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734知识产权法基础(民法、民事诉讼法)之《商法》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法院调解
【答案】法院调解,又称诉讼调解或司法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他们之间发生的民事权益争议,通过自愿、平等地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法院调解的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
①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是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活动同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相结合的结果。
②法院调解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它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调解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2. 破产原因
【答案】破产原因是指就债务人存在的能够对债务人开始破产程序的原因和根据。因为它是衡量债务人是否陷入破产的界限,故又称为破产界限。破产原因的核心内涵就是不能清偿。在世界范围内,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体例主要有两种:
(1)破产原因的列举主义
列举主义,即在法律中列举规定若干种表现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或者影响债务人清偿能力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具体行为,凡实施行为之一的便认为发生破产原因。这些行为被称为破产行为或无力清偿行为。此种方式主要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采用,如1914年的英国《破产法》及1978年前的美国破产法,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破产条例》和加拿大《破产法》等。
(2)破产原因的概括主义
概括主义,即对破产原因从法学概念上作抽象性的规定,它着眼于破产发生的一般原因,而不是具体行为。此种立法方式主要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如法国、日本、意大利等。
3. 公司的募集设立
【答案】募集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则通过公开向社会招募的方式而成立公司的一种设立方式。
我国的募集设立可以分为社会募集设立和定向募集设立两种形式。社会募集设立,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定向募集设立,是指公司发行的股份除由发起人认购外,其余部分可向特定法人或特定自然人(如内部职工等)发行,但不公开向社会发行。
4. 交互计算
【答案】商事交互计算是在各国商法中被普遍采用的商行为,它实际上是一种活期账户结算力一法。它通过双方的约定,以结算结果和结算后所确定的余额来实现债务了结。在这种债务了结方式中,借助于定期结算,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商事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债权和债务不断得以清算,从而避免了单方面独立的债权和债务的生效。
5. 保险价值
【答案】保险价值: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
二、简答题
6.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相比具有哪些特征?
【答案】单独海损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所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害。对于单独海损,应由受害各方自行承担责任,或者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处理。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而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共同海损是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而造成的。共同海损是在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 而单独海损则是由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不是任何人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
(2)共同海损是为了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而造成的损失。如果仅是为了一方的利益而造成损失,则不属于共同海损; 而单独海损只涉及损失方单方的利益,不存在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问题。
(3)共同海损是为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而单独海损应由损失方自行承担,或者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处理。
(4)共同海损可以是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但这并不影响共同海损的成立。《海商法》第197条规定,共同海损事故由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 而单独海损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的,不涉及当事人的主观过失问题。
7. 保证保险有着哪些特殊性?
【答案】保证保险有着如下特殊性:
(1)当事人的特殊性。一般商业保险的法律关系仅发生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两方之间,而在保证保险中则存在着保险人、被保险人和权利人三方当事人。保险人处于保证人的地位,承担给付保险赔偿金的责任,补偿被保险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权利人则是享受保证保险保障。享受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利益的一方,当由于被保险人违约或不忠诚遭受经济损失时,有权从保险人处获得补偿。
(2)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保证保险承保的风险是一种信用风险,其保险标的是无形的经济利益。保证保险各方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对权利人造
成的经济损失。
(3)代位求偿性。代位求偿权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其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赔偿,有要求被保证人返还的权利。即保证保险人在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后,便取得向被保证人追偿的权利。因此,保证保险人一般事先都会对被保证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并要求被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以保障其对权利人支付的任何赔偿能从被保证人处得到追偿。
8. 简述商事账簿的作用。
【答案】商事账簿是指商主体为了表明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而依法制作的账簿。商事账簿的作用包括:
(1)对商主体内部管理而言,制作商事账簿便于商主体及时和准确了解自身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此作为计算盈余、分配利润的依据,同时通过对商事账簿的分析,及时作出或调整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
(2)对交易相对人而言,通过商主体制作的商事账簿可以及时了解商主体的经营状况、资信能力,并据此对该商主体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作出判断,进而可以对是否与其交易、向其投资及时作出决策,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3)对于社会管理而言,通过商主体制作的商事账簿,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商主体的经营状况,并实现对其经营的年度检验,以确保其他交易主体或社会公众的交易安全。同时,国家税务部门也可以此作为征税的依据。
(4)对于商主体的债权人而言,商事账簿是商主体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清算商主体破产债权的主要依据。
(5)对于股份公司而言,商事账簿是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决定如何分取股息、取回剩余财产、计算股票账面价格,从而使股东正确、及时行使权利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它对于股份公司简化信息程序,强化公司信息披露制度,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对于法律诉讼而言,商事账簿是重要的证据材料之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事账簿只要内容属实,是具备证据效力的一种书证,而且比其他证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9. 试比较自律性管理体制和集中型管理体制的优缺点。
【答案】纵观世界各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主要分为自律性管理体制和集中型管理体制。
(1)自律性管理体制
自律性管理体制的特点是:除了必要的国家立法外,政府较少干预证券市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要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协会等组织进行自律管理。
①优点
a. 它允许证券商参与制定证券市场监管的有关法规,使市场监管更加切合实际,并且有利于促进证券商自觉遵守和维护这些法规。
b. 由市场参与者制定和修订证券监管法规,比政府制定证券法规具有更大的灵活性、针对性。 c. 自律组织能够对市场违规行为迅速作出反应,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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