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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经贸大学中国税制(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契税

【答案】契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契税具有的特点包括:契税的纳税人为产权承受人;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契税属于地方税。

二、简答题

2. 营业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根据不同应税项目的经营性质和盈利水平,我国现行营业税的税率水平分为三档,即3%、5%两档固定比例税率和5%~20%—档幅度比例税率。各个税目的适用税率如表所示。

表现行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3.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案】(1)营业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从事应税劳务所实际取得的营业额、转让额和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纳税人的应税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而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2)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①建筑业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

②金融保险业的计税依据:金融保险业的应税营业额具体包括贷款利息、融资租赁收益、金融商品转让收益以及从事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收入。

③文化体育业的计税依据:为从事文化体育业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演出收入、播映收入、其他文化收入、经营游览场所收入和体育收入等。

④娱乐业的计税依据: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

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⑤部分服务业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从事各项服务业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全额。

⑥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依据:为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转让额,具体包括无形资产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全部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转让方收取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时,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货币价值,以此作为计税依据。

⑦销售不动产的计税依据。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4. 确定消费税的税率形式一般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案】确定消费税的税率形式时应考虑的因素:

(1)对供求关系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应税消费品,采取从量定额征收的方式较为合适,以此可以简化征管;

(2)对供求矛盾较突出、价格差异变化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应税消费品,则较适宜采用从价定率征收的方式,以更好地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5. 对于用外购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如何处理?

【答案】为避免重复计税,外购的已税消费品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的已纳税额,在计税时予以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

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6. 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如何抵免?

【答案】我国对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处理方法主要实行的是分国限额抵免法。分国限额抵免法按其适用对象不同,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同一纳税主体缴纳的外国税收,即境内总公司从其应纳税总额中抵免境外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间接抵免法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主体,即境内母公司将其境外子公司在子公司所在国缴纳的所得税中应由母公司所分股息承担的那部分税额来抵免母公司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以及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我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负担的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部分,在抵免限额内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2)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3)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

期购进的外

其他国家(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7.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1)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⑥财产租赁所得;⑦财产转让所得;⑧偶然所得;⑨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个人及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扣缴义务人应将变更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备查簿,正确反映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此外,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解缴代扣税款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如果同时报送有困难的,应最迟在扣缴税款的次月底前报送。

(4)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扣缴申报。

(5)税务机关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经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税务机关应根据所掌握的涉税信息,定期对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况进行交叉稽核、分析评估。

(7)全员全额申报旨在建立健全纳税人信息档案,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税率,也不涉及到“起征点”,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而言,其收入并不会受到影响。

三、计算题

8.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份业务如下:

(1)销售黄酒200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0.2万元/吨,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8万元;

(2)销售自产粮食白酒100吨,不含増值税售价为0.45万元/吨,另用普通发票形式价外收取包装费、装卸费4万元;

(3)当月没收黄酒的包装物押金0.7万元,白酒的包装物押金2.34万元;

(4)本厂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向消费者销售白酒1吨,收入为1.23万元(含增值税);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