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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法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诉讼中的决定

【答案】行政诉讼中的决定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中发生的某些特殊事项所作的司法意思表示。决定具有如下特点:

①就决定所解决的问题而言,其既不同于判决所解决的案件争议问题,也不同于裁定所解决的程序问题,而是解决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殊问题;

②就决定的功能而言,它旨在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和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或者为案件审理和正常的诉讼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③就决定的效力而言,决定不是对案件的审判行为,不能依上诉程序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只能申请复议。

2. 行政审判的法律依据

【答案】行政审判的法律依据是人民法院在解决行政争议时,确认所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法律标准和尺度。明确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意义在于:

①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法的立法;

②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实施监督,切实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③有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促使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法律依据上的进一步协调。

3.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答案】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被申请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特征:

①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

②被申请人必须是相应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③被申请人必须是相应行政行为受申请人指控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

4. 行政复议程序

【答案】行政复议程序是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称。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五个组成要素:

①行政复议的申请;

②行政复议的受理;

③行政复议的审理;

④行政复议的决定;

⑤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5. 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

【答案】①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含义:

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

②受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在于:

a. 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活动; 被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活动。

b. 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机关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 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产生。

c. 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被授权组织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 行政处罚与执行罚

【答案】①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含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执行罚义称强制金、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者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执行措施。

②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

a. 法律性质上存在差异。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制裁措施,执行罚则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

b. 存在的前提不同。执行罚是以相对人不履行法律或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为前提。行政处罚则是以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作为前提的,没有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就不能给予行政处罚。c. 目的上存在差异。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惩罚、教育行政违法行为人,制止和预防行政违法行为。执行罚与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样,是为了促使相对方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

7. 诉讼中止

【答案】诉讼中止即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进行。诉讼中止的特征是:

①在诉讼中止期间,人民法院除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措施以外,应当停止对本案的审理;

②在诉讼中止期间,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全部停止;

③诉讼中止期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之内;

④是否结束诉讼中止,恢复诉讼程序,取决于导致诉讼中止的原因是否消除:

⑤恢复诉讼后,当事人在诉讼中止前的诉讼行为依然有效。

8. 紧急避险

【答案】紧急避险,是指行政机关为了使公共利益、相对人较大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的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己而采取的损害第三人相对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简答题

9. 简述行政复议的及时原则。

【答案】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系统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必须符合行政的一般要求,其中包含着及时的要求。与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可能更重视效率,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尽可能快地处理是其内含的要求。

行政复议的及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受理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对申请进行审查,以明确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如符合法定条件应及时受理;

(2)复议案件的审理要按照审理期限及时审结案件;

(3)作出复议决定应当及时。复议案件经审理后,复议机构应迅速拟定复议决定书,并报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尽速签发;

(4)对复议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应责成其履行,并追究或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10.简述行政栽定的效力。

【答案】行政裁定是解决行政诉讼程序问题的审判行为。行政裁定效力主要表现为:

(1)行政裁定的空间效力

就其空间效力而言,一般来说,裁定只对案件参与人发生拘束力,对社会不发生拘束力。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裁定涉及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那么,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亦发生相应的拘束力。

(2)行政裁定的时间效力

就裁定的时间效力而言,因裁定的内容不同而不同。

①对于不准上诉的裁定,一经宣布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②对于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在法定上诉期间当事人不上诉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③对于某些可以依法审请复议的裁定(如是否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经作出即发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