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大学F28专业综合考试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简答题
1. 我国新的干部人事制度与以往的干部人事制度有什么不同?
【答案】党的十六大前后,以颁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标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到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十六大以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为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在许多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出现了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潮。与以往的干部人事制度有所不同。
(1)在人才评价机制上,按照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我国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正在形成。
(2)在人才使用机制上,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考试录用、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也己逐渐成为党政机关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打破了职务晋升中的“论资排辈”现象,使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在人才配置机制上,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2004年2月,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人
,提出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健全与其他要素市场相贯通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加才市场的意见》
强调控与监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按照法制
建设要求,营造公平透明、竞争有序、规范运作、恪守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4)在人才激励机制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要求,适应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实现工资收入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思考与分析
2. 广西首例辞职公务员索要养老保险补贴官司
广西防城港市一名检察官从事公务工作21年后辞职,因要求市财政局按其公职年限一次性给衬其养老保险费补贴遭到拒绝,遂将财政局告上法庭。2005年9月,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件广西首例因公务员辞职引发的有关基本养老保险的官司。
原告黄洪和从事公务职业21年,辞职前在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任职,2005年6月辞职后受聘于一家公司,公司为其开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专户,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告认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除国家公务员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劳社部发(2001)13号文《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公务员进入企业,建立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此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据此,市财政局应一次性给付原告在公职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贴。
市检察院也曾向财政局打报告,提出根据计算,黄洪和工作年限21年,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补贴6252元,请财政局给予安排。财政局在复函中认为,黄洪和是“辞职”,不适用(2001)13号文,因此不予安排其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1]我国公务员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2]应该如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社会保障体系?
【答案】[1]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岗位的劳动者提供的收入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从业人员在其就业年份中拨出一部分收入缴纳保险税(费)作为保险基金,投保者缴纳社会保险税(费)满一定期限后,一旦由于保险计划规定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收入中断或减少时,即可按照规定领取保险津贴,得到一定的补偿。目前,我国公务员身份保障的稳定性和其享受的福利保险待遇,成为公务员职业生涯上极具优势的制度设计,从而吸引着各界社会精英加入公务员队伍。但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仍存在以下问题。
①我国机关退休人员的养老费从财政预算或者单位成本中列支,实行现收现付制度,缺乏养老保险基金积累。
②由于没有建立个人账户,也没有很好地体现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承担养老责任的原则,虽然实施了个人缴费制度,但因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不属于个人所有,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从社会统筹基金中发放,不能很好地体现缴与不缴、缴多与缴少、缴长于缴短在养老待遇上的差别。
③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待遇平均水平要高于企业,计发不够科学合理,退休金计发办法是以本人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和效率原则。
④养老保障管理社会化程度偏低。公共部门的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其他领域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协调和联系。
⑤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制约着相关改革的顺利进行。
[2]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个有机构成部分系统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
①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
②努力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 应保尽保" ; 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
③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④加强宣传和指导,调动社会各方而力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而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⑤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试点。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严格加强土地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时主要和优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资金没有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⑥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⑦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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