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防御商标
【答案】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把自己的商标同时注册在其他非同种或非类似的商品上的商标。如“海尔”商标可以在家用电器之外的其他商品,甚至所有类别商品上进行注册,以阻止他人的注册和使用。防御商标的注册可以保护知名商标,不必担心因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不必担心他人申请注册在先,可以追究他人在指定商品上使用该防御商标的侵权责任,延伸注册商标的权利。
2. 思想/表达二分法
【答案】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基本含义即著作权保护不能延伸到作品中包含或体现的思想,而只能延伸到作品中这些思想的特定表达。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思想与表达都是作品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即任何作品都包含了思想与表达,并且它们之间的区别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程度问题。作品是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思想或感情并具有个性特点的智力创作成果。一般而言,某一作品中体现的思想可以以不同的表达方式来加以体现。针对同一思想的不同表达方式,不同作者可以分别获得独立的著作权。任何著作权实际上是就特定思想的特定表达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3. 专利分许可合同
【答案】专利分许可合同是相对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言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专利分许可合同。专利分许可合同只能从属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4. 合作作品
【答案】合作作品是两个以上的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合作作品的创作者称为合作作者,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因此,合作作品的创作者是著作权主体。但是,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5. 等同替代
【答案】等同替代,是指如果权利要求书中记载有某个技术特征,在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也存在一个对应的技术特征,这两个技术特征在产品或者方法中所起的作用或者效果基本相同,并且在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一般都知道这两个技术特征能够相互替换,那么法院
可以认定被诉产品侵权。
6. 署名权与姓名权
【答案】(1)概念
署名权,即为表明作者身份而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就是在作品上签署作者的姓名或者名称,署名的法律意义在于表明作者身份,确认作品是由作者创作的事实,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就是作者。署名权是作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人身权利,处于《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之下。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同健康权、生命权、肖像权、自由权并列,且同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
(2)二者的联系
署名权是作者姓名权在著作权法上的反映,一般来说,侵犯了署名权的一定侵犯了作者的姓名权,而侵犯作者姓名权的则不一定侵犯其署名权。
(3)二者的区别
①两权利受不同法律保护。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属《民法通则》的保护范畴。署名权是指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②两个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姓名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 署名权是作者拥有的在其作品上表明身份的权利,署名权的拥有者是创作完成作品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始十作品完成之时。
③两权利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姓名权包括姓名的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变更权; 署名权的权利内容包括: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决定权、资格权、维持权。
④侵害两权利的行为模式不同。姓名权的侵权模式主要有干涉、盗用、假冒等; 署名权的侵权模式则是假冒他人署名,即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他人之名的行为; 发表未署作者姓名的作品,即发表作品时未署或者漏署作者姓名。
二、简答题
7. 论述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解决方式。
【答案】法律对于冲突的救济有两种,一是事前的预防,一是事后的补救。
(1)事前的预防
①域名的注册政策
域名注册政策分为开放型、半限制型和限制型。开放型的注册政策是指不对申请域名注册者做资格限制,不对申请注册的域名进行权利审查,注册组织以“先申请”作为受理的原则,是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注册政策; 但是这种注册政策本身不利于预防域名纠纷,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通过域名注册的格式合同来规制域名申请人的责任。
②加强域名注册管理单位与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的合作
一方面,对驰名商标、商号对应的域名进行一定期限的预保留,另一方面通过国家商标局对
注册商标权利人进行法律宣传,或者在权利人获得商标权时告知权利人,他可以以商标的相关字母、数字等向有关机关申请域名,以开展网上经营活动,这么做最主要的目的是让商标权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有时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夺回自己的域名,但是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造成了浪费,所以事先的协调措施必不可少。
③建立域名注册管理单位的注册检索制度
现行的域名注册申请比较宽松,域名注册管理单位不负责向国家工商局的商标管理部门查询用户域名是否与注册商标相冲突,这导致纠纷的频繁产生。域名注册管理单位应作出相关的审查,通过检索来排除不应该被允许注册的域名的注册申请。
④域名的终身制应该废除
根据《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及其细则,域名一经注册成功,只要注册人自己不放弃或域名没有被撤销,该域名将一直有效。这样的规则将导致域名的囤积现象。如果实行续展制则可以减少抢注的发生。
(2)事后的补救
①非司法途径
投诉人向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投诉,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应根据程序及时成立专家组。专家组自成立日起14日内作出裁决,中心应在收到裁决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及相应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同时还规定了相关的执行程序。
②司法途径
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认为某域名应当由某方使用,可以决定由该方使用,在一定条件下,域名转让可予承认。
8.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案】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素
(2)具有显著性
(3)不得和他人的在先权相冲突
(4)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
①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a.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b.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c.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d. 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e.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f.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