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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大学F28专业综合考试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简答题

1. 政府雇员制是否会引起所谓的“鲶鱼效应”?

【答案】政府雇员是指政府面向社会,以合同形式聘用的为政府工作的技术性、咨询性或辅助性人员。政府雇员一般承担政府或政府某一工作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政府或政府某一工作部门的行政领导负责,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按合同管理=所谓鲶鱼效应,是将政府雇员比作公务员队伍中的“鲶鱼”面对鲶鱼的威胁,受到惊吓的沙丁鱼们将快速游动,从而被激发出更多的潜能。政府雇员制被视为是地方政府为解决机关事业单位竞争不足、效率低下问题而做出的创新。

但是,政府雇员给公务员队伍带来鲶鱼效应的可能性不可放大。按照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公务员端的是真正的“铁饭碗”,只要没有大的违纪违法现象一般不会被辞退。而雇员没有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也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与公务员之间也不会存在竞争问题,对于公务员的激励和压力不可过高的估计。看来,对于鲶鱼效应的期待很有可能一厢情愿。要想进一步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必须从内部管理、淘汰机制等问题入手。政府雇员制的出现可能会让政府部门陷入“留着媳妇找保姆”的境地,无形之中使行政机构更加臃肿,也会进一步增加行政成本。

政府雇员制还是一项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在探索过程中,势必会有诸多层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我们期待,政府雇员制不仅在理论上看上去很美,在具体实践中也能为政府履行自身职能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思考与分析

2. 公务员工资缺少了一块重要内容

,武汉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武汉市市级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首席职务聘任制试行办法》在专业性

强、层次高的市级机关岗位上设置专业技术首席职务,年薪初步定为8万元。

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保留并突出了这块内容,而公务员工资就与专业技术职称不再挂钩。武汉市政府的这一举措,表明政府部门对公务员队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始重视,这一改革方向是符合公务员制度发展要求的。其实公务员的工资结构早已不利于公务员素质建设,对公务员工资结构进行改革,其普遍意义会更大。

[1]上述措施是否会对公务员激励机制有牵引作用?

[2]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答案】[1]①现行公务员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并另加津贴

组成。左看右看,公务员的工资结构中似乎还是缺少了一块内容,即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保留并突出了这块内容,而公务员工资就与专业技术职称不再挂钩。刻意从工资结构上区别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对公务员自身的改革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

②从总体上讲,公务员从事的并不仅仅就是行政管理工作,公务员更不应总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官”。公务员的工作性质与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对应,而许多公共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均要求公务员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如在财政部门有会计师或经济师职称的人员更具备条件胜任工作,环保局就更需要大批的环境工程师等等。如果不这样,就难免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瞎指挥现象。随着知识经济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公务员队伍中需要大量的各类知识技术型人才,现代公务员制度有细化为政务类和事务类的趋向,这是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国外事务类公务员,无论层次高低,其专业素质和业务熟练程度都是比较高的,而我国在这方面差距还很大,这与公务员的工资结构和考核评价体系不无关系。

③务员聘任制使机关用人方式更加科学合理,更加人性化、弹性化。传统的公务员制度难以形成面向社会的“开放性系统”,不能随时从社会上吸收优秀人才并同时吸收多样的思维方式和各种专业知识,不能满足政府公共管理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致使公务员队伍人员结构的固化与僵化,造成公务员制度缺乏灵活性和新陈代谢机制不畅等诸多弊端。公务员聘任制拓宽了机关选人、用人渠道,改善了机关用人方式,解决了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人事制度上的弊端,使人才流动更加合理,健全了用人机制,并且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未来改革指明了方向,将促进中国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④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重新纳入公务员工资结构中,可以朝着正确的方向有效地激发公务员的积极性,留住优秀的公务员。所以,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武汉市的措施必将对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改革起到推动作用。

[2]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前者主要是全局性工作中对专业知识要求很高且急需、紧缺,同时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后者主要是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从属地位的一些事务性强的职位。打破传统的身份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是聘用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何具体操作和实现这一制度,需要靠具体化的岗位管理制度来实现。聘任制公务员改革不能单兵突进,必须有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应制度改革进行配套。

①要对己有的制度作进一步地细化和规范,如对人员聘用、公开招聘、辞聘解聘等政策要增强可操性。

②对制度空缺部分,如内部竞聘、业绩考核、权益保护、社会保障、人员编制等方面需要加快制度建设,增加政策供给。

③加强聘任制的法律法规建设、尽快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是一国

公务员制度完善实施的基础。一个国家各项事务能够正常运转,离不开它的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

聘任制的实施不仅仅是其单个制度的运行,它需要在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在我

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土壤中,在市场机制、人才流通机制健全的前提下,不断发展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