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商业秘密所蕴藏的巨大经济价值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各国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也日益加强。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存在相当的差距,亟待完善。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现有商业秘密保护法律的不足提出了对应的立法完善建议。本文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笔者对商业秘密的定义、范围和构成要件等基础概念进行了阐述,并对上述概念进行了科学界定。其次,笔者对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历史沿革和立法现状进行了考察。通过对我国立法现状的分析,笔者认为我国商业秘密立法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仍存在着很多缺陷。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过于分散;基础概念界定不清;对侵权行为和侵权主体规定不科学;侵害救济制度不完善;保护期限规定欠缺以及法律程序规定缺乏等方面。最后,笔者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我国商业秘密立法的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制定《商业秘密法》并在其中对商业秘密的基础概念进行明晰;科学界定侵权行为和侵权主体;从民事救济、刑事责任两个方面完善商业秘密侵害救济制度,并增设禁令救济制度;完善商业秘密诉讼制度,其中主要对临时保全措施、举证责任合理分配以及保密审理制度的完善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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