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40行政法学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确认判决
【答案】确认判决是指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合法、有效或无效的判决,即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违法,如确认相应行为违法,相对人即可根据此种判决直接请求行政赔偿; 如确认相应行为合法,相对人因该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即应由自己承担,行政机关对此不负赔偿责任。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答案】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
①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特殊文件,而不是行政立法。
②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是一般文件,而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③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实施的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④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发布的用以对社会进行管理,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类型:
①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②不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国务院工作部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③不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 终局行政裁决行为
【答案】终局行政裁决行为是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的行为。目前,我国有些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对于某些行政争议拥有最终裁决权,即由行政机关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只能向作出最终裁决的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申诉,而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4. 诉讼终结
【答案】诉讼终结即在诉讼过程中,因出现使诉讼不能继续进行且不能恢复或者诉讼继续进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的情况,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在诉讼终结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因没有必要而没有作出实体处理。导致诉讼终结的情况有以下两类:①诉讼继续进行己经没有实际意义。如原告撤诉,法院同意,就可以终结诉讼。②诉讼无法继续进行。如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
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5. 即时性行政强制
【答案】即时性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情况没有时间发布命令,或者虽然有发布命令的时间,但若发布命令便难以达到预期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必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即时性行政强制具有以下特征:
①即时强制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
②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在情况紧急时直接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③即时强制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法律、法规所确立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状态,同时也具有保障义务履行的一面。
④即时强制的程序性规范相对而言不很严格。这是由即时强制的情况紧急性和强制措施的即时性所决定的。
6. 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中起主导作用,是行政复议活动的核心。
行政复议机关的特征:
①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
②行政复议机关是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行政机关并不是都有行政复议权;
③行政复议机关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必然是行政主体。
二、简答题
7. 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会侵犯到哪些人的合法权益?
【答案】(1)合法权益的保护依赖于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相关人。如行政处罚中的受害人,他可能对行政机关处罚行为的合法性没有争议,但是行政机关如果将该出发行为撤销或者减轻对加害人的处罚,就相当于行政机关对加害人没有处罚或者处罚过轻。
(2)具体行政行为的信赖人。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生效以后不仅仅你创设、变更或者废弃某种法律关系,而且也引起所有的确定力、拘束力以及执行力等特权,使当事人对其信赖并予遵守而形成的法律的安定性及法律的确定性,尤其是当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时效已经得时候,行政机关的撤销或者变更行为往往会打破这种安定性和确定性,侵害信赖人的信赖利益。
8. 简述行政救济的方式。
【答案】行政救济是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的制度。我国行政救济的方式主要有:
(1)申诉和控告
行政法意义上的申诉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向地力一人大常委会的申诉
它是指认为受到国家行政机关侵权的人民群众向地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诉,由地方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受理的活动。
②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根据我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监察机关处理公民控告的重要方式,是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给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是监察机关行使监察建议权的法定情形之一。
③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公共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与所在单位有关人事权益的争议和救济办法,目前国家规定的救济渠道之一是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诉。
④信访
信访,是我国公民行使申诉权的方式之一,信访机关对公民信访作出处理是国家向公民提供的救济方式之一。信访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要求作出相应处理的行为。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比较前面所述的救济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属于程式化的救济途径。
①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受理和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制度。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层级监督关系或法律的规定,主要通过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
②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依照司法程序受理和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的制度。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为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法院可以通过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司法手段,使违法的行政侵权行为丧失或者不能取得法律上的约束力,从而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恢复和补救。
(3)行政赔偿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的侵犯造成损害时,有权依照法律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获得救济。
9. 简述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案】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诉性行政行为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