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避免重复征税的抵免法
【答案】抵免法,又称税收抵免,是指对于本国居民在境外已纳的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从而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在抵免法适用的主体上,可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前者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纳税人的税收抵免; 后者主要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在准予扣税的数额上,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2. 广告主体
【答案】广告主体又称广告活动主体,是指广告信息传播活动中的传送者,也即广告活动的提议者、策划者、创意者和实施者。广告主体主要有三种: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就市场功能而言,广告主是广告需要的产生者,而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是满足这种需要的服务提供者,囚此,把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统称为广告商。
3. 农产品收购保护价
【答案】农产品收购保护价是指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购买价格过低时,政府可以在收购中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对于农产品实行收购保护价,是国家调控价格总水平的一个重要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农产品价格的暴落,稳定价格总水平,从而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
4. 国债
【答案】国债,又称国家公债,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它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5. 经济法的实施与经济法的实现
【答案】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被遵守、适用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的过程、方式和手段。它是将经济法规范的要求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使抽象规定具体化的过程。而经济法的实现是经济法实施的目的,它是指经济法规范在现实中得以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的现实结果。
6. 并表监管
【答案】并表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整个银行集团,包括其境内外所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所有业务和风险,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表监管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中具有特殊意义,它是实现跨国银行有效监管的基石,是跨国银行监管诸原则中最为核心的一项基础原则。
7. 投资主体
【答案】投资主体是指享有投资决策权利、具备资金筹措能力、享有投资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投资主体一般具备三方面的条件:①能相对独立地作出投资决策,包括投资方向、投资数额、投资方式等; ②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即投资决策者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合法地筹集到投资资金; ③投资决策者对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或支配权,并能够相对独立地承受投资风险。上述三方面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完整的投资主体。
8. 证券投资基金
【答案】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形式或投资组织,即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形成独立的基金财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从事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收益和承担风险。
二、简答题
9. 设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条件有哪些?
【答案】(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的概念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为证券、期货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2)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和业务规则,由中国证监会规定。主要有下列条件:
①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法定条件。
10.比较产品质量缺陷与产品质量瑕疵。
【答案】产品质量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质量瑕疵是指产品存在除危险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
(1)二者的相同点
①都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②都应当承担质量责任(但对瑕疵,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说明或者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前已经知道的除外)。
(2)二者的不同点
①在程度方面
前“小”后“大”,或前“轻”后“重”。
②在可否接受方面
对瑕疵,因尚未丧失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消费者己经知道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对缺陷,因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原则上不应接受。
③在向谁索赔方面
对瑕疵,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销售者赔偿后,其还可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对缺陷,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可以根据实际责任情况向对方追偿)。
④在赔偿的方式和标准方面
对瑕疵,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 对缺陷,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⑤在诉讼时效方面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11.如何理解市场优先原则?
【答案】理解市场优先原则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市场优先原则的概念
市场优先原则,是指要把市场作为经济运行最主要的调节方式,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国家的调节作用,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不能替代市场。
(2)坚持市场优先原则的原因
①这是由市场自身的特性所决定
虽然市场经济存在着整体协调能力差、经济调节功能滞后等缺点,但它仍然是最佳的经济体制,所以应该把市场调节放在优先地位。
②单纯国家调节的失败证明了市场优先原则的正确性
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被作为调节经济运行的唯一手段,其功能被无度夸大。由于单纯的计划调节违背了经济规律,最终导致了该种体制的失败。
③过度的国家调节也有过相同的教训
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经济危机后,资本主义各国按照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对市场经济过度干预,经济出现了“滞涨”局面,从而宣告了不遵守市场优先原则的失败。
(3)市场优先原则要求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国家调节必须尊重市场规律,使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的控制能够充分反映市场规律的要求; ②国家调节的范围和程度应以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为限度,不能替代市场调节;
③国家适用强制手段进行超市场干预时,必须具备特定的条件。
市场优先原则肯定了国家干预必须接受市场的制约,从而界定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奠定了经济法的存在基础,对经济法影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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