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经济学812经济学之政治经济学(资)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构筑物
【答案】构筑物是指人们一般不直接在里面进行生产和生活,如烟囱、水塔、水井、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
2. 垄断地租
【答案】垄断地租是指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转化成的地租。
3. 生地
【答案】生地是指没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如荒地、农地。
4. 房地产区位
【答案】房地产区位是指一宗房地产与其他房地产或者事物在空间方位和距离上的关系,包括位置、交通、环境景观、外部配套设施等方面。
5. 指数衰减公式
【答案】指数衰减公式是指:因素对某地快单元的影响分=该因素(中心)的功能分(1一单元距离中心的实际距离/中心影响的最大距离)
二、简答题
6. 简述土地所有权具有的基本属性。
【答案】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属性包括:
(1)土地所有权的完全性;
(2)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
(3)土地所有权的恒久性;
(4)土地所有权的归一性;
(5)土地所有权的社会性。
7. 如何改革和完善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
【答案】关于现行农村土地使用制的改革与完善问题,家庭联产承包制是当前农村普通存在的土地使用经营的主体形式。
从整体来看,它适应中国农村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的觉悟程度。因此,目前多数地
区土地的使用经营形式不宜做过大的,调整仍以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深化改革的立足点。对于家庭承包制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则应采用合理的政策、措施加以解决,以使承包制进一步合理化、规范化与法制化。在经济发达、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流动逐步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8. 房地产的权利包括哪邺?
【答案】房地产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所有权一一权力具有完整性、不限期性;
(2)使用权一一占有、利用、收益和部分处置权,有一定期限;
(3)地役权一一对他人土地(他人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土地)拥有的权力;
(4)抵押权一一债权人对相关债务的抵押品享有的权利;
(5)租赁权一一承租人对他人物品的占有权、利用权、收益权,没有处分权。
9. 土地估价的本质。
【答案】土地估价的本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估价师评估土地的价值(value )而不是价格(price );
(2)土地估价是模拟市场定价而不是替代市场定价;
(3)土地估价提供价值意见,但不对价格做出保证;
(4)土地估价会有误差但应将误差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5)土地估价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
10.简述土地合理配置的原则。
【答案】土地合理配置的原则包括:
(1)地域分异原则;
(2)区位利用原则;
(3)生态系统平衡原则;
(4)系统综合原则。
11.土地税收的功能。
【答案】土地税收的功能包括:
(1)保障国家财政收入;
(2)抑制土地征收;
(3)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4)引导土地利用方向;
(5)调节土地收益分配。
三、论述题
12.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性因素分析及对策。
【答案】(1)农村土地市场发育的障碍
①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所有权主体泛化。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的主体代表,法律规定却较为含糊。同时,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按股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由于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泛化,致使在土地产权市场中经常出现多元主体之间的权利之争,加大了交易成本,或者是造成了土地所有权的虚置。
②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制是建立在所有权主体凌驾于使用权主体之上的行政配给关系所决定的,并导致了土地所有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之间的责、权、利”界定小清。
③土地的产权残缺不全。目前我国是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纳入国有土地统一管理。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收益权、经营自主权,却没有抵押权、继承权; 土地市场的机制不完善导致第土地市场的信息不畅通; 土地交易价格被扭曲; 土地交易的中介服务不完善。
④土地交易组织发育滞缓,土地市场需求乏力。农业经营的收益越来越低:农业风险的防范机制尚未建立; 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小完善;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有些农民即使转移到二、三产业,由于失业的风险和收入的不确定性,他们宁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抛荒弃耕,也不愿意转移出让,农村土地市场的发育因此而严重受阻。
(2)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化进程的思路与对策
①理顺市场主体之间的产权关系。
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强化所有权职能。进一步明晰集体产权的主张。明确村民委员会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是比较现实和稳妥的选择。这既尊重了历史,又考虑到了农村现状,而且操作的成本也不高。
②科学界定产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范围。
a. 应当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在“两权分离”、农户作为土地经营主体的体制下,所有权主体对集体土地有监管权,如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防止荒芜、弃耕地或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方向。
b. 应合理界定土地使用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至少应包括排他的占有权、开发利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七项。土地使用权主体不得借口使用权独立而危及所有权主体的利益。
③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制度。
a. 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杜绝任何商业性的征地;
b. 改变现在按土地原用途、以征地前若干年的产值为标准进行补偿的办法,推行土地评估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结合的补偿办法;
c. 增加征地过程透明度。国家在征地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是审核征地目的,批准土地征用许可,监督征地过程的合法化,防止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等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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