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大学法学院702法学基础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救济
【答案】行政救济是指国家为受到公共行政(国家公行政和社会公行政)侵害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法上的补救。
行政救济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救济是公法制度;
②行政救济是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一部分:
③行政救济制度的基础,是受侵害个人或者组织的救济请求权和国家责任;
④行政救济制度的保护对象,是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⑤行政救济的发生原因是行政主体的侵权行为。
2. 公务员法律关系
【答案】公务员法律关系是一般公民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成为公务员,基于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而与国家之间构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内容包括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公务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表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两个方面。
3.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答案】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利害关系,是指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第三人应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③经本人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而参加本诉已经开始但未终结的诉讼。
4. 行政指导的自愿性原则
【答案】行政指导的自愿性原则指行政指导应为行政相对人认同和自愿接受。因为,行政指导是一种行政主体以行政职权实施的,期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5. 行政立法与行政法规
【答案】①含义: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②联系:
a. 行政立法和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都是行政机关;
b. 行政立法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二者具有包含关系。
c. 二者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据。
③区别:
a. 行政立法是一种立法活动,是动态的; 而行政规章是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立法的结果之一,是静态的;
b. 行政立法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也可以是地方行政机关; 而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只可以是国务院。
6. 行政追偿
【答案】行政追偿,又称行政求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行政追偿有两个条件:
①赔偿义务机关己经向赔偿请求人,即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支付了贴偿金; 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了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损失,且其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7. 行政复议的移送管辖
【答案】行政复议的移送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查发现对该案件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管辖。
二、简答题
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五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措,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问:
(1)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授权进行网络信息的审查和监控?
(2)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据此规定屏蔽或者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言论的限制?
(3)如果信息发布者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屏蔽或删除其所发布信息的行为不服,如何获得救济?
【答案】(1)这一规定表面上是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向网络经营者设定了义务。但是这种义务的行使对于网络用户来说实际上构成了一种监管和限制,实际上就意味着常委会授予了网络服务商对网络信息的审查和监控权力。这就是从实质功能上而非形式上的授权。
(2)当然可能构成对言论的限制。首先,删帖首先需要服务商预判言论的危害和影响,而这种预先的审查和控制无疑构成了对言论自由的不当限制; 其次,对言论的限制是一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自由的限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应该适应法律保留。常委会通过让网络服务商履行职责和义
务的形式,实际上规避了法律保留的要求。
(3)因为这是一种授权的行为,所以救济途径首先是行政诉讼,网络服务商可以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法院应当对其屏蔽或删帖的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也可以根据网络用户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协议提出私法上的民事违约或侵权诉讼。但这两者之间的主要途径应该是通过公法诉讼来寻求救济。
9. 简述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如何确定的?
【答案】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情形: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5)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6)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7)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8)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10.简述行政赔偿的诉讼程序。
【答案】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侵害,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的程序。
(1)赔偿请求时效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通常情况下是3个月,对十行政机关未交待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最长可以2年。但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未告知赔偿请求人的诉权或者起诉期限,致使赔偿请求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赔偿请求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但逾期的期间自赔偿请求人收到赔偿决定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2)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行政案件的审理不适用调解是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规则,但行政赔偿诉讼则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诉讼解决的是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赔偿问题,由于权利具有可以自由处分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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