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大学中国税制(同等学力加试)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具有重要意义:①可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②有利于调节土地级差收益,为土地使用者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并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③有利于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简答题
2. 征收营业税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答案】征收营业税具有以下作用:
(1)广泛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①现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其征税领域广泛。
②凡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纳税,纳税人广泛。
③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营业税的税源也会不断扩大和増长。
④营业税主要以非商品销售额为税基,计税依据不受纳税人的成本、费用水平升降的影响,政府通过征收营业税取得财政收入能够保证及时、稳定和可靠。
(2)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个行业协调发展
营业税针对不同行业设计差别税率,体现了国家有关社会经济政策,对社会经济发挥调控作用:
①对一些有利于社会稳定、事业发展的福利单位和教育、卫生部门给予免税;
②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如建筑业、文化体育等,采用3%的低税率;
③对盈利水平较高和高档消费的歌厅、舞厅、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等采用20%的高税率。 (3)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鼓励先进和鞭策落后
营业税对不同行业实行差别税率,对同一行业采用统一税率,既使不同行业经营者面临大致公平的税收环境,又使同一行业的纳税人取得的营业额中所含的税款比重较为一致,能有力地发挥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
3. 资源税的征税品目包括哪些资源产品?
【答案】资源税的税目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4. 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哪些特点?
【答案】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特征:
(1)规范划分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引入入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对纳税人加以区分。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在中国纳税。在居民身份的认定上,两点变化:
①用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替代了原来的总机构标准;
②将原来的总机构和注册地同时满足改为实际管理机构和注册地满足其一,从而有效地加强了对居民纳税人的管理。
(2)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待遇。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内外资企业均适用25%的税率,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同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还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和存货等的税务处理做了统一规范。
(3)规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确立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方针。
①通过税收优惠,引导资金及资源投入国家鼓励及重点扶持的产业和项目,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等,然后在此基础上统筹区域发展。
②税收优惠的手段也从以直接优惠为主向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结合转变,减少了直接减税和免税,避免福利性和照顾性的措施,而主要通过税率优惠、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加计扣除等间接方式给予优惠,有利于更好地兼顾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目标的实现。
(4)加强适应国际化要求的征管能力建设。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一系列新制度,对全球化发展的跨国避税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以几个关键点举例说明。
①第“源泉扣缴”章,主要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②第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时间、方式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居民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都要汇总纳税。
③第“特别纳税调整”,加强反避税的法律规定,不仅重申了关联方转让定价调整和预约定价
安排的规定,对转让定价文档准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増加了成本分摊协议、防范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和一般反避税条款(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再加上对补征税款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等,都强化了反避税的力度。
5. 境外所得已缴纳税款如何抵免?
【答案】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具体规定为:
(1)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缴纳的税额。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2)纳税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①低于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②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6. 简述折扣销售、销售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区别以及对增值税计算的影响。
【答案】(1)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区别
①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在这种情况下,卖方的折扣行为和销售行为是同时发生的。
②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是指卖方为鼓励买方尽早付清货款而在协议中许诺在价格方面给予买方的一种折扣优惠。
③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
(2)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对增值税计算的影响
①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核算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②销售折扣(现金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即对增值税的计算不产生影响。
③销售折让在实质上属于因货物质量、品种等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原销售额的减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以折让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7. 个人所得税在什么情况下实行减征或加成征收?
【答案】(1)个人所得税实行减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