认定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而经营信息在构成条件和范围上存在较多不易确定的地方
3. 产品发明与方法发明
【答案】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具有特定性质的可移动的有形体,如机器、设备、仪表、物质等发明。产品发明取得专利后,称为产品专利。
方法发明,指把一种物品变为另一种物品所使用的或制造一种产品的具有特性的方法和手段。方法发明取得专利后,称为方法专利。
4. 商业秘密权和专利权
【答案】(1)商业秘密权是一种财产权,即商业秘密的合法控制人采取保密措施,依法对其
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专有使用权。专利权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它是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或专有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小得利用该专利技术。
二者都属无形财产权,权利人得基于其权利排除他人之干扰,其权利受法律保护。
(2)区别
①专利权的取得,具有国家授予的特点; 而商业秘密权的取得无须国家授权,只要其符合法律的规定,便可自动受到法律的保护。
②专利权往往有时间限制; 而商业秘密具有保密性,只要其不泄露出去,商业秘密就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
③专利权在效力上具有较强的排他性,权利人可以排斥他人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对同一知识产品的利用; 而商业秘密权只具有相对的排他性,权利人不能禁止他人对自己开发的商业秘密进行营利性使用。
④专利技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而在商业秘密中,技术秘密的创造性有高有低,商业信息通常无明显的创造性。
5.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答案】民问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一般认为,它包括语言形式(民间故事、民间诗歌等)、音乐形式(民歌、民间器乐等)、动作形式(民间舞蹈及戏剧等)以及用物质材料体现的形式(绘画、雕塑、工艺品、编织品等)。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集体性;
②长期性;
③变异性;
④继承性。
国际上一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称为“民间文学表现形式”,以区别于普通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我国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具体保护内容和保护方式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6. 商标第二含义
【答案】商标“第二含义”,是指直接表达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产地等特点的叙述性文字、图形等或其组合,经过长期使用后,产生了原叙述性含义以外的、具有标示商品或者服务特定来源功能的新含义。它实际上是由被禁止用作商标的叙述性文字或者图形等转化而来,是受传统商标法保护以外的商业标志。显著性是商标的本质特征,同商标固有的显著性相比,商标的“第二含义”是通过使用取得商标的显著性的。
二、简答题
7. 论述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解决方式。
【答案】法律对于冲突的救济有两种,一是事前的预防,一是事后的补救。
(1)事前的预防
①域名的注册政策
域名注册政策分为开放型、半限制型和限制型。开放型的注册政策是指不对申请域名注册者做资格限制,不对申请注册的域名进行权利审查,注册组织以“先申请”作为受理的原则,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注册政策; 但是这种注册政策本身不利于预防域名纠纷,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通过域名注册的格式合同来规制域名申请人的责任。
②加强域名注册管理单位与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的合作
一方面,对驰名商标、商号对应的域名进行一定期限的预保留,另一方面通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利人进行法律宣传,或者在权利人获得商标权时告知权利人,他可以以商标的相关字母、数字等向有关机关申请域名,以开展网上经营活动,这么做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商标权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有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夺回自己的域名,但是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造成了浪费,所以事先的协调措施必不可少。
③建立域名注册管理单位的注册检索制度
现行的域名注册申请比较宽松,域名注册管理单位不负责向国家工商局的商标管理部门查询用户域名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冲突,这导致纠纷的频繁产生。域名注册管理单位应作出相关的审查,通过检索来排除不应该被允许注册的域名的注册申请。
④域名的终身制应该废除
根据《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及其细则,域名一经注册成功,只要注册人自己不放弃或域名没有被撤销,该域名将一直有效。这样的规则将导致域名的囤积现象。如果实行续展制则可以减少抢注的发生。
(2)事后的补救
①非司法途径
投诉人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应根据程序及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自成立日起14日内作出裁决,中心应在收到裁决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及相应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同时还规定了相关的执行程序。
②司法途径
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认为某域名应当由某方使用,可以决定由该方使用,在一定条件下,域名转让可予承认。
8. 著作权转让与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有何区别?
【答案】(1)与著作权转让相比,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所获得的只是对作品的使用权。但被许可人若获得了专有许可使用权,在一定的意义上,就相当于通过转让合同取得了该项权利,因为这种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独享该项权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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