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学位]之保险学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团体信用人寿保险
【答案】团体信用人寿保险是指为保全住宅贷款定期付款销售等分期偿还债权,由贷款提供机构或信用保证机构作为投保人(受益人),以与其发生借贷关系的众多分期付款债务人作为被保险人,同保险人签订的一种团体保险合同。
通常,团体信用人寿保险合同以未清偿的债务额为合同的保险金额,在债务清偿前,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合同预定的高度残障状态致使其收人中断,由保险人给付相当于未清偿债务额的金额给受益人。因此,从原则上讲,团体信用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将随债务的分期偿还而逐步递减。
2. 投保
【答案】投保亦称“要保”,是指对保险标的(人身、则产、责任或权益)具有保险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投保人一般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投保单。投保单常由保险人提供,具有统一的格式。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 保险标的名称及存放地点; 投保的险别; 保险期限; 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等。投保时投保人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
3. 团体终身保险
【答案】团体终身保险是相对于团体定期保险而言的。团体终身保险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为投保人,团体员工为被保险人,一旦被保险人死亡,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死亡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产品。因此,团体终身保险可以为团体员工提供退休后的死亡保障,以弥补团体定期保险期限较短的不足。
4. 共命运条款
【答案】共命运条款指凡属合同约定的任何事宜,再保险人在其利害关系范围内,与原保险人同一命运。其具体内容是:凡有关原保险合同保费费率的厘定和收取、赔款给付、受损标的施救、向第一者追偿以及接受和解或提起诉讼等事项,均由原保险人为维护共同利益做出决定,再保险人应接受原保险人的处理结果,并在此基础上承担相应责任。再保险合同以基础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为基础,该原则即体现了这一特点,毕竟直接与原被保险人打交道的是原保险人,如果再保险人事事干预、处处质疑,再保险就无法继续下去。
5. 保险企业利润
【答案】利润是反映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性指标,也是衡量保险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尺
度。保险企业利润分为非寿险业务的利润和寿险业务利润两部分。
(1)非寿险业务的利润
非寿险业务的利润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是业务成果(也称承保成果、承保利润、业务成绩等),另一部分是投资收入。这两部分成果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称为利润构成。其公式是:
非寿险业务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利润=保费收入+转回责任准备金-提存责任准备金-赔款支出-
费用支出+投资及利息收益=已赚保费-赔款支出-费用支出+投资及利息收益。
(2)寿险业务的利润
寿险业务的利润来源于:①死差益,即预定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 ②利差益,即由于实际利率与预定利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 ③费差益,即由于实际费率与预定费率之间的差异使寿险业务产生的利润。
寿险业务利润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G ——利润; V 0——年初责任准备金; K ——年初责任准备金; P ’——毛保费收入; I ——
利息、投资收入; S ——保险金给付; E ——费用支出; V 1——年末责任准备金。
二、简答题
6. 为什么要区分理论责任准备金和实际责任准备金?
【答案】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向投保人所收取的纯保险费,加上按事先约定的年利率复利结算力式计算的本利和,与人寿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人应在当年所支付保险金的差额; 从被保险人方面来说,是他所交付的纯保险费的本利和,与他当年应分摊的给付保险金之间的差额。
责任准备金可分为理论责任准备金和在其基础上修正后的实际责任准备金。理论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有过去法和未来法之分。
利用均衡纯保险费计算准备金,必须假定附加费用足以支付实际的各项费用的开支。因为每年的纯保险费相等,故附加费用每年也相同,这就要求每年的实际费用支出相等。然而实际情况却非如此。由于原始费用的关系,第一年的费用要比以后各年的费用大得多。因此,保险公司实际提存的准备金并不与理论准备金相同,而是将理论准备金加以必要的修正计算出来的。这种修正后的准备金称为实际责任准备金,又称修正责任准备金。不论采用什么方式对理论责任准备金加以修正,在保单到期时的实际责任准备金应与理论责任准备金相同。
保险责任准备金实质上是一种或有负债。或有负债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或有负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或有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 第二,或有负债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第三,
或有负债的结果只能由未来发生的事项确定; 第四,现时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金额难以预计。从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单(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很大一部分通过责任准备金形式提存出来,而责任准备金可以说就是一种或有负债。责任准备金的提存,主要是为了保证对被保险人或其收益人按合同规定支付保险金。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前中途退保,或改变保费交付方式,或改变领取保险金方式,保险人应根据当前所应提存的责任准备金的多少,计算退保金或保险金的数额,因此需要区分理论责任准备金和实际责任准备金以保障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保障被保险人权益。
7. 简述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答案】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在保险理论与实践中,坚持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
(1)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出险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益,所以就必须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所具有的经济利益,即保险利益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保险利益为投保人取得保险保障和保险人的保险补偿提供了客观的依据,否则保险保障和保险赔偿就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从而也可能使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获取额外的利益。
(2)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保险赔偿或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或保险事件的发生为前提条件。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那么该标的受损,对他来说不仅没有遭受损失,相反还可以获得保险赔款,这样就可能诱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谋取保险赔款而故意破坏保险标的的道德危险。反之,如果有保险利益存在,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受损而受损,因保险标的存在而继续享有,这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会关心保险标的的安危,认真做好防损防险工作,使其避免遭受损害。在人身保险方面,保险利益的存在更为必要,如果投保人可以以任何人的死亡为条件而获取保险金,其道德危险发生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3)区别保险与赌博的标准
就单个保险合同来说,保险与赌博同样决定于偶然事件的发生而获得货币收入或遭受货币损失。所以,从表面上看,保险同赌博相似,都具有射幸因素,但从实质上看,二者毫无共同之处。保险是基于人类互助共济的精神,千家万户帮一家,通过保险补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危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而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而赌博是基于个人的私利,以图不劳而获,是一种损人利已的行为。所以,为了使保险区别于赌博,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只有在经济利益受损的条件下,才能得到保险赔偿,从而实现保险补偿损失的目的。如果保险不以保险利益存在为前提,则将与赌博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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