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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858经济法学与行政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试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市场中介组织

【答案】市场中介组织,是指依法设立,在国家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从事经济运行的中间服务事业的自治性社会组织。其特征有:①依法设立; ②在经济运行中充当政府与市场普通主体之间的中间主体; ③所从事的事业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服务; ④属于社会自治性组织。

2. 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与招标出让

【答案】(1)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时问、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竞投者到场,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主持下,公平竞投某一地块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2)土地使用权的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投标方式,竟投出让地块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

(3)拍卖和招标方式都是国家法律提倡的方式。首先,它们透明度高,程序公正,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值得提倡; 其次,通过这些方式能够运用竟争机制最大限度地发现和实现国土资源的价值; 再次,它们是市场化的力-式,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机制的发展完善。

3. 保险利益

【答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只有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保障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这种利益就是保险利益。

4. 存款保险

【答案】存款保险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基本特征:关系的有偿性和互助性、时期的有限性、结果的损益性、机构的垄断性。

二、简答题

5. 论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原则。

【答案】(1)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是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原则,是覆盖经济法体系中一切法律和

法规的。

(2)适度干预是指国家在经济自主和国家统制的边界条件或者临界点上所作的一种介入状态。适度既包括干预范围的适度,又包括干预手段的适度。可以采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确定干预的范围和手段。

国家要从总的政策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并用法律的方法作出规定,同时,国家通过法律赋予政府在特定的时候和特定的情况下,运用行政的办法确立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的权力。但是干预范围和方法的法定化应当占主导方面。衡量适度干预的最根本的标准是要看这种干预是促进还是阻碍经济的发展。

6. 简述我国设立外资金融机构的条件。

【答案】(1)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

(2)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其实收资本不低于其注册资本的50。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3)设立外资银行或者外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者为金融机构; 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己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4)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申请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 申请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5)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合资各方均为金融机构; 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 外国合资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外国合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

7. 什么是国家专项规划及项目制度?

【答案】(1)国家专项规划,是指具体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过程中,由政府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单独或者联合作出的规划。有以下特征:

①专项规划项目规划编制部门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②规划项目需要地方政府对口部门或单位协助落实的,对口单位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及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

(2)项目制度,是指拟承担规划项目者要依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文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依法下达项目实施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财力、物力支持的制度。有以下特征:

①规划项目普遍采用合同制管理,由规划编制单位或者项目主持单位与项目承担者签订项目

合同书,明确各力权利义务。项目承担者不仅要依照合同从事项目工作,还要接受项目编制单位、主持单位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进度、经费使用、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审查监督。

②规划项目的承担和执行不仅依靠合同约束,在出现项目因违法或违约被撤销、挪用经费、执行结果不符合要求、逾期结项等情形时,就涉及项目责任承担问题。责任形式有行政处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撤销或者终止项目,停止拨款或资金支持:在发生挪用、截留、贪污经费或者泄露项目机密等情形时追究刑事责任。

8. 如何理解经济法实现的诉讼机制?

【答案】经济法实现的诉讼机制,是指市场活动主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经济法实现的诉讼机制分为:

(1)当事人诉讼。市场活动主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建立了违宪审查制度的情况下还可以提起宪法诉讼。在市场活动主体的诉讼中,最需要关注的是建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诉讼和“民告官”的民事诉讼;

(2)群体诉讼。群体诉讼是经济社会化的结果之一,作为群体的当事人可能是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团体、组织成员,也可能是具有非团体性的法益牵连。群体诉讼机制突破传统的特定当事人诉讼结构,实现将诉权从特定相对人向第三人及社会公众扩散;

(3)国家的民事公诉和私诉

①民事公诉,是指政府等公共管理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以政府或国家的名义,就违法的人和事提起民事诉讼,包括“官告官”。从经济法的角度说,财产、经济与行政交织在一起,政府等公权力主体违法乱纪也应与公民、企业一样平等地适用经济实体法及承担民事责任;

②私诉,是指仟何依法占有、管辖、管理、经营着一定国有资产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就自身权益受损诉诸法院,以诉讼或司法方式寻求救济。其中国家机关提起诉讼的,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国家的名义,所以并非公诉,只是保护国家“私产”或机关自身利益的“私诉”

三、论述题

9. 试论公司的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目标的关系。

【答案】(1)公司作为营利性法人其只有在坚持营利的前提下去尽社会责任才是其最佳途径,两者是互动的而非排斥的。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取决于公司不断追求营利的行为,而公司营利目的的实现则有助于增强公司的实力,更好地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_者是相辅相成的。

(2)公司必须在营利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取得动态平衡,两者在约束与互动中和谐共进,所以说追求公司社会责任和营利目的的平衡,是在坚持营利目的是第一位的前提下的平衡。

①小能为了达到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而对公司营利性有所舍弃。我们不能采用公司的二元目标,否则会破坏传统法学和经济学赖以建立的基础,同时也会给公司的经营目标造成混乱。因为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依赖于公司的不断追求赢利的行为。因此,现代公司法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观点就是要求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基础,在这一基础之上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