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814经济法学、商法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投资法
【答案】投资法是指调整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投资主体的直接投资活动进行调控和规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种经济关系,有表现为国家对非国家的投资主体参与的竞争性投资项目,运用经济杠杆(如利率、税收)间接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也有表现为国家参与为主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项目,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直接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 产品质量
【答案】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3. 价内税、价外税
【答案】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中包含税款的为价内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 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为价外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这种分类有助于认识税负转嫁和重复征税等问题。
4. 私营企业
【答案】私营企业是指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我国,这类企业由公民个人出资兴办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产经营方式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5. 经济法的实施与经济法的实现
【答案】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被遵守、适用及其在社会生活中得以实现的过程、方式和手段。它是将经济法规范的要求转化为人们的行为,使抽象规定具体化的过程。而经济法的实现是经济法实施的目的,它是指经济法规范在现实中得以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的现实结果。
二、简答题
6. 简述期货交易所的职能。
【答案】期货交易所有以下职能:(1)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3)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4)保证合约的履行; (5)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6)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7)发布市场信息; (8)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9)查处违规行为;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7. 简述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
【答案】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当中,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主要表现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两
个方面。
(1)货币政策目标在于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衡量货币币值是否稳定,主要看是否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抑制通货膨胀是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为此中央银行要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发行货币应坚持经济发行的原则,并充分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调节货币的供应量,同时要疏通贷款渠道,提高贷款的质量,防止金融政策的制度性收缩。
(2)要加强金融监管,针对设立金融机构要求过热、金融机构市场行为违规较多的问题. 要落实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要按照法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对金融机构进入市场进行全面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8. 简述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1)国有资产管理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主要有对国有资产的授权营运、经营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对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对国有资产流失的查处等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行为进行的规范。
(2)国有资产管理法的特征
①国有资产管理法是一种财产法与管理法相结合的法律制度。a. 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确认国有资产的权属,明确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主体,并通过立法明确该所有权的客体,从这个角度看国有资产管理法是财产法。
b. 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其大量实体内容是以管理为中心来展开,所以它又是管理法。②国有资产管理法是以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实施为中心内容的法律制度。③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渊源是由众多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
三、论述题
9. 对千人购房团的看法,体现了经济法的哪些内容? 经济法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规范?
【答案】千人购房团是一个利弊共存的现象。不利的方面是媒体的过度关注和少数人利用媒体炒作等不正当手段炒高房价,在很大程度上放大了购房团的真实影响和能力。另外购房者的投资行为容易造成繁荣假象,引发过度投资和房产泡沫; 同时,使用银行贷款炒房,本身也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从好的方面看:
(1)体现了经济法的宗旨:保障社会公益。
经济法的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
①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经济法把社会公益作为自己的法益保护目标,说明经济法对社会公益的高度重视。事实上,从利益的划分来看,许多学者比较偏重于私人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划分。在利益保护方面,一般认为传统的私法更倾向于保护私人利益; 传统公法更倾向于保护国家利益,而对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虽然相关的传统部门法也会提及,但并非这些部门法的主要功能,因此新兴的现代法必须承担起这一重要的任务,而经济法无疑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部门法。经济法不仅要注意对私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而且也要对其他部
门法保护不够的社会公益予以更多的保护。这也是经济法的调整力图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体现。
②对于上述各类利益,也可以作出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二元划分。在利益的二元结构之下,对于个体利益的保护,与对于整体利益的保护,在法律的考虑上可能是小同的,而且研究的方法也可能是不同的。同时,对于私人利益,私法无疑要予以保护,而对于公共利益,则必须要有公法上的保护。从宏观上说,虽然对于各类利益,各类法律都要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上予以保护,但法律或部门法毕竟要有一个分工和定位,这种分工和定位要与不同的欲望和需要相联系。对于私人欲望、私人物品、私人利益,必须要注意私法的保护; 而对于公共欲望、公共物品、公共利益,则必须要注意公法的保护,这是由公共利益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在对利益进行二元划分的情况下,公共利益包括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
在国家或政府的强势法制的现实之下,尽管国家的利益有时也会受到一些损害,但国家会尽力去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益比较复杂,而且作为一种共有的利益,也存在着不同的层次,属于第三部门的社团等究竟能否有效地保护这些社会公益,尚可存疑。第三部门在保护社会公益方面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如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会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商会对企业利益的保护、纳税人组织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等,都可能使不同阶层、不同人群的社会公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由于种种原因,如果脱离国家的话,这些组织的保护还是非常有限的。因此,不应当排除国家通过经济法的法制建设来进行社会公益的保护,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在保护社会公益方面,恰恰要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从两类利益来看,法制建设既要防止公权力对私人利益的违法侵害,也要防止公共利益保护上的“集体冷漠”或“搭便车,,的问题。对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应当强调国家的有效保护,而且,保护这些公共利益,本来也是国家的责任。在经济法的立法宗旨中,明确保护社会公益,对于传统公法与私法都可能保护不足的社会公益予以特别规定,会更加有助于社会公益的保护。在经济法上对公共利益的强调,并不是对私人利益和国家利盎的漠视,而恰恰是强调对这些利益的均衡保护。
千人购房团的出现是人们自发的组织起来维护公共利益的体现,在千人购房团中,购房人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买卖双方的悬殊地位有所缓和门
(2)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方面,千人购房团可以表现得或者涉及的消费者利益主要是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结社权。
市场经济是一种由独立的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自主选择的经济,消费者作为与经营者相对立的市场主体,同样是独立的、自主的。作为生活消费的主体,消费者最清楚自己的生活中是否需要购进商品和服务,以及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对于商品和服务的品质、数量、价格等,消费者都应当有权自主地作出判断、决策,并自主地作出选择。因此,在保护消费者的立法中,应当确立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作为生活消费的主体,存在着纷繁复杂的私人欲望,这些私人欲望需要通过在市场上购买私人物品来得到满足,并由此促进了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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