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7年安徽大学F03应用经济学基础(含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之财政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世界各国工商税制改革的实践和趋势。

【答案】(1)降低税率、拓宽税基、减少税率档次,是世界各国特别是以所得为主体的发达国家所得税制改革的普遍做法。

①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降低,主要表现为最高边际税率的降低。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拓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延拓宽,即扩大征税范围; 二是内涵拓宽,即减少优惠措施。

在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和拓宽税基的同时,许多国家还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减少了税率的档次。降低边际税率并不能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档次,也不能达到简化税制的目的。

②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的税基主要靠内涵拓宽,如澳大利亚、德国、爱尔兰、美国等限制或取消了各种刺激计划,其中包括适用于特定地区或部门的刺激计划、投资抵免、财产相关税收庇护,税收上的折旧更加贴近经济折旧。

③个人所得税与公司所得税一体化

对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双重征收容易导致重复征税的问题,在实践中,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是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部分一体化。在该制度下,可以在公司层次上或在个人层次上减除对股息的双重征税。

在公司层次上,可以采用两种方法:

a. 股息扣除制。这种方法允许公司从其应税所得中扣除全部或部分己支付的股息,仅对剩下的所得征收公司所得税。

b. 分税率制。这种方法对作为股息分配的利润按低税率课征,而对保留收益或未分配利润课以高税率。

在个人层次上,可以采用三种方法:

a. 归属制,个人可以从其股息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中扣除公司对该股息已缴纳的全部或部分税额。

b. 股息免税制,在分配之前,公司来源所得按公司税率征税; 分配时的股息全部课征和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对股息所得按比较优惠的低税率课征,但该税率通常是单一税率。

c. 税收抵免制。基本方法与税收支出中的抵免法相同等。

(2)一般消费税:普遍开征增值税、提高标准税率、制定标准化的增值税。

进入21世纪以后,增值税标准化改革成为税制改革实践的热点问题。进一步的改革将主要解决标准化增值税中的三个问题:

①增值税由选择性征收向普遍征收转变,现行增值税一般普遍存在减免税优惠,同时对一些行业还没有实行增值税,与普遍征收原则存有差距。

②采用最合适的税率,标准的增值税模式是“消费型”、目的地征税、扣税法和三档税率。 ③实现增值税的协调统一,所有这些都将是增值税标准化改革实践的新趋势。

(3)开征“绿色税收”,重视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绿色税收”主要是对破坏环境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征税,提高以上应税行为的成本,达到限制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发达国家除开征上述环保税以外,还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对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使用,鼓励对环保的投资,鼓励环保产品的生产、使用,鼓励环保行为,等等。

由于环境问题往往是跨地域的,除个别大国可以单独采取行动外,多数国家需要联合行动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绿色税收”将是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重点,也将是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2. 简述公平课税论的基本思想和理想税制。

【答案】公平课税论来源于亨利·西蒙斯的研究成果。它的基本思想包括四方面:

①主要强调横向公平目标,几乎不涉及纵向公平,主张将纵向公平留给政治程序解决;

②把税收问题与政府支出政策分开讨论;

③以税基的综合性和税收待遇的统一性作为指导原则;

④主张按纳税能力征税,但纳税能力的大小不用效用理论来衡量,提出了自己的衡量方法,即所得(纳税能力)等于适当会计期内的消费加上应计净财富的变化,使之直接对应于可计量的现金流量。

公平课税论的理想税制,主要是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对宽所得税税基课征累进的个人直接税。

3. 试评价201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

【答案】(1)201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10日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10月31日第一次修正、1999年8月30日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正、2007年6月29日第四次修正、2007年12月29日第五次修正、2011年6月30日第六次修正,形成现行个人所得税法。

2011年的修正主要是对工薪所得税的修正,内容有:

①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②调整工薪所得税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

③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2)201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评价

同时,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轻了所有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的税负,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巧天,体现了“以人为本”,方便纳税人。

因此,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外国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在当前情况下,基本体现了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调节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对高收入者征收、对中低收入者少征或不征的原则,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

我国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人为4837.1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目前还不能充分发挥“内在稳定器”和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税收人占50%左右,重视工薪所得税的改革是十分重要的,但若确实发挥个人所得税的作用,还必须重视对那些高收入所得项目(如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等)的征管,特别是通过信息共享,追踪高收入者的动态,切实掌握税源资料,以便确实体现对高收入者征收、对中低收入者少征或不征的原则。

4. 简述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

【答案】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是指这种政策本身具有内在的调节功能,能够根据经济波动情况,无须借助外力而自动地发挥稳定作用。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税收的自动稳定效应

税收体系,特别是公司所得税和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对经济活动水平的变化反应相当敏感。如果当初政府预算是平衡的,税率没有变动,而经济活动出现不景气,国民产出就会减少,这时税收收入也会自动下降; 如果政府预算支出保持不变,则由税收收入的减少而使预算赤字发生,这种赤字具有一种内在的扩张力量,会“自动”地抑制国民产出的继续下滑。

(2)公共支出的自动稳定效应

经济学家们一致认为,对个人的转移支付支出是普遍的“自动稳定器”。转移支付支出,是指政府为维持居民的最低必要生活水平而提供的失业救济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福利性支出。当国民经济出现衰退时,就会有一大批居民享有失业救济金和低保收入,从而可以使总需求不至于猛然下降; 当经济繁荣来临时,失业者可重新获得工作机会,政府就可以停止失业救济和低保支出,从而可以抑制总需求的过旺。

5. 简述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划分的影响因素。

【答案】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核心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收支划分,影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收支划分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

(1)国家的政体结构,一般来说,联邦制的国家,地方政府的权责较大,相应的财政收支权力也较大。如美国、德国的联邦收支占各级政府预算总规模的比重就不及英国、法国等单一制国家中央预算收入占预算总规模的比重大。

(2)历史传统,历史上有地方自治传统的国家,往往地方政府的自治权力较大,从而也拥有更多的财政收支权力,如美国宪法对“州的权力”的重视和保护。而历史上注重中央集权的国家,中央集中的财政权力就会相对较多,如中国、法国这样一些有较长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历史的国家,中央的权力要比地方权力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