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工商大学财政理论与实务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的要点。
【答案】分级分税预算体制是实行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预算体制,主要特征在于规范化和法制化,长期相对稳定,地方预算构成名副其实的一级预算主体。分级分税预算体制可归纳为以下几个要点:
(1)一级政权,一级顶算主体,各级顶算相对独立,自求平衡。国会只审批中央预算,地方预算由本级立法机关审批。各级地方预算经常性收入由本级税收、收费收入和中央补助组成,不能满足需要时,允许发行地方债券或向银行借款,自求平衡。
(2)在明确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边界的前提下,划分各级政府职责范围,在此基础上划分各级预算支出职责范围。除国防费和外交支出划归中央支出、行政管理费分别由各级政府本身负担外,中央预算以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为主,地方预算以文教、卫生保健和市政建设为主。
(3)收入划分实行分税制。在收入划分比例上中央预算居主导地位,保证中央的调控权和调控力度。在税收划分方法上,有的按税种划分,有的对同一税种按不同税率分享,并通过中央的基础税率限制地方税率; 有的实行分成或共享制。分设国税局和地方税税务部门,分税、分管与分征相结合。
(4)预算调节制度,即转移支付制度。有纵向调节和横向调节两种形式。纵向调节的典型做法是补助金制度,中央从各地征收国税,同时对每个地方给予补助。横向调节是山“富州”直接向“穷州”转移支付,实行地区间的互助式调节,不再通过中央预算。
(5)各国的分级预算体制是适应本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历史传统长期形成的,就体制整体而言是相对稳定的,只是集权与分权关系及其相应的调节方法可以有经常的调整。
2. 画图解释税收的收入效应。
【答案】税收的收入效应,是指税收将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政府手中,使纳税人的收入下降,从而降低商品购买量和消费水平。下面以图来说明。
图中,横轴和纵轴分别计量食品和衣物两种商品的数量。假定纳税人的收入是固定的,而且全部收入用于购买食品和衣物,两种商品的价格也是不变的,则将纳税人购买两种商品的数量组合连成一条直线,即AB 线,此时纳税人对衣物和食品的需求都可以得到满足。纳税人的消费偏好可以由一组无差异曲线来表示,每条曲线表示个人在得到同等满足程度下,在两种商品之间选择不同组合的轨迹。由于边际效应随数量递减,无差异曲线凸向原点。AB 线与无数的无差异曲线相遇,但只与其中一条相切,即图中的
图 税收的收入效应
切点为在切点上,纳税人以其限定的收入购买两种商品所得到的效用或满足程度最
与轴线的垂直距离乘以衣物的价格,用于食品的支出为与轴线的水大,即用于衣物的支出为
平距离乘以食品价格。
若政府决定对纳税人课征一次性税收(如个人所得税),税款相当于AC 乘以衣物价格或BD 乘以食品价格,那么,该纳税人购买两种商品的组合线由AB 移至CD 。CD
与另一条无差异曲线相切,切点为在切点上,纳税人以其税后收入购买两种商品所得到的效用或满足程度最
与轴线的垂直距离乘以衣物价格,用于食品的支出为与轴线的水
移大,
即用于衣物的支出为平距离乘以食品价格。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政府课征一次性税收而使纳税人在购买商品的最佳选择点由
至
消费水平,而不改变购买两种商品的数量组合。
3. 试分析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变化的趋势。
【答案】财政收入主要反映企业和居民对政府活动经费的负担水平,对财政支出有较强的制约作用。财政收入规模增长变化趋势与财政支出规模的发展变化趋势基本是一致的。
我国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而增长,从总体上说,增长势头良好,年均增速:“六五”时期为
时期为 “七五”时期为 “八五”时期为 “九五”时期为 “十五”,这说明在政府课税后对纳税人的影响,表现为因收入水平下降从而减少商品购买量或降低
就财政收入本身而言,各年的增速虽然是波折的,但增长速度不算慢。相对于GDP 的增长而言,则呈现明显不同的两个阶段:
(1)1995年以前表现为不断下降的趋势;
(2)从1996年开始回升,并从1998年开始表现为快速回升的趋势。
4. 如何完善我国财政决策的法制化和民主化?
【答案】(1)财政领域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财政领域的民主化与法制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确定国家预算收支规模,实现国家预算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国家预算方案一旦经法律程序确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立法程序,任何人、任何机关团体都无权擅自更改和变动,具有不受任何干扰的权威性。
②按国家的方针政策确定公共项目的种类,包括公共支出项目和公共投资项目,确定各公共项目的支出数额及其所占比例。
③通过立法确定预算收入的筹资方式和制度,即确定税种、税率、纳税人和合法收费等事项。
④对预算执行实施日常财政监督,审核国家决算。
(2)我国财政的法制化
财政法制是财政决策和财政管理的基本依据。财政法制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围绕并服务于财政改革与财政发展,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法律制度,使一切财政活动及财政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国家财政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财政法制化建设包括财政立法、财政执法、财政行政复议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财政立法。财政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财政法律法规的活动。财政立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a.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决策要求。
b. 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参与财政立法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c. 体现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实现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合理地规定财政部门的职责和财政管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d 既要借鉴国际经验,又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法规体系。
②财政执法。财政执法是指国家财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领导、组织和管理财政工作的过程中,实施法律、行政法规、财政规章等财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财政执法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a. 合法原则; b. 适当原则; c. 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3)财政行政复议。财政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财政执法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争议时,财政执法主体的上一级财政机关或者制定法律、法规的其他机关,根据相对方的申请,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它是财政机关在系统内部自行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财政行政复议应遵循的原则有:a. 合法原则; b ,公正原则; c. 公开原则:d. 及时原则; e ,便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