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642广告学实务考研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邹韬奋的六刊一报。
【答案】邹韬奋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杰出的新闻记者、政论家和出版家。邹韬奋的报刊活动包括以下六刊一报:
(1)主编《生活》周刊
101926年10月邹韬奋接任《生活》周刊主编,由此开始毕生从事新闻出版工作。《生活》周刊初期只印1000多份,大多数是分赠职教社社员。
②邹韬奋接任主编后新辟《信箱》专栏,不断充实内容,革新版面,后又开辟《小言论》专栏,1928年发行量达4万份。1932年1月,他宣布《生活》周刊“最近己成为新闻评述性质的周报”。
③淞沪抗战爆发的第二天,《生活》周刊出了两期“紧急号外”。1月30日,又出版“临时紧急特刊”,发表《痛告全国同胞书》。1933年12月,国民党政府下令查封《生活》周刊。
④从1933年7月至1935年8月,邹韬奋游历和考察了意大利、英国、瑞十、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苏联和美国。写了30多万字的国外通讯,在《生活》周刊和《新生》周刊上发表,后汇集成《萍踪寄语》。
(2)在上海创办《大众生活》
01935年11月,《大众生活》在上海创刊,邹韬奋在创刊号上发表《我们的灯塔》一文,提出以“力求民族解放的实现,封建残余的铲除,个人主义的克服”为三大目标。
②北平传来“一二·九”运动的消息,他不仅在刊物上立即支持学生的正义运动,还寄了几千份《大众生活》给北平市学联。宣传抗日救亡,1936年2月被国民党当局查封。1941年5月在香港复刊,同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刊。
(3)在香港创办《生活日报》
1936年3月初,邹韬奋被迫出走香港。6月7日,他主办的《生活日报》在香港创刊,这是他一生中主编的唯一一张日报。他在发刊词中宣布:“本报的两大目的是努力促进民族解放,积极推广大众文化,这也是从民众的立场,反映全国民众在现阶段内最迫切的要求。”
(4)在香港创办《生活日报星期增刊》
①邹韬奋流亡到香港后,又创办了《生活日报星期增刊》(后改名为《生活日报周刊》),8月,韬奋将《生活日报周刊》移到上海出版,改名为《生活星期刊》,继续宣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把重点放在批评关门主义、宗派主义倾向上。②1936年11月22日,邹韬奋与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章乃器、王造时一同被捕入狱,时称“七君子事件”。《生活星期刊》也在12月被国民党查封。
(5)在上海创办《抗战》
1937年7月,韬奋出狱,8月又在上海创办《抗战》3日刊(由于租界当局无理干涉,后改为《抵抗》),系统报道和分析国内外形势,反映群众的抗日要求。1937年11月,上海沦陷; 《抵抗》恢复原名《抗战》之后移到武汉出版。
(6)在汉口出版《全民抗战》
1938年7月,邹韬奋创办的《抗战》和李公朴办的《全民》周刊合并,改名为《全民抗战》,在汉口出版,韬奋主编。该刊最高销量30万份。1941年2月,《全民抗战》被当局查封,韬奋第3次流亡来到香港。
(7)香港版的《大众生活》
1941年5月17日在香港复刊《大众生活》,大大加强了在港的抗战宣传力量。十二月太年洋战争爆发,日本军队占领香港,《大众生活》只得停刊。此后邹韬奋再也没有办报刊的机会。邹韬奋和许多居港进步文化人士,在中共南方局领导下. 的东江纵队的掩护下,安全撤离。
总之,邹韬奋毕生从事新闻出版工作,主办过7个报刊,他既担任主编,又是主要作者,还要管经营,积累了丰富的报刊工作经验。他还提出了许多卓有见地的办报主张,特别是主编《生活》的一系列论述,构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报刊思想。
2. 在人众传播中受众享有哪些权利?
相关试题:受众在信息传播活动中有哪些权利? 「西安交大2005年研]
【答案】受众不仅是信息传播的接受者,在国家的社会生活中,在法律意义上,受众又是公民,享有作为公民在法定范围内应当享有的一切权利。受众在信息传播活动中拥有以下几种权利:
(1)知情权
知情权又称获知权、知晓权、知悉权、知的权利等,是指公民获取有关社会公共领域信息以及与本人相关信息的权利,具体可包括政治知情权、司法知情权、社会知情权和个人信息知情权(如出生情况、亲生父母等)。在新闻传播领域,知情权特指受众通过媒介获取上述信息特别是公共生活信息的权利。随着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知情权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日益凸现,而新闻媒介作为职业化、专门性的大众信息传媒,有权利更有责仟及义务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开拓公共信息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知情权是现代媒介的核心问题,也是新闻传播学所要研究的核心课题之一。
(2)表达权
表达权又称表达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以及特定行为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包括言论自由、著作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在新闻传播领域,表达权主要是指新闻媒介的表达自由和受众通过新闻媒介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自由,对于受众而言,则进一步细化为受众在媒介上的表达权。
(3)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应当具体分为两部分:
①受众通过和借助新闻媒介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公共领域内的部门和各项活动依法行使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即受众借助媒介行使的舆论监督权。这部分权利与媒介享有的新闻自由
权是重合的,也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之一。
②受众针对新闻媒介的活动所行使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中国宪法中明确保障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针对中国新闻媒介的特有属性,公众自然有权依法监督其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受众的权利还包括受众选择权、传播服务保障权等,但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任何时候都是媒介受众权利的核心。
3. 新闻媒介的效果研究在心理学角度上,西方学者提出了哪些主要理论?
【答案】西方研究者从心理学角度对新闻媒介效果提出的理论主要有:
(1)魔弹论
这是早期关于新闻媒介效果研究中影响深广的代表性理论,这一理论受心理学中机械的“刺激一反应”论(S-R )的影响,认为新闻媒介发送的信息一经“命中目标”,就必须产生传播者所预期的效果。
按照“魔弹论”的观点,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传播者是主动的,而受众则是被动的。传播者把“信息子弹”发射出去,受传者必被击中,应声倒下,传播效果直接而明显。它过分夸大传播效果,忽略了影响大众传播的各种社会因素。另外,该理论完全否定受众在大众传播中的能动性,片面地认为受众是消极的、被动的。所以,这种理论只是特定社会阶段的产物,不是一种科学的理论。
(2)选择性理论
1960年,哥伦比亚学派的主要成员约瑟夫·克拉拍出版的《大众传播效果》,认为新闻媒介向受众传播信息的过程并非注射式的和直接的,而是必须经过中介因素,其效果只能是有限的。
选择性理论的主要观点:受众心理倾向性势必导致受众对传播者和传播信息的选择。首先是有选择地接触,即受众习惯接触与他的现有观点、兴趣和态度相一致的大众传播内容,并有意无意地避免接触与其观念相左的信息; 其次是选择性理解,即受众总是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及思维方式对所接触的信息做出独特的个人解释,使其与原有的认知相互协调而不是相互冲突; 最后是选择性记忆,即受众在接触和理解信息的两个过程完成后,往往只是记住自己所赞同的内容,而忘却小赞同的内容。
在具体应用中,受众的选择行为体现在自由地选择使用何种媒介及接受何种信息。选择性因素是传播过程中的主要干扰,信息争议越大,其干扰一也越大; 反之,则干扰越小。
(3)使用与满足模式
以“受众”为中心,从受众利用媒介的动机和目的是否满足来衡量媒介效果的理论。它与从传播者的角度研究理论的效果完全不同。
使用与满足理论从受众的心理动机和心理需求角度出发,结合心理学和社会学相关知识,解释了人们使用媒介以得到满足的行为,提出了受众接受媒介的社会原因和心理动机。在对传统的受众理论进行回顾的基础上,着重对“使用与满足”理论在聊天模式中的适应性进行了实证分析。
使用与满足理论的产生是传播研究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之前传播研究大多站在传播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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