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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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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题(一) . 2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题(二)10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题(三)17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题(四)25 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题(五)34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偿付能力

【答案】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企业支付赔款和给付的能力。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后,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中即处于债务方,当被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标的发生约定损失时,保险人必须按约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等于赔款、管理费用和适当利润的总和。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只有在其“认可资产”等于或超过其负债时,才具有现实性。保险企业切实保障其偿付能力,是维持经营稳定的重要环节。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监管中最重要的内容。

2. 免赔额条款

【答案】免赔额条款是指在健康保险中,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额的规定,即保险人只负责超过免赔额的部分。主要基十两个方面的原因:方面,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省去保险人因此而投入的大量工作; 另一方面,免赔额的规定可以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免赔额的计算一般有三种:①单一赔款免赔额,针对每次赔款的数额; ②全年免赔额,按全年赔款总计,超过一定数额后才赔付; ③集体免赔额,针对团体投保而言,规定了免赔额之后,小额的医疗费由被保险人自负,大额的医疗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3. 产品责任保险

【答案】产品责任保险是指承保的产品责任是以产品为具体指向物,以产品可能造成的对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为具体承保危险,以制造或能够影响产品责任事故发生的有关各方为被保险人的一种责任保险。保险人承保的产品责任危险是承保产品造成的对消费者或用户及其他任何人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由此导致的有关法律费用等。产品责任保险费率的厘定,主要考虑如下因素:①产品的特点和可能对人体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大小; ②产品的数量和价格; ③承包的区域范围; ④产品制造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情况; ⑤赔偿限额的高低。

4. 保险市场需求

【答案】保险市场需求是在各种不同的费率水平上,消费者愿意并有能力购买的保险商品数量表(单),即在特定时间内,在不同的费率水平上,消费者保险需求的集合形成了保险市场需求。

保险市场需求是一个变量,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保险市场需求会增加或减少。其影响因素包括:①风险因素; ②保险费率; ③保险消费者的货币收入; ④互补品与替代

品价格; ⑤文化传统; ⑥经济制度。

5. 市场准入监管

【答案】市场准入监管是保险监管的第一步,也是监管系统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指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发放程序的监管。许可证发放程序以及对保险机构的日常监管符合国际标准,有利于增强公众对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的信心。

二、简答题

6. 风险分散的方法有哪些?

【答案】风险分散是指由多个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共同分担某一风险责任。保险人要遵循风险分散的原则,尽可能地将己承保的风险加以分散,以确保保险经营的稳定。保险人对风险的分散一般采用核保时的分散和承保后的分散两种手段。

(1)核保时的风险分散核保时的风险分散主要表现在保险人对风险的控制方面,即保险人对将承保的风险责任要适当加以控制。控制风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被保险人对保险的依赖性,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因保险而可能产生的道德危险。保险人控制风险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控制保险金额。保险人在核保时对保险标的要合理划分危险单位,按照每个危险单位的最大可能损失确定保险金额。例如,对于市区密集地段的建筑群,应按风险相对独立的情况,分成若干地段,并科学估测每一地段的最大可能损失,从而确定保险人对每一地段所能承保的最高限额。如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人的承保限额时,保险人对超出部分不予承保。这样一来,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就能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②规定免赔额(率)。即对一些保险风险造成的损失规定一个额度或比率,由被保险人自负这部分损失,保险人对于该额度或比率内的损失不负责赔偿。例如,在机动车辆保险中,对机动车辆每次事故规定有免赔额,只有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才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③实行比例承保。即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实际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承保金额,而不是全额承保。例如,在农作物保险中,保险人通常按平均收获量的一定成数确定保险金额,如按正常年景的平均收获量的6-7成承保,其余部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责任。

(2)承保后的风险分散

承保后的风险分散原则应用以再保险和共同保险为主要手段。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所承担的业务中超出自己承受能力之外的风险转移给再保险人承担。共同保险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共同承保某个风险较大的保险标的。

7. 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应包括哪些事项?

【答案】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保险合同的主体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客体为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内容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保险合同的主体

①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一是,保险人。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

二是,投保人。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二,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第三,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②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一是,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二是,保单所有人。保单所有人是在保单签发之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

三是,受益人。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他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受益人的构成要件包括:第一,是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 第二,是由保单所有人所指定的人。

(2)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不同于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投保后并不能保障保险标的本身不发生损失,而是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他能够从经济上得到补偿。因此,保险合同实际上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

(3)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合同既然反映了保险当事人和关系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对于保险关系中的任意一方来说都必须清楚地了解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保险合同的形式、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生效及无效的条件,以便充分利用保险的功能,防止法律纠纷的出现。

①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保险合同的条款是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基本条款是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按照其他法律一定要记载的事项; 附加条款是指保险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儿项: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和保险期限。

②保险合同的形式

保险合同依照其订立的程序,大致可以分为四种书面形式:投保单、暂保单、保费收据和保险单。

8. 试分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存在的不可保意外伤害情形。

【答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但是并非一切意外伤害都是意外伤害保险所能承保的。按照是否可保划分,意外伤害可以分为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