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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论我国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

关键词:婚内侵权; 民事责任; 制度构建

  摘要


对于每一个适龄青年来说,“结婚”都应该是一个令人喜悦而又兴奋的字眼,而组成一个新家庭的初衷也往往是出于对未来的美好期望,但生活的乐章却并不总是美妙而和谐的,两个人因为思想观念及生活习惯、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同等有时都会为家庭生活带来些许的不平静,当面对争议甚至是伤害时,人们祈求寻找的有时不是社会舆论的评判、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审判,而是希望有一种方式可以给侵害自身权益的另一方配偶以适度的警醒从而使家庭生活回到正轨。民法是充分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法律,在法治意识已经充分普及的今天,许多在婚姻中遭受伤害的受害方选择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翻看我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婚姻法》以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称《解释(一)》)不难发现,针对此类问题确实是有法可依,但是若要追究配偶重婚、虐待等行为无不需要以离婚为代价。被侵权方因此陷入两难困境:要么离婚获得损害赔偿,要么忍气吞声默默承受,现实中为了顾全家庭稳定而不愿离婚的被侵权人,通常是女性大多数选择了后者,这样的结果既不利于惩罚侵权人也不能使家庭成为真正和谐温馨的港湾。此外,我国由于长久以来受传统观念影响深刻,结婚后夫妻一体的观念深入人心,夫妻二人往往选择共同财产制进行生活,即使法院判决侵权人需在婚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会造成执行困难以及没有实际效果等结果,正因如此我国学界对是否建立婚内侵权责任制度的意见也难以统一。

面对此种情形,本文围绕婚内侵权进行研究希望能够针对现状提出自己的建议,使之为婚内的被侵权人提供有利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