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开大学经济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接受公司
【答案】接受公司是指在再保险交易中,接受分出公司分保业务的分入公司。
2. 团体定期人寿保险
【答案】团体定期人寿保险常简称为团体定期保险,是指以经过选择的团体中的员工为被保险人,团体或团体雇主作为投保人,保险期间为一年的死亡保险。
3. 责任风险
【答案】责任风险指个人或团体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4. 评价法
【答案】评价法是采用个别方式单独厘定费率的一种方法。每一风险单位按其特性分别制定费率,而不涉及任何风险等级鉴定或计算公式。虽然评价法不科学,但仍然被一些险种采用,尤其是在没有充分、可靠的统计资料的情况下。在开发新险种时,人们常用其他粗略统计资料评价每一风险单位,否则费率无法确定。
5. 吸收储蓄功能
【答案】严格地说,只有寿险公司才具备吸收储蓄功能。单纯的死亡保险和单纯的生存保险无疑是纯粹的保险,又都带有极强的射幸性和逆选择,顾客有限。基于寿险可提供长期性资金,同时也为了迎合和吸引顾客,保险公司设计了诸如生死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儿童保险、婚嫁保险等名目繁多的带有储蓄性质的保险险种,从而将保险与储蓄巧妙地结合起来,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具备了吸收储蓄的功能。
在这里提的是“吸收储蓄功能”,而不是“储蓄功能”,因为储蓄是属于货币信用的范畴,既非保险的功能,亦非保险公司的功能。保险公司的吸收储蓄的功能,是保险公司向金融领域扩张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形成了保险业与金融业之间竞争储蓄资源的格局。
二、简答题
6. 试述保险合同属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为什么?
【答案】(1)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法》第10条)。保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是投保人承担交纳保险费的义务,被保险人拥有请求补偿风险损失的权利; 保险人享有依据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的权利,承担给付保险
金的义务等。
(2)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方一能成立生效的合同; 非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需要采取法律规定的某种形式,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的形式。
(3)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这些书面形式包括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应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合同约定的内容。
7. 影响保险供给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答案】保险市场供给是指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各家保险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保险市场供给可以用保险市场上的承保能力来表示,它是各个保险企业的承保能力之总和。保险供给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内容。保险供给的质既包括保险企业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的保险商品品种,也包括每一具体的保险商品品种质量的高低; 保险供给的量既包括保险企业为某一保险商品品种提供的经济保障额度,一也包括保险企业为全社会所提供的所有保险商品的经济保障总额。
保险供给是以保险需求为前提的。因此,保险需求是制约保险供给的基本因素。在存在保险需求的前提下,保险市场供给则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
(1)保险费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保险供给的因素主要是保险费率,保险供给与保险费率呈正相关关系,保险费率上升,会刺激保险供给增加; 反之,保险供给则会减少。
(2)偿付能力
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所在,各国法律对于保险企业都有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规定,因而保险供给会受到偿付能力的制约。另外,企业的业务容量比率(=净保费收入/净资产)也制约着企业不能随意、随时扩大供给。
(3)互补品、替代品的价格
互补品价格与保险供给成正相关关系。互补品价格上升,引起保险需求减少,保险费率上升,使保险供给增加; 互补品价格下降,引起保险需求增加,保险费率下降,使保险供给减少。替代品价格与保险供给成负相关关系。替代品价格下降,保险需求减少,保险费率上升,使保险供给增加; 反之,则使保险供给减少。
(4)保险技术
保险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有些险种很难设计,因而即使有市场需求,也难以供给。从而,保险技术的难易制约了保险供给。
(5)市场的规范程度
竞争无序的市场会抑制保险需求,从而减少保险供给,而竞争有序、行为规范,则使保险市场信誉提高,从而刺激保险需求,扩大保险供给。因而,规范的保险市场会促进保险供给扩大,而不成熟、不规范的市场则使保险供给受到抑制。
(6)政府的监管
保险业是一个极为特殊的行业,各国对其都有相对于其他行业更为严格的监管,有些甚至是极为苛刻的。因而,即使保险费率上升,而由于政府的严格监管,保险供给也难以扩大。
8. 试分析比较几种典型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答案】由于社会经济制度、经济管理体制和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差异,对于保险人以何种组织形式进行经营,各个国家都有特别限定。典型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以及劳合社等。
(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股份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最典型的组织形式,它是由一定数目以上的股东发起组织,全部注册资本被划分为等额股份,通常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表现在:①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增加保险利润,进而扩展保险业务,使风险更加分散,经营更加安全,对被保险人的保障更强。②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因而,比较容易筹集大额资本,使经营资本充足,财力雄厚,有利于业务扩展。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确定保险费制,使投保人保费负担确定,比较符合现代保险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为业务扩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2)相互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是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
相互保险公司具有以下特点:①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顾客; 既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时又是保险人。②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非营利型公司,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资本金,以各成员缴纳的保险费形成公司的责任准备金,来承担全部保险责任,成员也以缴纳的保险费为依据,参与公司盈余分配和承担公司发生亏空时的弥补额。③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类似于股份公司。
(3)相互保险社
相互保险社是同一行业的人员,为了应付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自愿结合起来的集体组织。相互保险社是最早出现的保险组织,也是保险组织最原始的状态。
相互保险社具有以下特征:①参加相互保险社的成员之间互相提供保险,即每个社员为其他社员提供保险,每个社员同时又获得其他社员提供的保险,真正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②相互保险社无股本,其经营资本的来源仅为社员缴纳的分担金,一般在每年年初按暂定分摊额向社员预收,在年度结束计算出实际分摊额后,再多退少补。③相互保险社保险费采取事后分摊制,事先并不确定。④相互保险社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社员选举出来的管理委员会。
(4)保险合作社
保险合作社是由一些对某种风险具有同一保障要求的人,自愿集股设立的保险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