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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808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之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基本权利

【答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己必不可少的利益、主张或自由,从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或可能性。基本权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①基本权利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②基本权利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权利。③基本权利具有母体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④基本权利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它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不证自明的权利”。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是整个宪法价值体系的重要核心,其反映了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2. 制宪权与修宪权

【答案】(1)宪法制定权(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力,可以理解为制度化的制宪权。

(2)制宪权与修宪权的关系如下:

①制宪权、修宪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

②当一个国家通过国民投票决定宪法修改时,这种国民投票权也是一种源于制宪权的修改宪法行为,但不可能是原始的制宪权。

③有时制宪权与修宪权行使主体相同,但其行为的性质不同。

3. 选举制度

【答案】选举制度是指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广义选举制度包括选举代议机关代表与特定公职人员的制度,选举主体与范围比较广泛。狭义选举制度是指选民依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代议机关代表的制度。我国采取的是狭义选举制度概念。

4. 宪法权利行为

【答案】宪法权利行为是指公民等宪法关系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的作为或不作为。在政治关系层面,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主要包括参政行为和政治抵制行为。前者是公民对参政权,如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对政治关系运行产生积极影响; 后者是公民对宪法规定的抵抗权,如罢工、游行、示威等权利的行使,其目的在于抵抗国家权力对个人利益的侵害。

5.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答案】(1)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宪法规范往往公布在各种宪法性文件、宪法惯例和法院的判决中。这是由英国学者蒲莱士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2)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区别在于:

①两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的区别是程度上的而非性质上的。不论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都是由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规范所构成的。

②即使在成文宪法国家,除了宪法典之外,不成文宪法的形式也构成宪法制度的重要基础,通常以宪法惯例、宪法判例或者权威性的法律文件弥补宪法典的缺失。

③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也会发生变化和发展。

6. 违宪行为

【答案】违宪行为是指以公民等的权利行为或国家的权力行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违反宪法的作为或不作为。从性质上来说,违宪行为不是权利行为或权力行为,也不能成为宪法关系的客体,而是宪法关系的标的,或称之为宪法行为的标的。违宪行为的形式包括:(1)公民的违宪行为。公民违宪行使权利是个别化行为,对国家宪政体制的冲击力相对较小,在多数情况下,公民违宪行为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因而可以由各个部门法予以纠正和制裁。(2)国家违宪行为。必须将其纳入宪法关系的规范范围,即针对特定的违宪行为,建立起宪法监督或宪法诉讼法律关系,通过宪法手段对这种行为进行纠正、制裁和预防。

7. 宪法实施评价

【答案】宪法实施评价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和公民个人以宪法规范、立宪价值取向及社会发展需要等为标准,对宪法实施行为和实施结果所作的价值评判。它反映了评价主体对宪法及其实施的态度和倾向。宪法实施评价包括实施行为评价和实施结果评价。

8. 宪法关系与宪法体系

【答案】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与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体系是指一国宪法由不同渊源形式的宪法规范所组成的有逻辑、有系统的结构形态。

二、简答题

9. 简述1982修宪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

【答案】1982年宪法从制宪主体的角度来讲是对1954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其结构体系依次是: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它是历史经验总结和现实形势发展的产物,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1)1982年修宪确定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指明了发展方向。

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将四项基本原则写进宪法。四项基本原则发挥了立国之本的作用。四项基本原则提出后,先后被载入党章和宪法,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它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因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另外,四项基本原则保证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2)1982年宪法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调动公民的积极性,使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主人翁的精神。

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并且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调到国家机构一章的前面。经济建设的主体是我国广大公民,要调动公民的积极性,就要约束国家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

(3)1982年宪法突出了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并倡导经济体制改革。

1982年宪法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没有将工作重点及时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教训,在序言中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用根本法的形式把国家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变固定了下来,同时也意味着今后国家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重点,要为这个中心服务。

宪法关于经济制度及倡导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主要表现在:

①从中国生产力的实际水平出发,规定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层次的所有制形式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

②肯定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 重视了市场调节的重要作用;

③赋予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同范围的经营自主权;

④规定了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等,从而有利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

10.回顾并总结英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答案】(1)英国宪法的产生

①英国宪法产生的背景

a.17世纪上半叶,英国的政治经济关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变化

一方面,经过圈地运动,商品经济已相当发达,手工工场遍布城乡,劳动分工越来越细,毛纺、采煤、炼铁、玻璃、造纸等工商业部门发展很快,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关系己取代封建经济关系,资产阶级已经形成;

另一方面,在上层建筑领域,斯图亚特王朝却致力于强化专制王权,封建贵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享有许多特权,妨碍了商品经济的自由发展。

b.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爆发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终于在1640年爆发,直到1688年历时近50年,大致经过了内战阶段、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