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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兰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知识产权法

【答案】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 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小占主导地位。

2. 专利间接侵权

【答案】专利间接侵权是指鼓励或诱使别人实施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构成专利侵权。常见的形态有:

①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出售专门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或者专门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设备或材料;

②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擅自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间接侵权行为人有过错,对专利权人造成了损害,促使和导致了直接侵权行为的发生,与直接侵权构成共同侵权。由于间接侵权的成立以直接侵权为前提,所以,只有确定了直接侵权的事实后,才能确认间接侵权。

3.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

【答案】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原来商标权的基础上取得商标权,而小是最初的直接获得。继受取得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受让人根据商标权转让合同而取得;

(2)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而取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应当按照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办理;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应当按照注册商标转让程序办理,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4. 联合商标

【答案】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企业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指定为正商标,其他近似的商标一起构成具有防卫性质的辅助商标。联合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辅助商标。因联合商标作用和功能的特殊性,其中的某个商标闲置不用,不致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由于联合商标相互近似的整体作用,因此,联合商标不得跨类分割使用或转让。

5. 邻接权

【答案】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6. 录像制品

【答案】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与录像制品复制品是小同的。录像制品复制品是指将人录制好的录像制品进行翻录复制得到的产品。录像制品也不同于录像作品,录像作品实际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作者对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不是录像制作者权。

二、简答题

7. 什么是发明专利? 其授权条件是什么?

【答案】发明专利是专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自己独特的内涵与授权条件。

(1)发明专利的概念

发明专利是指发明人将其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后而被授予的一种专利权。

(2)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

①新颖性。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②创造性。依照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发明专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③实用性。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一般具备下列条件即认为具有实用性:

a. 工业实用性。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只要在任何一个工业部门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有工业实用性。

b. 重复再现性。这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申请文件公开的内容,能够重复实施专利申请案中的技术内容。

c. 有益性。专利技术实施后应能产生积极效果,具有良好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

8. 简述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答案】(1)合理使用的概念

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合理使用的范围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己发表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间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己发表作品;

④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

⑤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共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⑥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供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⑦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作品;

⑧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⑨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该表演组织者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⑩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⑪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⑫将己发表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9.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及保护。

【答案】(1)驰名商标的内涵

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相比,其特征主要有

①驰名商标使用的时间比较长;

②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

③驰名商标为公众所熟知;

④驰名商标的构成要素更具有显著性;

⑤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其特殊性。

(2)驰名商标的认定

①认定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机关是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管是行政机关还是人民法院认定,都须有当事人的请求。当事人未主张的,商标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不予主动认定。

②认定标准:a.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b.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c.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d.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e.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3)驰名商标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