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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之宪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概念题

1. 国家结构形式与行政区域的划分

【答案】(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统治阶级所采取的、按照一定原则来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中央与地力一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外部总体形式。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区域构成单位的划分与确认各层级区域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划分; 全国性政权机关与地方(或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力划分的原则及各级政权机关之间争议的解决机制。

(2)行政区域亦称政治区域,是指国家的地域组成部分,和国家同时产生。行政区域本身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由高级到低级互相依托,互相联系,有着紧密的从属关系。

(3)行政区划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在于:行政区域划分形式上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领土结构而不是国家的管理形式”,但实质上行政区域划分却和中央与地力一的权力配置关系紧密相连,从而成为国家结构形式的重要内容。

2. 选民

【答案】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并经过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的公民。选民成为选举权主体应具备下列要件:①实质要件。首先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这是积极要件; 其次是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这是消极要件。②形式要件。必须经过选民登记,这是国家依法对每个选民行使选举权的一种法律上的确认。

3. 国家形式

【答案】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政权构成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的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组成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

4. 行政机关

【答案】国家行政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其基本特征在于执行和管理。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机关的组织以“三权分立”原则为指导,国家行政权由行政机关掌管,行政机关肩负着广泛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5. 法官与检察官

【答案】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

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检察官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6. 选民登记

【答案】对每一个享有选举权的公民,选民登记是从法律上确认其选举资格的一项必经法定程序。凡年满18周岁的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应列入选民名单,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行使选举权的主体是选民,选民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选举权,并经过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的公民。我国的选民登记采用一次性登记的方法。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民登记前,主要是针对卜次登记以来的变更情沉进行重新确认。选民名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二、简答题

7. 简述法国宪法委员会的地位和主要职权。

【答案】根据法国宪法第七章第56-63条规定成立的宪法委员会,是一个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它既具有宪法法院性的司法机构的性质,又是一个充当总统法律顾问和咨询性的政治机关。宪法委员会行使如下职权:

(1)保证和监督宪法的实施。这种保证和监督采用了预防性的审查,即事先审查其是否符合宪法。其审查的范围包括:各项组织法在颁布前,议会两院规章在执行以前必须事先提交宪法委员会审查; 其他法律在颁布以前,如发生争议或有疑义时,可由共和国总统、总理、议会两院中任何一院的议长,或由60名国民议会议员,或由60名参议院议员提交宪法委员会进行审查; 对国际协议和普通法律的权限进行审查。

(2)监督选举。包括总统、议员的选举和公民投票表决的进行和宣布选举结果。对有争议的选举是否有效作出裁决; 对议员的兼职实行监督。

(3)宣布权和咨询权。宪法委员会可对某些重大政治问题表示意见,并发表公告和提供咨询。按照宪法规定,宪法委员会对总统能否行使职务进行确认; 总统行使非常措施时,先应咨询宪法委员会的意见,当然宪法委员会的意见对总统无约束力,咨询的目的只是为了减少错误。

8. 简述宪法的效力。

【答案】(1)宪法的含义

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2)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国家的任何法律都应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一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这主要是由宪法的内容所决定的。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①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对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对此,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3)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的效力

由于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而柔性宪法的创制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因此,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9. 简述1954年宪法的内容、特点以及意义。

【答案】1954年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

(1)1954年宪法在内容上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

①它确认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规定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在我国实行单一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

②它确认了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规定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领导地位,国家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③它确信了公民在法律上的一律平等,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2)1954年宪法具有鲜明的特点

①它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在规定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制度的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反映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②它既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而产生,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

③它既确认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实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路线,保证消灭剥削制度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又规定要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反映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

(3)1954年宪法的意义

1954年宪法作为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无论是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意义和保障作用,并为我国以后几部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模式。但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这部宪法的实施便遭到了人为的破坏,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被束之高阁,难以发挥作用。

10.简述宪法实施过程的主要阶段。

【答案】宪法实施过程主要有以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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