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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803法学综合之《商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答案】(1)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指在票据法中所规定的与票据行为有密切关系,但却不是基于票据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国票据法规定的非票据关系主要包括票据返还关系、利益返还关系和损害赔偿关系。票据法规定这些票据关系主要是为了弥补票据关系的规范和普通民法规范的不足。确立与票据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特别权利和义务。

(2)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又称票据基础关系,是一种法律根据票据实践的需要而抽象出来并作出独立规定的法律关系,这些关系虽与票据有关,但不是基于票据行为,而是作为产生票据行为的基础的法律关系。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主要有三种: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和票据资金关系。

(3)二者的区别

①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票据基础关系; 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不是票据基础关系。

②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与票据行为无关系: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与票据行为有密切关系。

2. 票据的文义性

【答案】票据的文义性,是指票据行为的内容完全以票据上记载的文义为准。即使票据上记载的文字与实际情况不符,仍应以文字记载为准,不允许票据当事人以票据文字以外的事实或证据,来对票据上的文字记载作变更或者补充。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文义性,因此票据成为一种“文义证券”。

3. 立法体制

【答案】立法体制,是一国立法机关的设置及其立法权限划分的体系和制度,即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它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立法体制由三个体制构成:

①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的归属、立法权的性质、立法权的种类和构成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②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包括立法权的运行原则、运行过程、运行方式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③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包括行使立法权的立法主体或机构的建置、组织原则、活动形式、活动程序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4. 限制性债权和非限制性债权

【答案】海商法将海事债权分为限制性债权和非限制性债权。限制性债权是指责任人可以依法申请责任限制的债权; 非限制性债权是指责任人不得请求责任限制的债权。

限制性债权和非限制性债权都发生在海商法的赔偿领域,都具有法定性,即法律对于哪些属于限制性债权,哪些属于非限制性债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限制性债权和非限制性债权的区别包括:

①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限制性债权责任人可以依法申请对于其责任进行限制,而非限制性债权则不得请求责任限制。

②二者的价值追求不同,限制性债权在于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保护,非限制性债权则没有此类价值。

5. 受益人

【答案】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并不是每个保险合同关系中必有的对象,在人身死亡保险合同中投保人通常会指定受益人作为保险金受领人。

受益人具有如下特征:

①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②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本人可以为受益人;

④受益人不受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及保险利益的限制。

6. 法律论证

【答案】法律论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论证,是指在立法或司法过程中,对将要制定的法律条文所进行的论证,或根据法律条文判定案件或事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的论证。广义的法律论证包括立法论证和司法论证。司法论证既包含了法律诉讼中的法律论证,又包含了法律咨询服务中的法律论证。狭义的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二、简答题

7. 试述我国商法理论之商主体定义的内涵及理论价值。

【答案】(1)我国日前尚无基于法律规定的商主体定义。在法学界,关于商主体的概念,也是莫衷一是:有谓商人者,有谓市场经营主体者,有谓市场主体者。

关于商主体的定义,同样在没有法定概念界定的情况下,学者们基于其各自理解作出的学理界定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只能在学理上对商主体的内涵作理论上的构造。

(2)商主体定义的内涵

基于商主体内涵的变化,商人的概念在现代商法中不宜使用。并且,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商

人的含义往往限定在从事买卖活动的商贩,而且将其限定在自然人,因而与商主体意义上的商人的含义相去甚远。市场经营主体不限于商主体,因此,以市场经营主体指称商主体,也不够确切。至于市场主体,则完全可以认为包括作为市场监管者的国家机关。因此,也不宜采用该概念。商主体概念则既反映了其商法特性也反映了商主体之为商事法律关系发动者的内在含义,应当成为现代商法的法定概念。

在现代商法中,商主体指的是,能够依商法规定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商行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企业。

(3)商主体定义的理论价值

商主体的这一定义不仅明确了商主体与商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区别,而且还明确了商主体与商行为的实施者之间的区别。这样,就澄清了多年来我国学者将商主体视为商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的错误认识,肯定了在同一法律关系中不同类型的法律主体的行为性质也具有相应区别,应当说商主体的定义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8. 简述纯救助的特点。

【答案】(1)纯救助的概念

纯救助,又称真正救助,是海难救助的早期表现形式。纯救助是指在船舶遇难后,在被救助方未曾请求外来援助的情况下,救助人自愿进行的救助。在纯救助中,救助如果获得效果,救助人就可以取得报酬。

(2)纯救助的特征

①救助方和被救助方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

②实行“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

(3)纯救助的不足之处,, 救助报酬的支付完全取决于被救助人的自愿,有时可能少于救助人作出的牺牲,从而不利于鼓励人们进行海难救助。同时,在救助发生争议时,因没有合同依据,争议也不易得到解决。因此,随着现代航海事业的发展,人们已经很少采用纯救助的方式。但对被弃船舶自愿进行的救助以及少数双方同意不签订合同的救助,仍属于纯救助。

9. 试析财产保险的特征。

【答案】财产保险,是指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以特定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财产保险的标的是特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这一特点也是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基本区别所在。作为财产保险合同标的的“特定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一般取广义财产概念,即各种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2)财产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性

通说认为财产保险合同属诺成合同,但仍具有一定的要物合同的性质。只有在特定条件成就,即投保人交纳了保险费用并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和保险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时,财产保险合同才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保险人才会依据合同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履行经济赔偿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