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经贸大学保险硕士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承保
【答案】承保是指保险合同的签订过程,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通过协商,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取得意见一致的过程。承保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承保质量如何,关系到保险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经济效益的好坏,同时也是反映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保险承保工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有利于合理分散风险:有利于保险费率的公正:有利于促进被保险人防灾防损。
2. 补偿损失功能
【答案】补偿损失功能是指保险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的功能。
3. 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
【答案】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其原则包括:①保险人的技术准备金必须充分、可信、客观,并且在不同保险人之间具有可比性; ②对那些没有被技术准备金涵盖的其他负债,也必须提取充分的准备金; ③对资产的评估应当恰当、充分可信和客观; ④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设定资本和负债的匹配要求; ⑤确定资本要求是出于弥补因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所造成损失的需要; ⑥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能够对风险做出敏感反应; ⑦必须确定一个控制水准; ⑧必须确定具体化的最低资本水平; ⑨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界定资本的适当形式:⑩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由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做补充; 11○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中应考虑再保险安排的风险转移有效性和再保险人的安全性; 12○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应当有适当的信息披露做支撑; 13○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评估; 14○资本充足性和偿付能力监管框架必须解决双重搭配问题和保险人作为集团成员而产生的其他问题。
4. 后备基金
【答案】后备基金是应付自然灾害和其它意外事故而准备的财力,是积累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指的是物资储备和资金储备的价值表现。后备基金主要分为以下四种形式:
(1)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基金,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2)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的共同体共同出资形成的,虽然在合伙人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但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
(3)自保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
(4)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以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是以等价有偿原则而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
5. 保险单
【答案】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指通常所说的书面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所记载的内容是双方履约的依据。
二、简答题
6. 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及其意义。
【答案】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①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既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险合同生效及在存续期间保持效力的前提条件。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损。
②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第一,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出险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益。所以,必须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所具有的经济利益,即保险利益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第二,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
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那么该标的受损,对他来说不仅没有遭受损失,相反还可以获得保险赔款,这样就可能诱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谋取保险赔款而故意破坏保险标的的道德危险。反之,如果有保险利益存在,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具有经济利益,这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会认真做好防损防险工作,使其避免遭受损害。
第三,区别保险与赌博的标准
从表面上看,保险同赌博相似,都具有射幸因素,但是,从实质上看,二者毫无共同之处。保险是通过补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危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而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 而赌博是基于个人的私利,以图不劳而获。所以,为了使保险区别于赌博,并使其小成为赌博,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只有在经济利益受损的条
件下,才能得到保险赔偿. 从而实现保险补偿损失的目的。
(2)最大诚信原则
①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而言,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告知和保证。
②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
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是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从理论上来说,该原则适用于保险双方当事人。在实践中,更多的是体现在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这是因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情况最为了解,其之所以要求投保,就是意识到危险的存在,欲把标的的危险转嫁给保险人。而对保险人来说,由于保险标的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对保险标的具体情况除了调查所得以外,了解甚少,主要是根据投保人的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适用的费率。如果投保人陈述不实或有意欺骗,将会误导保险人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损害保险人的利益,所以特别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遵守最大诚信原则。
(3)近因原则
①近因原则的含义
近因原则,是指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其中近因,不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与损失结果最为接近的原因,而是指促成损失结果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②近因原则的意义
在保险实践中,保险标的的损害并不总是由单一的原因造成的,损害发生的原因经常是错综复杂的,其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的是同时发生,有的是不间断地连续发生,有的则是时续时断地发生,而且这些原因有的属于保险责任,有的不属于保险责任。对于这一类因果关系较为复杂的赔案,坚持近因原则,有利于正确、合理地判定损害事故的责任归属,从而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损失补偿原则
①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保险赔偿的目的是弥补被保险人由于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②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
损失补偿原则体现了保险的宗旨,即确保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可以获得经济保障。同时又要防止被保险人利用保险从中牟利,从而保证保险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
损失补偿原则有两个派生原则:①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