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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934知识产权法专业之《商法》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一致行动人

【答案】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便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2)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3)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5}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7)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8)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12)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2. 授权资本制

【答案】授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资本总额虽亦应记载于章程,但并不要求发起人全部认缴,只认定并缴付资本总额中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 未认定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新股募集之。授权资本制下资本内容呈现出四种不同的具体形态:①注册资本,又称名义资本或核定资本,指公司依照章程规定有权筹集的全部资本; ②发行资本,指公司已经招募并由股东认购的股本总数; ③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指公司通过催缴分派已经收到的来自于股东的现金或其他出资的总额; ④储备资本,指在正常营业限度内始终不得催缴的发行资本保留部分。

3. 外国公司

【答案】外国公司是依照外国法律在本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具有外国国籍的公司。外国公司是相对于本国公司而言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司的国籍不同。凡国籍隶属于外国的公司为外国公司。

4. 商号权与商标权

【答案】商号权是指商主体依法享有的对商号的专有使用权,它主要包括专有权和使用权两个方面。专有权具有排斥他人使用容易混同的商号的作用; 使用权具有防止他人妨碍商主体使用其商号的作用。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商号权以登记为取得要件。商号登记是商主体工商业营业登记的必要事项。商号权具有区域性限制,具有公开性和可转让性。

商标权是指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转让等专有权利,适用于商标法的法律规定。

二者的区别和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商号是企业的字号,是企业获得的商誉,而企业主对商号的设定、使用就称作“商号权”。 ②商标权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而商号权的效力一般限定在省、市、县等一定行政区划之内。 ③当商标权和商号权相冲突时,主张商标权具有绝对优势。

5. 商事个人

【答案】商事个人,又称商个人、商自然人、个人营业,是指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独立从事商行为,依法承担商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商个人应当具有商人和自然人双重身份。作为自然人应当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作为商人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或物质基础。个人从事商事活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一般须履行登记,获得法律认可后方可实施商行为。在我国,商个人主要分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个体承包经营户。

二、简答题

6. 试述确定海难救助报酬的原则及应考虑的因素。

【答案】(1)海难救助款项是指被救助方应当向救助方支付的任何救助报酬、酬金或者补偿。

(2)确定救助报酬,应当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种因素:①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②救助方在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③救助方的救助成效; ④危险的性质和程度; ⑤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⑥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⑦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各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 ③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 ⑨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设备的可用性和使用情况; ⑩救助设备的使用情况、效能和设备的价值。

7. 商法的特征。

【答案】商法的基本特征是指商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是商法本质的外在表现形式。商法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1)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性

营利性是指经济主体通过经营活动而获取经济利益的特性。营利性是商事活动的主要特性。商主体身份之确立、商行为之界定、商活动之日的及商立法和司法之原则,无不与营利有关。此外,商法所特有的一些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定,如关于商法规则的灵活性、迅捷性、合同形式、利率、结算、税收等方面的特殊规定,也无不以营利之特性为出发点。

(2)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商法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律部门,其调整的对象不是一般人,其法律规则的适用也不是一般和普通的,而是特定的。它或者仅适用于履行了商事登记而具有商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仅适用于商行为。多数国家法律规定,非商人和商行为者,不得适用商法。

(3)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商法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法律。它对商行为中的行为方式、行为环节、行为规则都作了具体、详实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和技术性。同时,由于商法规范本身必须及时反映现实商事交易活动的需求,因而与一般法律相比,商法的修改更为频繁,具有易变性。

(4)商法的公法性

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被分为公法和私法。商法作为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关系的法律,作为民法的特别法,从根本上说属于私法范畴。但是,它又不同于普通私法,是一种特别私法规范体系。在这样一种规范体系中,私法规范是核心,同时包含有大量的公法性条款。

(5)商法的国际性

21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和贸易全球化趋势愈益加强,商法国际化呼声日益高涨,最终导致两种倾向:①国际商事立法得到加强; ②各国不断修改本国商法规则,使其彼此之间以及与国际商事法律、惯例之间更为协调。今天各国商法都带有较强的国际性色彩。

8. 试析股票上市股权分布基准的立法依据。

【答案】股权分布基准是对最低持股人数及公众持股比例或持股数的要求。如果股权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不利于证券的流通。

(1)纽约证交所规定,持股人数不得低于2200人,且公众持股股数不得低于110万美元。

(2)我国台湾地区规定,第一部上市持股人数不得低于2000人,且公众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或者持股数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

(3)我国香港地区规定,市值40亿港元以上时,公众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市值40亿港元以下时,公众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5%。

(4)我国大陆法律规定,公开发行的股份须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9. 航次租船合同与件杂货运输合同相比,有什么不同?

【答案】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运费的合同。件杂货运输合同是承运人负责将件杂货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托运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与件杂货运输合同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主要包括:

(1)二者运输方式不同。件杂货运输的船舶定时、定航线、定港口; 航次租船运输的船舶随货源而调度,到离港时间、航线和停靠港口分别由各航次租船合同约定。

(2)二者合同形式不同。件杂货运输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提单是其书面凭证; 航次租船合同则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二者舱位使用不同。件杂货运输合同注重的是托运,既可以是大批量货物,也可以是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