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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财经大学税收学之税收学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混合销售行为

【答案】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提供的行为。两者之间密切相连, 且从同一受让方取得价款。对于混合销售行为, 是作为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还是作为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 需视纳税人的性质而定。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 视为销售货物, 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视为销售非増值税应税劳务, 不缴纳増值税。

2. 分税制

【答案】分税制是指在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和支出责任的前提下, 以分税法划分各级政府收支, 同时实行政府问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平衡地方政府收支的财政体制。目前世界上比较典型的分税制模式大体上有三种:①分散立法、按照税源分率分征、实行纵向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集中立法、事权分散、按照税种划分收入、实行纵向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③税权集中、税种共享、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二、简答题

3. 最优商品税和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及其原因。

【答案】最优税收主要包含两个税制设计原则, 即“公平”和“效率”原则。它运用福利经济学相关计量方法, 以使社会总福利达到最高为目标, 寻找“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平衡点。最优税收理论认为:在政府收入即定的情况下, 使税收超额负担最小的税制模式是最优的。以下具体就最优商品税和最优所得税分别说明其税率结构和原因。

(1)最优商品税

①税率结构:根据商品的需求弹性和收入弹性, 对商品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a. 为实现征税的效率化, 根据需求弹性要求, 对缺乏弹性的商品, 实行高税率;对富于弹性的商品, 实行低税率, 最佳税率是使每种商品的需求量下降的百分比相同的税率。

b. 收入弹性则将公平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认为对于高收入阶层偏好的商品无论其弹性是否很

高也应确定一个较高的税率;而对低收入阶层偏好的商品即便弹性很低也应确定一个较低的税率。

②原因:当每种商品的补偿需求曲线相互独立, 即一种商品的需求不依赖于另一种商品的价格时, 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商品税率正比于需求与供给弹性的倒数之和。从税负公平的角度出发, 在需求独立的情况下, 一种商品的最优税率不仅取决于其需求价格的逆弹性, 还取决于它的收入弹性。

(2)最优所得税

①税率结构:在引入了公平和效率因素后, 最优所得税率要求:边际税率应在0与1之间;最高

所得的个人的边际税率为0; 如果具有最低所得的个人按最优状态工作, 则他们面临的边际税率为0。可以看出, 最优税率的结构函数近似于线性, 即边际税率几乎固定且相当低, 所得低于免税水平的纳税人可以获得转移支付。

②原因:在征税之前, 各纳税人所获得的所得是不同的, 征收所得税会影响纳税人的劳动供给进而影响其收入水平。当纳税人在劳动和闲暇之间做出选择时, 对于所得高的纳税人, 其劳动供给弹性大, 高边际税率会大幅度降低其劳动供给量, 反而使低收入者的富力降低, 故应对所得高的纳税人实行低边际税率。

4. 如何界定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及其纳税义务?

【答案】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具体分述如下:

(1)居民企业

①界定标准: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 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②纳税义务:居民企业负有全面的纳税义务, 应就其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所得, 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

①界定标准: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 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 该营业代理人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②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具体情形根据非居民企业的状况有所不同。

a.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税率为25%;

b.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 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

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10%的低税率。

5. “税的总体数量上应该不能超过人民所得到的利益”这个说法与税收无偿性特征有矛盾吗?为什么?

【答案】“税的总体数量上应该不能超过人民所得到的利益”这个说法属于税收的“整体有偿性”观点。该说法与税收无偿性特征不矛盾。理由如下:

(1)“整体有偿性”观点从整个财政体系的应有性质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角度来看, 是可取的, 也是有意义的。税收从财政收入这一角度谈不上有偿, 纳税人纳税时并未得到任何报酬或代价, 纳税的最直接表现是对政府的无偿贡献, 将来从政府使用税款即提供公共产品中能获得多少利益, 纳税时是不确定的。

“整体有偿性”作为治税思想有积极意义, 因为其希望人民缴纳的税收不被政府随意使用, (2)

税款要用在使人民得益的场合, 征税的总体数量上应该不能超过人民所得到的利益。无偿性或不直接返还性才是税收的基本特征, 它使得税收与公债、规费等财政收入形式区别开来, 与整体有偿性不矛盾。

6. 如何理解税收的平衡作用机制?

【答案】税收的平衡作用机制是指税收在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过程中产生的影响和作用。

(1)在封闭经济状态下, 总供给与总需求分别由下列因素构成:

①总供给=消费+储蓄+政府财政收入(税收);

②总需求=消费+投资+政府财政支出。

(2)社会总供求的平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 但是由于微观主体的趋利性、市场价格信息的滞后性等原因, 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总供求的平衡。

从总供求公式可以看出, 政府税收是构成总供给的要素, 而政府财政支出是构成总需求的一个要素。在总供求失衡时, 政府可以运用税收和财政支出手段直接调节消费总量或投资总量, 使社会总供求达到均衡。

7. 简述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收政策手段。

【答案】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手段包括:

(1)累进税制

瓦格纳提出了应根据纳税能力大小征税, 使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其纳税能力相对称的平等思想, 从此奠定了建立累进税制的理论基础。所得税制具有累进性, 实行统一的、档次区分的超额累进所得税制是调节高收入者收入分配的一项有力工具, 通过増加税率档次、提高边际税率可以有效控制收入分配悬殊的问题。目前, 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采取七级的超额累进税率模式。

(2)税式支出

税式支出是以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为目标的税收措施, 其包括以下几种途径:

①直接对低收入者的许多纳税项目给予税收优惠照顾;

②对有助于间接増加低收入阶层收入的行为给予税收优惠照顾。

(3)遗产税与赠与税

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净值征税, 以对继承权进行一定的限制;征收赠与税的目的就在于防止某些人以赠与方式分散所得来逃避高额累进的所得税税收负担。对遗产税与赠与税统一适用超额累进税率, 其调节收入的功能就会大为增强, 从而促进财富公平分配。

(4)实行所得税指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