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培养单位人文学院964行政管理学之行政管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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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培养单位人文学院964行政管理学之行政管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一) ... 2 2018年北京市培养单位人文学院964行政管理学之行政管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二) . 13 2018年北京市培养单位人文学院964行政管理学之行政管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三) . 24 2018年北京市培养单位人文学院964行政管理学之行政管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四) . 35 2018年北京市培养单位人文学院964行政管理学之行政管理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五) . 48
一、概念题
1. 辞退
【答案】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在法定管理权限内解除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①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③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④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⑤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2. 行政回避制度
【答案】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正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请求,有关机关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回避的范围是:
(1)职务回避。即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2)公务回避。指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上述职务回避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3)地区回避。指国家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除外。
公务员回避制度对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和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有重要意义。
3. 职能分类
【答案】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后,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一方面,按照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和任职资格条件等因素确定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职位系列,同时又根据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等级系列。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又确定公务员的级别,这是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大特色。
4. 关键绩效指标法
【答案】关键绩效指标是用于考核和管理被评估者绩效的可量化的标准体系。它的含义具体包括:①关键绩效指标是一个标准化的体系,它必须是可量化的; ②关键绩效指标体现对组织战略目标有增值作用的绩效指标,基于关键绩效指标对绩效进行管理,就可以保证真正对组织有贡献的行为受到鼓励; ③,关键绩效指标是进行绩效沟通的基石,它是连接个体绩效与组织战略目标的一个桥梁,通过在关键绩效指标上达成的承诺,员工与管理人员就可以进行工作期望、工作表现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沟通。
二、简答题
5. 简要回答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的区别。
【答案】(1)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区别
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在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而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之间是一种从属的而不是平行的关系。
(2)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区别
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无权干涉其审判活动;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行政机关同样无权干涉其检察活动。而司法机关既无权管理国家政务,也不负管理国家政务的责任。
(3)行政机关与社会团体的区别
行政机关是按宪法和法律程序组建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其管辖内的社会团体具有约束力。而在我国境内组织的社会团体,不具有国家权力的属性,各社会团体必须依照规定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各社会团体的章程、规定等,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且仅对其团体成员有约束力。对于社会团体的合法活动,行政机关应子支持,使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体利益,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6. 简述“职权说”与“根据说”
【答案】“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这是我国宪法和立法法对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权的原则规定。关键是如何理解“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1)“职权说”的侧重点
“职权说”认为,国务院除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外,在不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法律赋子的职权范围以内,根据实际需要,也可制定行政法规。
①“职权说”过分扩大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和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具有“过宽”的缺陷。事实上,承认国务院在其职权范围内,根据其管理的实际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制定行政
法规,也就是承认在宪法和法律尚未有任何规定的条件下,国务院也可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因此,国务院根据其管理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难免出现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情形。
②“职权说”中对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给定的“不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限制条件,并无实际意义。“职权说”运用“权利推定说”来理解宪法和法律对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权的原则规定,必然导致国务院行政立法违反国务院的国家机关性质和职权性质,导致国务院行政立法侵权。因国务院是国家执行机关,不是国家立法机关; 国务院的职权是依法所享有的对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权,而不是创制行为规范的权力。
(2)“根据说”的侧重点
“根据说”认为,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制定行政法规的要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应有直接的“根据”,即具体授权。其缺陷在于:
①“根据说”过分缩小了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具有“过窄”的缺陷。因为“根据说”所主张的国务院行政立法,实际上只是一种“授权立法”,没有明确授权,国务院就不能制定行政法规。
②“根据说”否定了国务院依职权在管理国家、社会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过程中,在没有授权的条件下,但根据需要,又不得不制定更为详细、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法规来执行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情形。因为即使是法治原则,也并不排斥合理的和必要的政府自山裁量权。
(3)对两种学说的评述
“职权说”运用“权利推定说”来论证国务院依职权立法,必然影响或导致国务院取代国家权力机关立法,形成多头立法、立法无序的状况,不利于发挥各国家机关的职能,维护法制的统一; 同时,“根据说”由于需要具体授权,缩小了行政立法的范围,也不利于行政立法的实施。所以,行政立法需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
7. 简述行政议程的建立。
【答案】议程建立是政策过程的第一阶段,决策者需要辨认什么是政策问题,并依据某种标准,对问题的轻重缓急做出排序。实际情况可能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可能完全不同。把什么问题纳入议程,把它看作什么性质的问题,这对后面的决策阶段有重要影响。因此,议程建立实际上是整个政策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具体包括:
(1)政策问题的确认
政策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那些带有普遍性和共性的社会问题或公共问题。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利益或生存条件遭到威胁或损害而出现的问题; 社会问题是由于社会关系或环境失调,使社会全体或部分成员的正常生活乃至社会进步发生障碍。也有人解释为,政策问题是那些引发部分或全部公民需求或不满的条件和状况,而这些公民追求的是状况的改善或矫正。
不同角度和不同理解会有不同的问题定义,有时甚至会形成冲突。实际决策过程中人量问题都是边界模糊的复杂问题,不同角度有不同看法。因此,政策问题的确认和政策议程的建立,必然充满各种意见间的争论。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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