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大学经济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学位]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市场组织形式
【答案】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是指在一国或一地区的保险市场上,保险人采取何种组织形式经营保险。一般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由于财产所有制关系不同,有以下几种组织形式:①国营保险组织; ②私营保险组织; ③合营保险组织; ④合作保险组织; ⑤行业自保组织。
2. 赔付率
【答案】赔付率是一定时期的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的比率,一般用百分数表示。赔付率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技术指标,也是评价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衡量保险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3. 合同的终止
【答案】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保险合同订立后,虽然未发生保险事故,但如果合同的有效期己届满,则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自然终止。这种自然终止,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解除是较为常见的保险合同终止的另一类原因。在实践中,保险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任意解除三种。
(3)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因被保险人的某些违约行为,保险人有权使合同无效。但在一定条件下,中途失效的合同经被保险人履约并为保险人所接受,还可以恢复效力。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在失效后都可以复效。不能如期缴纳保险费而被中止的合同,其后果也可能不同。
(4)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完成全部保险金额的赔偿或给付义务之后,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 现金流量表
【答案】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产生影响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表是财务状况变动表的一种。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信息的会计报表,或者说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
通过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以评估公司在未来会计期间的现金流量,评价公司偿付债务及支付公司投资人投资报酬的能力,了解公司本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中现金流量发生差异的原因,掌握本期内影响或不影响现金流量的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等公司经营状况。
5. 变额年金
【答案】变额年金是年金与变额人寿保险相结合的产品,其现金价值和年金给付额都随投资状况波动,其中最常见的是“延期变额年金”。在缴费期内,每期进入独立账户的保费,按当期的基金价值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称为“累积基金单位”。在领取期开始日,客户拥有的累积基金单位的总价值,可用于购买新的基金单位(称为“年金基金单位”)作为今后年金给付的来源。每期年金给付额都等于客户的年金基金单位数量乘以给付当期的基金价格,因此,年金给付额随着年金基金单位的资产价值波动而变化。
二、简答题
6. 简述健康保险的含义及特点。
【答案】(1)含义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 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 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2)特点健康保险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精算技术
健康保险在制定费率时主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健康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付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
②健康保险的给付
费用型健康保险适用补偿原则,是补偿性的给付; 而定额给付型健康险则不适用,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对于前者而言,强调对被保险人因伤病所致的医疗花费或收入损失提供补偿,类似于财产保险。
③经营风险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其影响因素远较人寿保险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更严重。此外,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难加以控制。
④成本分摊
健康保险的基本责任,主要是指疾病(通常不包含分娩)医疗给付责任,即对被保险人的疾
病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人按规定给付相应的疾病医疗保险金。由于健康保险有风险大、不易控制和难以预测的特性,因此,在健康保险中,保险人对所承担的疾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往往带有很多限制或制约性条款。
⑤合同条款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合同中,除适用一般寿险的一些条款外,还采用一些特有的条款,如既存状况条款、转换条款、协调给付条款、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等。此外健康保险合同中有较多的名词定义,有关保险责任部分的条款也显得比较复杂。
⑥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
一般包括战争或军事行动,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残废,堕胎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等。
7.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请掌握各种分摊方式的具体计算方法。
【答案】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标的所遭受的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摊,分摊的方式主要有:比例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和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即各保险人按其所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摊保险赔偿责任。其计算公式为: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在各国保险实务中运用比较多,我国《保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重
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是以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而应负的赔偿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其计算公式为: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与比例责任分摊方式的共同点是各保险人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赔款责
任; 二者的区别是计算分摊比例的基础不同,前者以赔偿责任为计算基础,后者则是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即由先出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后出单的保险人只有在承保的标的损失超过前一保险人承保的保额时,才依次承担超出的部分。
8. 什么是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有哪些限制条件?
【答案】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的目的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