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966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笔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赔偿方式
【答案】行政赔偿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具体形式。行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原则,以恢复原状为例外。我国行政赔偿的方式有三种:支付赔偿金、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
2. 紧急避险
【答案】紧急避险,是指行政机关为了使公共利益、相对人较大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的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己而采取的损害第三人相对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 现场笔录
【答案】现场笔录是专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某些事项当场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记录,又称为当场记录。如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进行询问所作的笔录。行政案件涉及的现场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发生的场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场所以及案件事实发生的其他场所。
4. 信赖保护原则
【答案】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者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信赖保护原则有以下要求:
①行政行为作出以后,没有法定事由和经过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者改变,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
②行政主体作出授益行政行为以后,发现有违法情形,除非该行政行为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否则不能撤销或者改变该行为;
③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以后,该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修改或者废止,可以撤销或者改变该行为;
④行政主体撤销或者改变其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对相对人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5. 行政听证制度
【答案】行政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源于英国普通法上自然公正原则的规则之一,即“听取另一方证词”。根据我国行政法相关的规定属于行政听证范围内的事项主要有:行政立法和行政处理。行政听证的形式可以分为正式听
证与非正式听证。
6. 行政解释
【答案】行政解释是具有法定解释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制定法所作的能够产生法律拘束力的解释。在我国,作为行政法渊源的行政解释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解释、国家司法机关的解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解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解释。
7.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答案】驳回诉讼请求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形:
①被诉行政行为完全合法的;
②原告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是其理由不能成立的;
③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具有属于合理性范围问题的;
④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而不宜判决维持的。
8. 了解权
【答案】了解权是指行政相对人有权依法了解和获取行政主体的各种行政信息,包括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会议决议、决定、制度、标准、程序规则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本人有关的各种档案材料。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外,相对人均有权查阅、复制和要求行政主体主动提供。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诉讼中的质证规则。
【答案】质证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1)公开质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其它情形的除外。
(2)法院调取证据的质证
由申请人申请调取得证据,由当事人在庭上出示和质证,由法院依职权调取得证据,由法庭出示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
(3)质证的要求
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原件或者原物己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4)可以不经质证的证据
当事人在庭审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己经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实事的依据。
10.行政赔偿案件中能够成为被追偿人的种类有哪些?
【答案】被追偿人是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侵权损害的职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下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实施加害行为导致国家赔偿时,相应行为人均为被追偿人。
(2)经合议的事项造成损害赔偿的,所有参加合议的人均为被追偿人,但对最终形成的决议表示反对的人除外。
(3)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实施加害行为的,该行为人是被追偿人; 直接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的成员实施加害行为,造成侵权损害赔偿的,该受委托的组织为被追偿人。该组织在承担了追偿责任之后,可以根据其内部的规章再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1.依法行政的法的范围。
【答案】(1)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德国行政法学者认为依法行政原则包括三项内容:
①法律创制。指法律对行政权的运作产生绝对有效的拘束力,行政权不可逾越法律而行为。②法律优越。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③法律保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
(2)我国依法行政中法的范围
依法行政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但在所有这些法的形式中,宪法的效力最高,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在下位阶法的原则、内容与上位阶法发生冲突时,执法机关应适用上位阶法而不应适用与上位阶法相抵触的下位阶法。依法行政自先要求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只有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时,才能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
12.结合《公务员法》,简述我国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答案】(1)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年满十八周岁;
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④具有良好的品行;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⑥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⑦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国公务员制度,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规定内容主要侧重于报考者的基本政治素质,这当然与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执行者的具体身份和工作特征相联系。在其它方面,有关机关在遵守基本规定的条件下,必要时也采取较灵活的方式,以便选出更加适合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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