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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试论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

关键词:网络版权侵权;管辖依据;地域管辖;管辖顺序

  摘要


目前国家施行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版权侵权有关的管辖问题的规定缺少层次的区分,可操作性较低,以致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例并未结合案件本身的特点而选择适当的管辖法院,而是简单粗暴地与普通版权侵权案件采取相同的“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进行了处理,基于上述背景,笔者以《试论网络版权侵权的地域管辖》为题,拟对网络版权侵权案件的地域予以探析。

本文的写作除引言外,包括以下四章:

第一章从网络版权侵权的概念及特征谈起。区分出网络版权侵权纠纷不同于一般版权侵权纠纷的特点,主要包括: 1、侵权主体多元且不易识别;2、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3、侵权方式多样;4、侵权目的的非营利性;5、侵权速度快范围广;6、侵权证据难以留存。

第二章介绍了大陆法系及英美法系关于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理论,进而指出了网络时代对于传统管辖权理论的两点挑战:一是被告及其住所地难以确定从而导致原告就被告原则难以适用;二是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导致对侵权行为地管辖产生异议。随后我整理了关于网络版权侵权纠纷管辖的几种学说,包括新主权理论、管辖权相对论、网址管辖论及技术优先管辖论,并逐一分析了其合理性及其局限性。

第三章对我国网络版权侵权管辖制度进行探究。首先理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最新的司法解释。通过对法条的逐层分析对我国网络版权侵权管辖制度进行解读。在后半部分通过对近几年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的分析,指出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在实践应用中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三:一是原告与被告各自主张其住所地有管辖权而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二是涉外网络版权侵权纠纷中,国外当事人争夺管辖权的情形;三是对于扩张后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数量增多后造成当事人滥诉的情况。

第四章是网络版权侵权管辖制度之构想。通过探寻网络版权侵权的管辖依据分别探讨原告住所地管辖、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协议管辖及最密切联系地管辖的适用性,从而在最后部分提出对网络版权侵权管辖规则进行重新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