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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南民族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补偿责任

【答案】行政补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员因合法职务行为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失,为此依法对后者实施财产上弥补的一种法律义务。行政补偿责仟又称损害补偿责仟,是行政损害责仟的一种,其构成要件是:

①引起行政补偿责任的行为人限于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员;

②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员的职务行为是合法的,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员的职务行为违法只导致行政赔偿,而不产生行政补偿;

③该行政行为确有财产损害结果的发生;

④该财产损害事实与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员的合法行政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2. 行政复议第三人

【答案】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申请参加或者由复议机关通知参加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行政复议的指定管辖

【答案】行政复议的指定管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在某一复议案件的管辖上发生相互推脱或争夺管辖权等争议时,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

4. 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

【答案】①行政裁决与行政仲裁的含义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范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②仲裁与行政裁决的联系

两者都是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居间裁断; 处理对象都是民事争议; 都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的过程。

③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

a. 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 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纠纷。

b. 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

裁协议; 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

c. 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 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d. 裁决的性质不同。仲裁是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裁决; 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权,以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进行的裁决。

5. 依申请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答案】①依申请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的含义

依申请行政行为,或者称被动性行政行为、消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方能作出,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便不能主动作出的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所形成的协议或合同,包括行政合同和行政协议。

②依申请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的区别

a. 分类标准不同。依申请行政行为是以行政行为是否具有主动性为标准的划分,其对应的是依职权行政行为; 而双方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以单方意志还是双方意志为标准的划分,其对应的是单方行政行为。

b. 前提不同。依申请行政行为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对人的申请; 而双方行政行为则不要求相对人的申请。

6. 行政程序

【答案】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所构成的一个连续过程。

行为方式、步骤构成了行政行为的空间表现形式; 行为的时限、顺序构成了行政行为的时间表现形式。所以,行政程序本质上是行政行为空间和时问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

7. 行政指导

【答案】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行为。

它既是现代行政法中合作、协商的民主精神发展的结果,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市场调节失灵和政府干预双重缺陷的一种补救方法。

它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只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才能实施行政指导行为。

②行政指导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其方法多种多样。

③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

④行政指导是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一种具有行政活动性质的行为。

⑤行政指导是一种柔性的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行为。

⑥行政指导是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8. 行政复议的审理

【答案】行政复议的审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的过程。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核心。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行政争议案件时,不仅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而且还必须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通常实行书面复议制度,但在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简答题

9. 行政行为的无效。

【答案】行政行为从产生时起就“假定”是合法的,但如果一个行政行为具有明显而重大违法,这种违法达到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的常识性理解都可以明显看出的程度,刃卜么它就是无效的行政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无效行政行为可以表现为许多具体情形,不能作一次性穷尽列举。但是如果一个行政行为发生如下情形,就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或明显的违法情形。如根据没有查证的材料给予一个无辜的公民以治安处罚。

(2)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如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发行非法出版物、捕杀珍稀濒危动物并达到违反刑事法律的程度。

(3)不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4)行政主体受相对人胁迫或欺骗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无效行政行为不可能产生行政法上预期的法律效果,但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无效行政行为产生以下后果:

(1)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该行政行为的拘束,不履行该行为所确定的仟何义务,而且对此种不履行不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相对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3)国家有权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被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相对人处获取的一切利益要返还给相对人,所加予相对人的一切义务应取消,对相对人所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均应赔偿,相对人因此行为得到的好处均应收回。但此种收回给善意的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