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直销、电视购物、上门交易等新型交易形式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的极大便利,同时这些交易的特征决定了消费者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自由极易受到侵害。传统民法上的救济方式难以解决,于是消费者撤回权作为一种倾斜保护的特殊权利应运而生,它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退货,获得二次决定的机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顺应潮流,首次规定了消费者撤回权。当下,研究已经日益成熟的欧美国家相关制度无疑成为推动立法完善的助益之举。笔者尝试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研究消费者撤回权在国内外立法中的体现,进而探讨我国应如何构建该种制度。
从绪论开始,先后分别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简明的综述。
第二章的内容主要涉及消费者撤回权的一般理论问题。首先,对其释义、特征和性质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梳理。其次,此基础上比较了撤回权与民法上相似权利的区别。最后,从三方面分析了消费者撤回权的理论基础。
第三章探讨消费者撤回权在国外立法中的发展状况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首先文章阐述了不同立法理念的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然后对德国、美国等具有代表性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作了介绍。在进行比较法研究之后,结论得出各国不同的立法理念决定了立法的差异,我国在借鉴的过程中考虑国情,并有所取舍。
概述了我国历史上关于消费者撤回权的立法尝试与最新立法成果。先介绍我国曾经在地方法规和行政法规上的尝试,其呈现出了立法层次低、适用范围狭窄、操作性不强的特征。而后,重点剖析了新《消法》对于消费者撤回权的首次规定,其中第25条规定了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明确了消费者撤回权的适用四种领域,罗列并排除了不适用商品种类,但是其在诸多细节问题上仍存在多处漏洞,亟待完善。
第五章是我国消费者撤回权的制度构建。这一部分是论文的重点也是精华所在。首先,从宏观层面提出对我国未来消费者撤回权立法模式的构想。而后,从微观层面,对消费者撤回权的主体、适用范围、形式要件、除斥期间以及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