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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大学数学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基础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不丧失价值条款

【答案】不丧失价值条款,又称为不丧失价值任选条款。除定期保险外,一般人寿保险单中都有此条款的规定。一般人寿保险合同在缴付一定时期的保险费后都具有现金价值。这种价值称为不没收价值或不没收给付。当保险费交给保险人后,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支付保险人的费用,大部分被积存用作责任准各金,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也可以利用这部分现金价值;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可以取回全部保险金; 而当投保人不愿继续投保而致使合同失效时,投保人仍然享有现金价值的权利,因此称为不丧失价值条款。投保人有权任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处理这种现金价值,如保单贷款、抵交保险费或放弃保险单时领回现金。

2. 赔款准备金

【答案】赔款准备金是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一部分,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己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和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1)未决赔款准备金。当会计年度结束时,被保险人已提出索赔,但在索赔人与保险人之间,尚未对这些案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及保险赔付额度等事项达成协议,称为未决赔案。为未决赔案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即为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己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有些损失在年内发生,但索赔要在下一年才可能提出。这些索赔因为发生在本会计年度内,仍属本年度支出,故称己发生未报告赔案。为其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即为己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

(3)己决未付赔款准备金。对索赔案件己经理算完结,应赔金额也己确定,但尚未赔付,或尚未支付全部款项的己决未付赔案,为其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为已决未付赔款准各金。

3. 经营资本比率

【答案】经营资本比率是分析经营资本与承保总额之间的比例关系,解决单个保险公司在一定量的承保金额条件下,所必须拥有的经营资本量问题。公式如下:因为,经营资本G B =R+C,令:R+C=3δ

则有:

经营资本比率

4. 收入保险

【答案】收入保险是指承保与工作能力的暂时或永久地、部分地丧失有关的经济损失。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以未来和过去的时间要素为标准。损失分担学说的倡导人,德国保险学家华格纳及其他学者认为,收入能力的损失是未来可能得到的财产的损失。这个财产现在不存在,它是由未来的努力而获得的工资、利息、收入、房租等构成。这种收入能力的丧失,对个人来说是由于死亡、疾病、衰老、失业等; 对企业来说,是由于灾害事故的发生而营业中断、房租损失等。收入损失分为个人和企业两种。与此相适应,收入保险也可分为个人收入保险和企业收入保险。前者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伤害保险、失业保险、收入补偿保险等; 后者包括营业中断保险、房租损失保险等。

5. 健康保险

【答案】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 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 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二、简答题

6. 你认为保险是否属于金融范畴? 为什么?

【答案】保险属于金融范畴,最主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保险基金的金融性; 二是保险具有融通资金职能。

(1)保险基金的金融性来自两个方面:①储蓄寿险中的储金部分; ②保险基金中的总准备金部分。这两部分基金都是长期性闲置资金,而且都具有负债的性质,当然储金是真实负债,而总准备金则是“负债”。保险人必然要在金融市场上运用保险基金,使之构成融通资金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2)保险融通资金的职能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以保险业务为手段聚积保险基金,把长期性资金运用于投资以增加盈利。反过来,盈利的冲动促使保险公司不断开拓新险种、扩大承保面、防灾防损以减少赔付支出,从而求得聚积更多的资金实现其融通资金职能,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支援国民经济建设。

综上分析,保险属于金融范畴,与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业一起构成金融市场的四大支柱。

7. 为什么许多保险合同不适用“成立即生效”的原则?

【答案】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不同,生效要件除了应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要满足《保险法》规定的特殊条件。归纳起来,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采用书面形式等。

由于保险产品本身的特殊属性,为了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大部分保险都设有“观察期”,根据险种和公司不同,30-180天不等。

所以,许多保险合同不适用“成立即生效”原则。

8. 简述健康保险概念及其种类。

【答案】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

(1)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医疗保险就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常见的医疗保险有普通医疗保险、住院保险、手术保险以及综合医疗保险。

(2)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这些疾病一经确诊,必然会产生大范围的医疗费用支出。因此,通常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3)收入保障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因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不承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收入保障保险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补偿因伤害而致残废的收入损失,另一种是补偿因疾病造成的残废而致的收入损失。

(4)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的医疗保险或其他老年医疗保险不提供这样的保障。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范围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

9. 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答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衡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志是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因保险标的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即当保险标的安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从中获益; 反之,当保险标的受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然会遭受经济损失,则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该标的具有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