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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学位]之中国税制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摘要

一、判断题

1.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不包括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

【答案】×

【解析】关税征税对象中的物品包括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2.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是由于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所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这是税收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 )

【答案】√

【解析】从法律地位上来讲,不论是自然人还是国家组织,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主体,谁也不享有任何的特权;具体到税收法律关系中,税法作为一种义务性法规,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不对等的。

3. 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在实质上是等同的。( )

【答案】×

【解析】扣缴义务人是有义务把税款扣下来的单位或个人,并将税款上缴国库。纳税人是实际承担税负的人。

4. 我国现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 )

【答案】√

【解析】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将税种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凡税金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称为价内税;凡税金不构成商品或劳务价格组成部分的,而只是作为其价格之外的

一个附加额,就称为价外税。我国现行税种中,营业税、消费税均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

二、简答题

5. 简述起征点与免征额,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含义(或区别),并举例说明。

【答案】起征点与免征额、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两对容易混淆的概念,以下对此进行具体分析描述。

(1)起征点与免征额的区别

①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起征点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应用比较多,主要是针对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个人。

②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中的应用比较多,如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为3500元。

(2)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①不征税收入:这些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这些收入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如政府预算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②免税收入: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其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6. 如何计算和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案】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1)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2)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车价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违约金、包装费、运输费、保管费、代收款项、代垫款

项和其他收费),但是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②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③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7. 企业投资所得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答案】企业投资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分别考虑境内投资所得和境外投资所得,具体如下:

(1)境内投资所得的应纳税额

①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一致,不再缴纳所得税;

②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不退还所得税;

③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补缴所得税。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投资企业应补缴所得税额=投资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1-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投资企业适用税率一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

(2)境外投资所得的应纳税额

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税抵免限额=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中投资所得应负担的部分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应纳税额=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投资所得×投资企业适用税率-境外投资所得税抵免限额

8. 关税征收管理中有“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也有“填开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这两个事件有什么关系?

【答案】“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是进口货物申报期限;“填开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是进出口货物纳税期限。先有申报,后有缴纳。具体规定如下:

(1)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执行。进口货物到达前,纳税人经海关核准可以先行申报,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2)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在规定的报关期限内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经海关对实际货物进行查验后,根据税则中货物的归类和完税价格计算应纳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费,填发税款缴纳证。纳税义务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天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三、计算题

9.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份业务如下:

(1)销售黄酒200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0.2万元/吨,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8万元;

(2)销售自产粮食白酒100吨,不含増值税售价为0.45万元/吨,另用普通发票形式价外收取包装费、装卸费4万元;

(3)当月没收黄酒的包装物押金0.7万元,白酒的包装物押金2.34万元;

(4)本厂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向消费者销售白酒1吨,收入为1.23万元(含增值税);黄酒2吨,收入1.404万元(含税);

(5)接受另一酒厂委托加工薯类白酒10吨,加工合同上注明原材料6.5万元,加工费为1.7万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

试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税额。(消费税税率:白酒比例税率20%,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