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现代西方哲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以太
【答案】“以太”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设想的一种物质,泛指晴天或上层大气,是物质构成的一种元素。谭嗣同以“以太”为“仁”,为万物之本原; 康有为以“以太”为不忍人之心; 章炳麟认“以太”为“原子”; 孙中山则以之为“太极”,为宇宙生成之初的物质。
2. 理性主义
【答案】理性主义是建立在承认人的推理可以作为知识来源的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哲学方法,狭义的理性主义发展于17~18世纪的欧洲,代表人物主要有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它把数学当作是知识的模型,赞赏公理化方法,并认为哲学方法应与数学方法一样。它认为一切知识都是相联系的,可以从某个自明的第一原理推演出来。它还承认先天知识或理性真理的存在。广义的理性主义是相对于非理性主义而言的,是指诉诸于人类理性能力和理性原则的一切理论和实践,它与强调宗教信仰、道德情感和情绪以及其他非理性成分的见解相对立。在这个意义上,经验主义也是理性主义。
3. 斯多亚派的普纽玛
【答案】斯多亚派的普纽玛是斯多亚自然哲学的中心概念,它是指由火与气两种能动的元素构成的精气。斯多亚派也称之为“技艺性的”或“理智的”普纽玛。普纽玛有火与气两个成分,因此,它便有一种独特的张力运动使其不断地活动。它是一种结构稀薄精致的物质本体,但也像一种凝聚力或能量般贯穿整个宇宙,说明后者的变化和持续。它作为自然、神和普遍的逻各斯,作用于质料,即土和水的元素,并将它们相结合。普纽玛在宏观宇宙和每个个别物体中都起作用。
4. 休谟的观念
【答案】休模的观念是指被知觉的对象的分类。休谟将经验的一切对象称为“知觉”,被知觉的对象可以分为观念和印象两类。他认为观念和印象的区分是建立在思维和感觉的区别基础上的。印象是我们实际知觉某物时所具有的东西,而观念是我们在某物不在的情况下思考它时所具有的东西。观念有两类:①直接由印象得来的简单观念; ②作为简单观念之结合而且不一定表示各个印象之实际关系的复杂观念。通过把观念的来源归结为印象,体漠把反省印象的来源归结为感觉印象,并取消了洛克的二元论。
5. 皮罗主义的悬搁
【答案】皮罗主义的悬搁是指皮罗主义主张的认识事物的态度,即哲学的目的是获得安宁,而安宁由悬而不决、不作判断而来。“悬搁”是中止的意思,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由于事物本身
的不确定性,皮罗主张悬搁对事物的判断。皮罗声称,事物同样是没有差别的、不可测定的、不可判别的,因此我们的感觉和意见都不能告诉我们真理或错误。所以我们应该无意见、不介入、不动摇,对任何一个东西都说它既不是也不非,既同为是和非,又不同为是和非。真正采取这种态度的结果首先是沉默,然后是没有任何烦恼。
6. 洛克的观念
【答案】洛克的观念是指我们通过感官感知事物时、或者在反省中以内省方式意识到我们自己的感觉和思想时,直接意识到的东西,一也就是说观念是理智中的感觉事项或内省事项的摹本。在洛克看来,观念是思想或感觉经验的内容,是我们所具有的关十某个对象的思想。也可以说,观念是记忆和想象的对象。洛克将观念分为两种:①简单观念,它是不能进一步分解为组成部分的观念,包括我们关于红色、痛苦和点的观念; ②复杂观念,它是由简单观念组合而成的观念,包括抽象的观念、普遍的观念、共相和某些反省观念。
7. 共相
【答案】共相是指普遍的、共同的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共相,是指具有这样性质的东西,即它可以述说于许多主体; 所谓殊相,是指不能这样述说的东西。”哲学家们针对共相提出了多种不同的理论,著名的有实在论、唯名论和概念论。实在论认为共相是客观实在,唯名论认为共相是普遍名词,概念论则认为共相是由心灵产生的概念。
8. 四线段
【答案】四线段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为了说明知识的各个不同阶段按照其清晰程度而划分出的四个从低级到高级的知识等级。柏拉图将一条线分成两个不相等的部分,认为认识具有四种形式,两种关于可感领域,两种关于可知领域,他按照清晰程度的不同,分别把它叫幻想、信念、数学知识和理性知识。前两者属于意见,后两者属于知识。柏拉图认为幻想是个人的想象和印象,它们因人而异,如诗和文艺作品:信念是关于可感事物的共同知觉,柏拉图承认信念是真判断,但把它排除在知识之外,如物理学; 数学是低级的知识,“介于意见和理智之间”; 理性知识是纯粹的知识,哲学就是这种知识。
二、简答题
9. 简述费希特关于自我的第一原则。
【答案】“自我”是一切知识和经验的实在性的根据和先验的源泉,因而是知识学的最高根据和出发点。
(1)理论前提
费希特认为哲学只有两种,即唯心论和唯物论,哲学的根本问题是关于自我和物体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他认为唯物论无法说明从物质客体到自我的过渡,但是唯心论立场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是唯一可能的哲学,并认为第一原则只与自我有关,与物自体无关。
费希特虽然认为自我是第一性的,但他也承认第一原则是不可证明的。但是第一原则是自明的,即在意识中的显现是伴随着必然性的情感。我们必须寻找那些人们都承认的命题作为第一原则。显然,形式逻辑的规律是人们都承认的。
(2)原则
①月原则的内容
他从逻辑规律中引申出关于自我意识的三条原则:
a. 自我设定自身
“自我设定自身”是与逻辑的同一律A=A相对应的原则。费希特认为,同一律A=A并不表示A 存在,但作为主词的A 和作为谓词的A 的联系是在自我之中关联的。自我能设定同一律,是因为在自我之中,存在着始终如一的、永远同一的某个东西,因此自我=自我。“自我=自我”不是分析命题,它表明自我是纯粹的主体,自我是自身的依据,自我设定自身。他强调,纯粹的自我是行动,不是实体,一切都因自我意识的活动而发生,都只能作为自我意识的表象而存在。b. 自我设定非我
“自我设定非我”与矛盾律AAA 相对应。费希特认为在自我的活动中有一种设定对立面的活动,这种活动是绝对可能的、无条件的,在这种活动中,自我无条件地设定非我作为对立面。当自我意识以自身为对象时,它既是主体,又是对象,即是自我为自己设定的对象。对象只有作为自我的对立面才是无条件的,他们是自我设定的。他认为自我是绝对自由的活动,自我为了完全地设定自身,就必须设定非我。因此,“自我设定非我”是“自我设定自身”原则的延伸。
自我和非我统一
“自我与非我的统一”与排中律A 或非A 相对应。费希特认为只要设定非我,就不能设定自我,但只有在自我中,才能设定非我,因此自我共自我,自我=非我,非我=自我,自我总是与非我并存的。只要设定了自我,就设定了非我,但非我不仅是自我的对立面,也是自我的展开,由此非我在自我之中。
②三原则的关系
费希特认为这三条原则与意识的同一性相一致,它们共同构成知识学的第一原则。三条原则是同等重要的,它们相互依赖、缺一不可。“自我设定自身”说明了自我的性质是纯粹的意识活动,“自我设定非我”说明了意识活动的过程中展现出的对象和内容,“自我和非我的统一”则说明了意识活动朝向的目标。意识的活动、内容和目标构成了一个整体原则,它为关于世界和人的一切知识提供了坚实基础。他将这三条原则概括为:自我在自我之中设定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与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
10.休谟对实体存在的怀疑。
【答案】休谟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以知觉的经验为基础、标准界限,而无从得知关于知觉之外是否有实体存在。休谟否认了实体作为知识对象的可能性,但他对“实体”观念的批判态度是怀疑论而非独断论。他没有否认实体,而是说,我们没有关于实体的知觉,从而也不可能有关于实体的任何知识,无论肯定实体还是否定实体的断言都不属于知识。至于知觉之外有无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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