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大学数学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基础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答案】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的火灾保险,保险人在承保家庭财产保险时,其保险标的、承保地址、保险责任等均与团体火灾保险有相通性,在经营原理与程序方面亦具相通性。家庭财产保险的特点在于投保人是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业务分散,额小量大,风险结构以火灾、盗窃等风险为主。家庭财产保险的主要险种有: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房屋及室内财产保险,安居类综合保险,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专项家庭财产保险等。
2. 财产保险综合险
【答案】财产保险综合险是团体火灾保险业务的主要险种之一,它在适用范围、保险对象、保险金额的确定和保险赔偿处理等内容上,与财产保险基本险相同,不同的只是保险责任较财产保险基本险有扩展。
根据现行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规定,保险人承保该种业务时所承担的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其除外责任即是火宅保险的一般除外责任。
3. 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答案】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个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但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即年金的给付持续到其中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但给付金额根据仍存活的被保险人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政策保险
【答案】政策保险是指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并在政府的干预下开展的一种保险业务。它是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国家为促进有关产业的发展,运用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等手段对该领域的危险保险给予保护或扶持的一类特殊形态的保险业务。政策保险的种类包括社会政策保险和经济政策保险两大类别。政策保险的基本特征包括:①政策保险介于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之间,其性质突出地体现在它的政策性上,政策保险通常不受各国商业保险法的具体规范和制约,也与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没有关系,而是由另行制定的专门政策法规来规范。②政策保险的目的不是营利,而是为特定的产业政策服务的。③政策保险的业务经营有特色。
5. 实质风险因素
【答案】实质风险因素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件的物理功能的风险因素。例如,汽车厂
家生产的刹车系统、发动机功能等,建筑物的坐落地址、建筑材料、结构、消防系统等,均是实质风险因素。
二、简答题
6. 如何对寿险利润增长因素进行分析?
【答案】寿险的保费是根据预定死亡率、预定利息率、预定费用率计算的。计算时依据平衡原则,即假设所收保费及其利息收入的现值正好等于给付支出和所需管理费用的现值。
寿险业务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G ——利润; V 0——年初责任准备金; K ——年初责任准备金; P ’——毛保费收入; I ——
利息、投资收入; S ——保险金给付; E ——费用支出; V 1——年末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的预定三率(即死亡率、利息率、费用率)和实际三率之间存在着差异,因而,对寿险利润增长因素的分析主要就是对死差异、利差异以及费差异的分析。
(1)死差异。死差异即预定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或亏损。产生的利润称为死差益,产生的亏损称为死差损。死差异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G 1——死差异; i ——预定利率:P ——净保费,其值等于毛保费(P' )减附加费(L )
(2)利差异。利差异即由于实际利率与预定利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实际利率高于预定利率时,产生利差益:实际利率低于预定利率时,产生利差损。利差异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G 2——利差异。
(3)费差异。费差异即由于实际费率与预定费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实际费率高十预定费率时,产生费差损:实际费率低于预定费率时,产生费差益。费差异的计算
式中:G 3——费差异; L ——附加保费。
7. 如何理解保险监管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辩证过程?
【答案】一般来说,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机构的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出于自身利益驱动,保险机构会进行一些创新以突破保险监管(简称为DR ),以寻求新的盈利机会,扩大生存空间。当保险机构的创新出现后,监管机构可能适应形势变化放松原有的监管政策或针对创新实施新的监管政策(简称RR ),这样保险机构面对监管机构的新监管政策,可能又进行新的创新以突破新的监管。这样,监管一创新和突破监管一重新监管一重新创新和突破监管的过程便会持续下去,使保险监管政策具有了动态调整性质,在此调整过程中,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一直在不断适应。
保险监管之所以出现上述动态调整性质,是因为各国的经济、金融环境在不断变化,保险机构的经营范围、经营风格也在不断变化。为了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性,保障投保人的利益,保险监管就不得不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假定监管处于某个均衡状态。如果这时市场形势发生了变化,保险机构突破监管机构能获得新的获利机会,此时便要考虑突破监管的收益和成本,用ER I (DR )表示突破监管给保险机构带来的收益的期望值,EC I (DR )为保险机构突破监管的成本,例如可能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的期望值。如果
否则,重新监管不发生,即:
则DR 发生;
则DR 不发生;
则RR 发生;
则RR 不发生。
其中:下标I 代表金融机构,下标B 代表监管机构,NRR 表示监管机构不进行重新监管。 由于保险机构和监管机构可以对对力的行为做出预期,这样上述各式可改写为:
则DR 发生;
则DR 不发生;
则RR 发生;
则RR 不发生。
如果存在RR*,DR*,此时:
且
x=x**,这时保险监管实现了静态纳什均衡。
因此,从理论上讲,静态均衡并不是不可能实现的。一般地,一个连续动态调整过程后,就会出现一个时期的静态均衡,这个静态均衡时期可长可短,它又会为新一轮动态调整所打破。
8. 财产损失保险的理赔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案】财产损失保险赔偿处理的程序包括:受理被保险人的索赔——现场查勘——责任审核——损失核定——赔款计算——支付赔款等环节。前一个环节是后一个环节的基础,每一环节上的失误均可能损害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
在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过程中,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根据近因原则来判明保险责任,尤其要准确分清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和附加责任等。
(2)以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或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为最高赔偿限额。
(3)对第三者导致的财产保险损失,在赔偿后应行使代位追偿权,以维护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4)严格按照承保方式或约定方式履行赔偿义务。如对不同的业务采取比例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限额责任赔偿方式等。
(5)对重复保险的保险财产损失,要按照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所有承保人之间分摊损失。
则突破监管不发生。假定突破监管发生了,则监管机构是否进行重新监管,仍要看目标函数值的变化趋向,如果重新监管后的f 的期望值上升,则重新监管发生,则DR*、RR*都不发生,存在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