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学位]之保险学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年龄误告条款
【答案】年龄误告条款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指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被保险人的年龄,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或向投保人退还多缴保费,或者根据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予以调整保险金额。如果发现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超过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度,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给投保人,但是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后发现的除外。
2. 健康保险
【答案】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 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 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3. 理论责任准备金
【答案】责任准备金是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保险给付总额与保险责任相平衡的原则,根据保险事故和给付的性质,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提留的资金。
4. 未赚保费
【答案】未赚保费亦称未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的入账保费中应该用于支付下一年度发生的赔款的费用。这是因为保单年度和会计年度并不完全一致,在会计年度终了时,有些保单有效期尚未结束。因此,未赚保费就是入账保费中与保险责任尚未终止的那部分业务相对应的保险费。实质上,从入账保费中核取未赚保费,就是提存未到期准备金。寿险、储金性非寿险一般不使用未赚保费的概念。
5. 代位追偿原则
【答案】代位追偿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是指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
行使追偿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取得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①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②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③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保险人的代位追偿金额以其保险赔偿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6. 赔偿限额
【答案】赔偿限额是指一张保险单所能提供的最高赔偿金额。赔偿限额作为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①每次责任事故或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又可以分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两项。②保险期内累计的赔偿限额,也可以分为累计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和累计的人身伤害赔偿限额。③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两者合成一个限额,或者只规定每次事故和同一原因引起的一系列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而不规定累计赔偿限额。
二、简答题
7. 简述原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市场的关系。
【答案】根据业务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险市场可以分为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其中,原保险市场又称直接保险市场,它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市场; 而再保险市场又称分保市场,它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通过订立再保险合同而形成再保险关系的市场。
原保险市场是再保险市场的基础,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尽管再保险市场是从原保险市场发展而来的,但它不是简单的延伸,而是国际保险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再保险市场上,全世界的保险人可以充分安排再保险业务,保障业务的稳定性。特别是国内和国际问的重大的贸易活动,如航空航天项目、核电站工程等都有巨大风险责任,更加需要再保险。再保险市场的交易体现了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合作。在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双方的良好接触起决定性的作用。对于签订长期再保险合同的分出入往往在订约前或订约后,要对可能发生的技术问题、市场问题,与分保接受人进行磋商。所以,再保险交易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合作经营。
8. 人身保险的除外责任(责任免除)主要有哪些?
【答案】除外责任,又称责任兔除,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人身保险合同中除外责任的范围包括:
(1)人寿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①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②被保险人故意犯罪; ③被保险人自杀,但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被保险人自杀除外; ④被保险人酗酒、殴斗、吸毒; ⑤被保险人驾驶无证或法律禁止的交通工具及无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⑥被保险人患爱滋病及其并发症; ⑦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暴乱; ⑧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健康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①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患病或怀孕; ②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而造成的疾病及因此致残、致死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③被保险人因故意堕胎所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的。
(3)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①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 ②暴动、内乱、叛乱或任何战争行为; ③任何犯罪行为或拒捕; ④怀孕、流产或分娩; ⑤精神病、酒精中毒、吸食毒品、无照或酒后驾驶; ⑥非以治疗手术(意外伤害所导致的除外); ⑦一般牙齿治疗手术(意外伤害所导致的除外); ⑧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患病或伤害中; ⑨后天免疫不全症候群疾病(AIDS )。
由于人身保险的种类繁多,各家保险公司的险种也各有特色,除了以上几条,有些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除外责任是不予承保的。
(4)人身保险的法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五方面:①违反告知义务; ②保险欺诈; ③故意行为; ④自杀行为; ⑤犯罪行为。
9. 请列举我国保险法关于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和资金运用的限制的规定。
【答案】我国09年修们的《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①银行存款; ②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③投资小动产; 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保险公司未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再保险,或者严重违反本法关十资金运用的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责令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整顿过程中,被整顿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但是,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被整顿公司停止部分原有业务、停止接受新业务,调整资金运用。”
三、论述题
10.请设计一个分层次的溢额冉保险合同的例子(要求在保险费分配、赔款分摊上反映出比例再保险的基本特点)。
【答案】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接受公司责任额的再保险力式。在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司的自留额和接受公司的责任额都表示为保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也是双方分配保费和分摊赔款时的依据。比例再保险包括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对其业务如果是合同再保险的,双方均承担义务,原保险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分出,再保险人必须接受,双方无权自由选择; 如果是临时再保险的,则可选择分出,再保险人也可选择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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