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是国务院中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没有实权的,没有独立行政编制,仅仅起到议事协调作用的机构。然而实践中,在其权限,机构设置、人员设置等方面却出现了“名不副实”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对其法律地位界定不清导致,虽然名为“机构”,但是却发挥着实权化的作用,导致矛盾问题丛生。而国外的独立管制机构的设立恰好能够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改造提供相关的经验,特别是在其设置理由、拥有的权限、独立性的保障与限制这几个方面。同时,结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改造成功的相关实践经验,从理论层面及实践层面上,论证对需要进行实质性改造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可行性。而对于不需要进行实质性改造的则参考部际联席会议进行完善。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