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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综合之保险学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分保手续费

【答案】分保手续费指在分出保险中,为弥补分保业务交往过程中的开支,分出公司向分保接受人收取的费用。其高低取决于分出人的营业费用(包括经纪人佣金和业务开支等)的多少和合同成绩的好坏。分保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包括按固定百分率计算或者按累进百分率计算。

2. 投保

【答案】投保亦称“要保”,是指对保险标的(人身、则产、责任或权益)具有保险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投保人一般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投保单。投保单常由保险人提供,具有统一的格式。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名称; 保险标的名称及存放地点; 投保的险别; 保险期限; 保险价值及保险金额等。投保时投保人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

3. 实收保费

【答案】实收保费即保险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收到的保费,它包括己记录为上期保费收入但实际是在本期收到的保费,不包括记为本期保费收入,但尚未实际收到的保费。由于应收保费比例过高,会导致部分利润虚增的现象。所以计算和考核实收保费以及相关指标,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实收保费=本期入账保费+本期初应收保费-本期末应收保费

公式中的本期初应收保费,就是上期末的应收保费。

4. 营销组合策略

【答案】营销组合策略是指用来满足目标市场内保险消费者需求的综合营销手段。它包括:①险种策略,主要有险种开发策略、险种组合策略和险种周期生命策略等; ②费率策略,是保险市场营销组合策略中最活跃的策略,它与其他策略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包括低价策略、高价策略、优惠价策略、差异价策略等; ③促销策略,主要包括广告促销、公共关系促销和人员促销三种策略。

5. 合同分保

【答案】合同分保是指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事先订立再保险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业务,都依据事先商定的条件进行分保。由于订立合同在先,所以这种分保形式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约束性。在分保合同中,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协商确定分保条件,包括采用什么样的再保险方式、业务范围、自留额、除外责任、分保佣金、合同最高限额、再保险费、赔款摊负、责任开始与终了等。再保险合同明确了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凡属合同规定范

围内的业务,原保险人必须分出,再保险人必须接受,所以这种分保形式又被称为固定分保或义务分保。合同分保也可以采用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种方式进行。

合同分保的特点有以下几点:①合同分保对当事人双力具有强制性,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完全依照合同办事; ②合同分保没有时限规定,只要双方没有人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分保合同长期有效; ③合同分保是以某一类险别的全部业务为基础的。

6.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答案】(1)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不能签订保险合同而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②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如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不能申请订立保险合同; 已订立的合同也为无效合同。

③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投保人取得经济保障的代价就是支付保险费。支付保费的义务为投保人所有,保险人一方无权免除投保人的这一义务。不论保险合同是为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他人的利益而订立,投保人均需承担缴纳保费的义务。

(2)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保险财产的权利主体。在被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赔偿;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从保险合同中取得对其生命、身体和健康保障的人,同时他也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本体; 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对他人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负有法律责任,因而要求保险人代其进行赔偿,由此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确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被保险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但均须列明。当被保险人之一死亡以后,其余被保险人仍可继续享受保险保障的权利,保险合同继续生效,直到期限届满。

②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这种方式足在保险合同中增加一项变更被保险人的条款。一旦该条款所约定的条件成立时,补充的对象就自动取得了被保险人的地位。

③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不具体指明被保险人的姓名,采用扩展被保险人的办法。在这一方式中,每个人都具有被保险人的相同地位。

7. 保证保险

【答案】保证保险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的保险人代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由于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由其负赔偿责任。保证保险有三个当事人:保证人即保险人,权利方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义务方即被保证人。在保证保险中,当所保证的事件发生,权利人遭受损失,但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保险人才会代为赔偿。被保证人对保险人(保证人)

为其向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补偿,均有返还给保险人的义务。保证保险主要有两种形式:①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遭受的损失。②忠诚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法行为,如盗窃、贪污、伪造单据、挪用款项等行为而使雇主受到的经济损失。忠诚保证保险按照雇主的要求可以投保其所有雇员,也可投保其指定的某些雇员。

8. 风险

【答案】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是可以被感知和认识的客观存在:①风险的这种定义强调的是“损失的事件”的存在。②定义中的“事件”并非特指“不幸事件”。因为风险不仅与损失相联系,而且与盈利相联系。③定义中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在含义上有一定的区别。可能性指客观的存在,不确定性仅仅是风险的特征之一,并不包括风险的全部。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以及发展性等方面的特征。

二、简答题

9. 简述保险市场供求及其各自的影响因素。

【答案】(1)保险市场供给的含义及其影响因素

保险市场供给是指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各家保险企业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数量。保险市场供给可以用保险市场上的承保能力来表示,它是各个保险企业的承保能力之总和。保险供给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的内容。保险供给的质既包括保险企业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的保险商品品种,也包括每一具体的保险商品品种质量的高低; 保险供给的量既包括保险企业为某一保险商品品种提供的经济保障额度,也包括保险企业为全社会所提供的所有保险商品的经济保障总额。

保险供给是以保险需求为前提的。因此,保险需求是制约保险供给的基本因素。在存在保险需求的前提下,保险市场供给则受到以下因素的制约:

①保险费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定保险供给的因素主要是保险费率,保险供给与保险费率呈正相关关系,保险费率上升,会刺激保险供给增加,反之,保险供给则会减少。

②偿付能力。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所在,各国法律对于保险企业都有最低偿付能力标准的规定,因而保险供给会受到偿付能力的制约。另外,企业的业务容量比率也制约着企业不能随意、随时扩大供给。

③互补品、替代品的价格。互补品价格与保险供给成正相关关系; 替代品价格与保险供给成负相关关系。

④保险技术。保险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有些险种很难设计,因而即使有市场需求,也难以供给。从而,保险技术的难易制约了保险供给。

⑤市场的规范程度。竞争无序的市场会抑制保险需求,从而减少保险供给; 而竞争有序、行为规范,则使保险市场信誉提高,从而刺激保险需求,扩大保险供给。

⑥政府的监管。即使保险费率上升,而由于政府的严格监管,保险供给也难以扩大。

(2)保险市场需求的含义及其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