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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跨学科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政府雇员制是否会引起所谓的“鲶鱼效应”?

【答案】政府雇员是指政府面向社会,以合同形式聘用的为政府工作的技术性、咨询性或辅助性人员。政府雇员一般承担政府或政府某一工作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政府或政府某一工作部门的行政领导负责,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按合同管理=所谓鲶鱼效应,是将政府雇员比作公务员队伍中的“鲶鱼”面对鲶鱼的威胁,受到惊吓的沙丁鱼们将快速游动,从而被激发出更多的潜能。政府雇员制被视为是地方政府为解决机关事业单位竞争不足、效率低下问题而做出的创新。

但是,政府雇员给公务员队伍带来鲶鱼效应的可能性不可放大。按照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公务员端的是真正的“铁饭碗”,只要没有大的违纪违法现象一般不会被辞退。而雇员没有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也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与公务员之间也不会存在竞争问题,对于公务员的激励和压力不可过高的估计。看来,对于鲶鱼效应的期待很有可能一厢情愿。要想进一步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必须从内部管理、淘汰机制等问题入手。政府雇员制的出现可能会让政府部门陷入“留着媳妇找保姆”的境地,无形之中使行政机构更加臃肿,也会进一步增加行政成本。

政府雇员制还是一项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在探索过程中,势必会有诸多层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期待,政府雇员制不仅在理论上看上去很美,在具体实践中也能为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思考与分析

2. 佛山镇级领导的年薪制

佛山市政府2003年正式下发的《佛山市规范和完善镇级领导干部收入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对领导干部的收入管理,根据佛山市各区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分为两类,其中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所属镇的正职领导干部年收入最高为15万元,副职领导干部收入最高为12万元。高明区、三水区所属镇的正职领导干部年收入最高为10万元,副职领导干部收入最高为8万元。镇级领导干部包括镇一级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的正、副职领导,镇委委员。享受同级待遇的人员年收入标准由各区确定。《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在镇级领导千部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和规范后,除了执行各区制定的统一标准外,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发放钱物。违反者除了没收发放的钱物外,将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员一律免职并追究责任。

“高薪养廉”说法这两年不断被人提出,为人争议,而佛山此次把发展经济与干部收入结合起来的激励机制,更是吸引了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有人认为公务员报酬不宜套用企业方式,有人认为此举利于激励官员勤政反对者认为,党委、政府的领导实行年薪制不一定合适,因为党政机

关不是企业,国家对公务员管理依据的是《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工资收入,而且公务员从事的是公共管理事务,拿的是纳税人的钱,提供公共管理服务是他应尽的职责。同时,公务员是否应该拿这么高的年薪,值得探讨,否则就会造成攀比效应。如果掌握不好,会影响到整个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支持者认为,按业绩实行年薪制,官员们的劳动得到合理的肯定、回报,有利于激励官员勤政,对深化分配制度的改革有积极意义。不过,也还存在一个高薪制实行程序和制度的规范问题。镇长能不能拿高薪,拿多少,不应该由个别政府官员决定,应该经由市级人大讨论、通过后制定。公务员高薪制既要合理,又要合法,这样百姓才能接受。

[1]镇长等职位的公务员实行年薪制是否合适?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2]镇长等职位的公务员实行年薪制的水平如何确定?能否真正做到“高薪养廉”?

【答案】[1]镇长等职位的公务员实行年薪制合适。年薪制是指为探索和建立有效的激励与制约机制,使经营管理者获得与其责任和贡献相符的报酬,企业依据自身规模和经营业绩,以年度为单位支付经营管理者收入的一种分配制度。年薪由基本年薪和风险年薪两部分组成。以一个较长的经营周期(通常为年)为单位,按此周期确定报酬方案,并根据个人贡献情况和企业经营成果发放报酬的一种人力资本参与分配的工资报酬与激励制度。对镇长等职位的公务员实行年薪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办法,对提升公务人员的业绩有很大的作用。同时,年薪制代表身份和地位,能够促进公共部门人才的建设,也可以提高年薪者的积极性。此外,薪酬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和本人的努力及管理业绩好坏情况相挂钩的,由此可以促使公务人员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综上所述,只要法律制度齐全完备,有充分的依据,年薪制是完全可以试行的。

实行年薪制的配套措施必须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和监督机制以及工资发放的明确说明,并处理好与《公务员法》的关系。并且需要充足的财力作为保障,同时取得民众的支持。

[2]年薪制的水平首先应该以公务员的业绩作为依据,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其次,年薪制水平应该与该镇的整体经济实力相称,不应脱离该镇的经济实力制定离谱的高年薪。

年薪制能否真正做到“高薪养廉”,这与权力制衡机制的水平密切相关。年薪制之前,为实行廉政建设,试行了许多相关制度,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究其原因在于,单纯依靠自我监督是行不通的。监察机构处于监察对象的属下,难以真正起到监查作用。年薪制的成败同理。

一、简答题

1. 政府雇员制这种临时性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与传统的永业制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之间有何差异?

【答案】传统的永业制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式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部门人员的职业稳定,使其有动力去积累经验而更好地为公共利益服务。但终生受雇制度也有其弊端,它容易导致公共部门内的人员安于现状,不求进取,长期保持工作的低效率。

政府雇员制是通过合同或者契约的形式聘用兼职性、临时性人员和非常任的专业人士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公共项目的运作。政府雇员制管理下的人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只是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这些政府雇员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工资水平、福利标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程序等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界定。政府雇员制使高技术人才能够独立于政府繁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之外,专注于如何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二、思考与分析

2. 警惕“35岁现象”

2008年4月份,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报告显示,2003年至2007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这些人的犯罪行为多以贪污、受贿为主,在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5件特大案中,35岁以下的就占3件。而同期査办的55岁以上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仅有317人,占总数的8.49%。虽然4年来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总

,但这个群体的职务犯罪在重庆市数呈逐步下降趋势(与2003年相比,2007年的降幅为32.08%)

的职务犯罪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一直维持在15%左右。近年来职务犯罪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35岁以下干部群体己经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

报告显示,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都比较高,整体高于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平均文化程度都在高中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人也占相当比例。以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检察院2003年至2007年査办案件为例,犯罪嫌疑人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共12人,占总人数的70.7%。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一个时期以来,少数部门在选拔干部时,往往只强调“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自觉或不自觉地忽视了“革命化”。一些单位认为年轻干部接受教育较多,“自觉性较高”,因此,只注重对年轻干部的业务培养,而放松思想道德的教育,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中“重学历不重思想素质”,特别是当年轻干部被委以重任,工作对象、工作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没有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导致少数思想素质不过关的人走上领导岗位。

[1]“35岁现象”产生的根源是什么?

[2]在职务晋升中片面强调“年轻化”、“知识化”会带来哪些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