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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经贸大学保险硕士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答案】(1)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①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不能签订保险合同而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②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如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则不能申请订立保险合同; 已订立的合同也为无效合同。

③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投保人取得经济保障的代价就是支付保险费。支付保费的义务为投保人所有,保险人一方无权免除投保人的这一义务。不论保险合同是为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他人的利益而订立,投保人均需承担缴纳保费的义务。

(2)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保险财产的权利主体。在被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赔偿;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是从保险合同中取得对其生命、身体和健康保障的人,同时他也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本体; 在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对他人的财产损毁或人身伤亡负有法律责任,因而要求保险人代其进行赔偿,由此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确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①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被保险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但均须列明。当被保险人之一死亡以后,其余被保险人仍可继续享受保险保障的权利,保险合同继续生效,直到期限届满。

②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这种方式足在保险合同中增加一项变更被保险人的条款。一旦该条款所约定的条件成立时,补充的对象就自动取得了被保险人的地位。

③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不具体指明被保险人的姓名,采用扩展被保险人的办法。在这一方式中,每个人都具有被保险人的相同地位。

2. 总准备金

【答案】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用于满足年度超常赔付、巨额损失赔付以及巨灾损失赔付的需要而提取的责任准备金。提取总准备金是保险在时间上分散风险的要求。

保险公司总准备金一般要按国家保险管理当局的规定,在税前利润中提取,逐年积累而成。保险总准备金的积累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支持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都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3. 碰撞责任

【答案】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可以划分为碰撞责任与非碰撞责任。其中,碰撞责任指保险标的与其他物体碰撞并造成对方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责任。

4. 保险

【答案】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保险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具有以下几点质的规定性:①保险是对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后备基金的分配和再分配活动,属于分配环节。②没有危险就没有保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存在是保险成立的条件。③保险分配是价值形式的分配。④保险分配不同十分配环节的其他分配形式,它是一种对经济损失补偿的部分或全部的平均分摊,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⑤保险是以善后处理经济损失补偿为目的的联合行为,必须有多数人参加才可能有保险行为。⑥保险是一个属概念,其内涵量的规定性必须使其外延量能够概括所有的保险经济现象。

5. 年交保费

【答案】年交保费是指投保人按合同规定每年向保险人交付一次保险费的交费方式。豆交保险费需一次交清,数额较大,往往使投保人难以承担,因此实际业务中一般采用按年交费的方式。但不论何种交费方式,其保险费的现值均应相等,即年交保费的累积现值应等于夏交保险费的现值。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权利义务均等。

二、简答题

6. 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异同。

【答案】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

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为了一定政策的目的,运用普通保险的技术而开办的一种保险,一般分为四类:①为保障农业生产的发展而开办的农业保险; ②为鼓励和扩大出口而举办的出口信用保险; ③为面对资本输入国特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和不发达的经济环境而开办的海外投资保险; ④国家根据需要开办的其他政策保险,例如核电站保险、巨灾保险等。

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运用了相同的保险原理和技术手段。而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举办主体不同

商业保险可以国营、公私合营、私营,而政策性保险一般都是风险大、利薄、甚至亏本的项目,商业保险公司一般都不愿意承保。但这些项目又关系国计民生,国家非扶持不可。所以,经

济政策性保险一般都由专门成立的专业保险公司承保,如农业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有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国家同时给予优惠政策。

(2)经营目标不同

商业保险公司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政策性保险公司虽然也要求经济核算,但必须兼顾甚至注重社会的宏观的经济效益,在亏损项目上由财政给予适度的支持或兜底。

(3)承保机制不同

商业保险的品种多,可由投保人任意选择,同时在保险利益的价值范围内由投保人自己决定投保金额,甚至保险费率亦可谈判; 而政策性保险则不同,它有特定的险种、单一费率,保险人为了防范逆选择,还要求投保人将政策性保险项目的所有对象都必须投保,这种做法近似以经济手段强制投保,从而达到有效消除逆选择因素的目的。

7. 寿险公司经营风险的技术分析能否同于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为什么?

【答案】寿险公司经营风险包括承保风险和投资风险。寿险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因其出售保单上的现金价值相当于银行储蓄,因此,寿险公司也就相当于储蓄银行,其经营风险的技术分析与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同。

8. 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答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衡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志是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因保险标的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即当保险标的安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从中获益; 反之,当保险标的受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然会遭受经济损失,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该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并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任何利益都可成为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构成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即在法律上可以主张的利益。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能成为保险利益。例如,以盗窃、诈骗、贪污、走私等手段所获取的财物都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标的物,由此而产生的利益不能构成保险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已经确定的利益指事实上的利益,即现有的利益,如投保人已取得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而由此享有的利益; 能够确定的利益指客观上可以实现的利益,即预期利益,如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货物到达目的地的销售价格确定,其中包括预期利润。又如,果农可对自己种植的果树的未来收获量进行投保,这些均为预期利益。预期利益是基于现有利益于未来可能产生的利益,必须具有客观依据,仅凭主观预测、想象可能会获得的利益不能成为保险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

经济上的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价值必须能够用货币衡量。因为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