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大学0215保险学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海上保险
【答案】海上保险又称“水险”,是指以同海上运输有关的财产、利益或责任作为保险标的,按照双方同意的方式和程度,补偿由于海上风险造成的损失的一种保险。海上保险是现代保险业中最为古老的险种,它是现代保险的起源。海上保险萌芽于地中海沿岸的共同海损分摊制度和船舶抵押借款制度。现代形式的海上保险产生于意大利,但海上保险的发展却是在英国。目前我国海上保险种类包括:①货物运输保险; ②船舶保险; ③运费保险; ④保障赔偿责任保险,包括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保险、保障和赔偿保险:⑤石油开发保险。
2. 费率策略
【答案】费率策略是保险市场营销组合策略中最活跃的策略,它与其他策略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保险费率策略包括如下几种:
(1)低价策略,是指以低于原价格水平而确定保险费率的策略。实行这种定价策略的目的是为丁迅速占领保险市场或打开新险种的销路,更多地吸引保险资金。
(2)高价策略,是指以高于原价格水平而确定保险费率的策略。保险企业可以通过实行高价策略获得高额利润,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利用高价策略拒绝承保高风险项目,有利于自身经营的稳定。
(3)优惠价策略,是指保险企业在现有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营销需要给投保人以折扣费率的策略。实行优惠价策略的目的是为了刺激投保人大量投保、长期投保,并按时一缴付保险费和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等。
(4)差异价策略,包括地理差异价、险种差异价和竞争策略差异等。
3. 定额年金
【答案】定额年金是指每次按固定数额给付的年金。这种年金的给付额是固定的,不随投资收益水平的变动而变
4. 理想的均衡监管水平
【答案】监管的边际收益(MR (x ))是指监管机构将监管水平(X )提高一单位(如严格监管标准与增加检查频率)所带来的监管收益的增加。监管机构将监管水平提高一单位所造成的成本的增加,称为监管的边际成本(MC (x ))当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即MR=MC时,监管的净收益
水平。
达到最大,此时达到理想的监管均衡状态,监管水平则为理想的均衡监管
5. 合同的终止
【答案】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而不复存在。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保险合同订立后,虽然未发生保险事故,但如果合同的有效期己届满,则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自然终止。这种自然终止,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解除是较为常见的保险合同终止的另一类原因。在实践中,保险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任意解除三种。
(3)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因被保险人的某些违约行为,保险人有权使合同无效。但在一定条件下,中途失效的合同经被保险人履约并为保险人所接受,还可以恢复效力。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在失效后都可以复效。不能如期缴纳保险费而被中止的合同,其后果也可能不同。
(4)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完成全部保险金额的赔偿或给付义务之后,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6. 团体人寿保险
【答案】团体人寿保险是以团体或雇主作为投保人,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体员工),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交付保险费,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事故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通常可分为团体定期人寿保险、团体信用人寿保险、团体养老保险、团体终身保险、交清退休后终身保险、团体遗属收入给付保险和团体万能寿险等险种。
7. 承保风险
【答案】承保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风险。其具体包括:①财务风险,指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或流动性不足所导致的支付危机; ②逆选择,是指投保人所为与保险人相反之选择,亦即要保人选择危险较差者购买保险或申请续保,而情况良好者则不欲购买保险或续保; ③道德风险,其表现形式有:制造保险事故、捏造保险事故、恶用保险事故; ④竞争风险,主要表现为价格竞争; ⑤利率风险,对于寿险公司来说,主要表现为对利差益和费差益的影响:⑥汇率风险,即由于各国货币间汇价的变动而引致财务损失。
8. 保费准备金
【答案】保费准备金,也称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而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基金。为了保障保险客户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留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可靠的偿付能力。针对不同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所要计提的保费准备金也不同:①非寿险业务中,保费准备金主要包括未决
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总准备金; ②寿险业务中,保费准备金主要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
二、简答题
9. 保险人应从哪些方面控制保险责任?
【答案】控制保险责任就是保险人在承保时,依据自身的承保能力进行承保控制,并尽量防止与避免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保险人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保险责任:
(1)控制逆选择
逆选择是指那些有较大风险的投保人试图以平均的保险费率购买保险。逆选择意味着投保人没有按照应支付的公平费率去转移自己的风险损失。这样一来,某个更容易遭受损失的投保人购买了保险而无需支付超过平均费率的保险费,保险人就成了逆选择的牺牲品。因此,保险人承保的任务就是控制逆选择的发生。
保险人控制逆选择的方法是对不符合承保条件者不予承保,或者有条件地承保。事实上,保险人井不愿意对所有不符合保险风险条件的投保人和投保标的一概拒保,而是愿意有条件地接受较大风险的承保。
(2)控制保险责任
只有通过风险分析与评估,保险人才能确定承保责任范围,才能明确对所承担的风险应负的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对于常规风险,保险人通常按照基本条款予以承保,对于一些具有特殊风险的保险标的,保险人需要与投保人充分协商保险条件、免赔数额、责任免除和附加条款等内容后特约承保。特约承保根据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特殊需要,在保险合同中增加一些特别约定,其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的特殊需要,以加收保险费为条件适当扩展保险责任; 二是在基本条款上附加限制条款,限制保险责任。通过保险责任的控制,将使保险人所支付的保险赔偿额与其预期损失额十分接近。
(3)控制人为风险
避免和防止逆选择和控制保险责任是保险人控制承保风险的常用手段。但是有些风险,如道德风险、心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往往是保险人在承保时难以防范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风险的控制作出具体的分析。
①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人们以不诚实或故意欺诈的行为促使保险事故发生,以便从保险中获得额外利益的风险因素。投保人产生道德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丧失道德观念; 二是遭遇财务上的困难。从承保的观点来看,保险人控制道德风险发生的有效方法就是将保险金额控制在适当额度内。
②心理风险
心理风险是指由于人们的粗心大意和漠不关心,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机会并扩大损失程度的风险因素。心理风险既非法律上的犯罪行为,保险条款又难制定适当的规定限制它。保险人在承保时常采用的控制手段有:第一,实行限额承保; 第二,规定免赔额(率)。这两种方法都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