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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433税务专业基础[专业学位]之中国税制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摘要

一、判断题

1. 企业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企业可按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材料成本与加工费之和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 )

【答案】×

【解析】如果受托企业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可以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 我国増值税现行法律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该按规定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滞后,但不得提前。( )

【答案】×

【解析】一般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3.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个体经营者不承担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义务。( )

【答案】√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如下:①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②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为个体经营者不承担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4. 农民王某,将他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应按照房产税从租计征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 )

【答案】×

【解析】农村不在房产税开征范围之内。

二、简答题

5. 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政策是什么?

【答案】我国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的政策有:

(1)对进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需的,而国内又不能生产或供应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饲料、药剂、精密仪器仪表、关键机器设备和粮食等实行低税率或免税;

(2)对原料、材料的进口税率,一般比半成品或成品为低,特别是受自然条件制约,国内生

产短期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料、材料的税率应更低;

(3)对国内不能生产的或质量不过关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进口税率应比整机为低;

(4)对国内己能生产和非国计民生必需的物品,应制定较高的税率;

(5)对国内需要保护和国内外差价大的产品应适用更高的税率;

(6)对绝大多数出口货物不征出口税,但对国内外差价大,在国际市场上容量有限,而又竞争力强的货物,

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成品,必要时可以征收适当的出口税。

6. 营业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营业税的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的方法,就是纳税人在经营行为发生地缴纳应纳税款。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土地、不动产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出租物品、设备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或个人居住地。

7. 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案】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的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8. 简述増值税和消费税计算原理的异同。

【答案】增值税和消费税都属于流转税,但増值税属于价外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两者的计算原理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具体叙述如下:

(1)相同点:増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基本相同的,増值税价外税与消费税价内税的性质决定了计税依据总的原则是包含消费税,但不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在价外费用的规定方面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是相同的。

(2)不同点:増值税的计税依据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并不总是相同的,例如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而对于这些业务,增值税中没有特别的规定,可以按照加权平均销售价格来确定缴纳增值税,而不是按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三、计算题

9. 某工业企业成立于2010年,至2013年的四年间各年获利情况如下:2010年亏损100万元,2011年亏损20万元,2012年获利40万元,2013年获利60万元。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万元,利润总额400万元,已预缴所得税90万元。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发现,利润总额中涉及以下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

(1)利润中包含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38万元,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

(2)已扣除本年新产品研宄开发费用48万元。

(3)已扣除捐赠支出80万元(其中直接向受灾地区捐款30万元,通过非盈利社会团体向残疾人基金会捐款50万元)。

(4)已计入销售费用的广告宣传费2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广告宣传费的纳税调整额。

(2)计算捐赠的纳税调整额。

(3)计算新产品开发费的纳税调整额。

(4)计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纳税调整额。

(5)计算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2014年汇算清缴应补(或应退)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1)广告宣传费的纳税调整额:

实际发生广告宣传费250万元,超标准不得扣除,纳税调增额为25万元。

(2)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纳税调整额:

实际公益捐赠50万

元,超过标准2万元不得扣除,直接捐赠也不得扣除,

(3)新产品开发费准予加计扣除50%,

(4)2014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万元,应调减应税所得额20万元。

(5)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

(6)2014年汇算清缴应补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