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政法学院公安技术学院行政法学(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判决的效力
【答案】行政判决的效力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判决对行政诉讼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所具有的强制约束力。行政判决是国家意志力的司法表现,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其效力及十所有与该案有关的人。行政判决效力包含三个内容,即行政判决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2. 行政机构
【答案】行政机构是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它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服务的,对外不能以自已的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其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皆归属于其所属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联结各行政机构的综合体。行政机构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机构是一种行政组织;
②行政机构设立的法律根据,多为行政组织法,也有其他法律、法规,但其设立的过程,都是指行政组织内部程序,并由相应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和精简原则而决定;
③行政机构依照法定授权,方能成为行政主体;
④行政机构通过法定授权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并不意味着其同时取得法律上的其他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政机构在取得行政主体资格以前,只是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通过法定的授权,行政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但其依然不具有一般性法人资格和地位。
3. 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
【答案】①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②行政组织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体系。狭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广义包括国家立法、司法等机关中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也包括企业、事业及社会团体中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内容:
a. 行政组织是行政机关的综合体,是行政机关组成的有机系统。
b. 行政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各级人民政府以及设置的行政机关组成。
c. 行政组织是担当行政事务,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行政组织是行政主体的一种,除行政组织外,行政主体还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4. 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
【答案】①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的含义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以及在公民下岗、失业、低经济收入或者遭受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②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的区别
a. 事由不同。行政奖励是因为相对人作出了一定贡献,行政机关予以金钱、精神或其它的“好处”。行政给付一般是行政相对人因为遇到某种困难,而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从行政机关取得帮助的情形。
b. 目的不同。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行政给付的目的是给予相对人一定的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5. 公开审判制度
【答案】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一律应公开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的制度。
6.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答案】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称法院的主管范围,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或者说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和权限。
7. 行政赔偿请求人
【答案】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而遭受损害,有权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人。赔偿请求人既可能是公民,也可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①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受害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③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8. 行政救济
【答案】行政救济是指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
行政救济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救济是公法制度;
②行政救济是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一部分:
③行政救济制度的基础,是受侵害个人或者组织的救济请求权和国家责任;
④行政救济制度的保护对象,是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⑤行政救济的发生原因是行政主体的侵权行为。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救济的方式。
【答案】行政救济是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的制度。我国行政救济的方式主要有:
(1)申诉和控告
行政法意义上的申诉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向地力一人大常委会的申诉
它是指认为受到国家行政机关侵权的人民群众向地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诉,由地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活动。
②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根据我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监察机关处理公民控告的重要方式,是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给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是监察机关行使监察建议权的法定情形之一。
③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公共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与所在单位有关人事权益的争议和救济办法,目前国家规定的救济渠道之一是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④信访
信访,是我国公民行使申诉权的方式之一,信访机关对公民信访作出处理是国家向公民提供的救济方式之一。信访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要求作出相应处理的行为。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比较前面所述的救济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属于程式化的救济途径。
①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受理和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制度。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层级监督关系或法律的规定,主要通过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
②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照司法程序受理和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制度。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法院可以通过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司法手段,使违法的行政侵权行为丧失或者不能取得法律上的约束力,从而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
(3)行政赔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的侵犯造成损害时,有权依照法律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