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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大学社会学院保险学原理(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合同的解除

【答案】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独的行为。即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或法律赋予,或合同中约定),使合同的一切效果消失并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在实践中,保险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任意解除三种。

2. 保险人

【答案】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各国法律一般要求保险人具有法人资格,但并非任何法人均可从事保险业。只有依法定程序申请批准,取得经营资格才可经营,此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如果保险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所订的保险合同无效。如属超越经营范围,合同效力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年龄误告条款

【答案】年龄误告条款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指投保人在投保时误告被保险人的年龄,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或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或向投保人退还多缴保费,或者根据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予以调整保险金额。如果发现投保时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超过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度,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将已收的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给投保人,但是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后发现的除外。

4. 财产保险基本险

【答案】财产保险基本险是指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的财产物资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财产所面临的基本风险责任的财产保险,它是团体火灾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

根据我国现行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该险种承担的保险责任如下:①火灾。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②雷击。指由雷电造成的灾害,包括直接雷击和感应雷击两种。③爆炸。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④飞行物体和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如果该项责任涉及到第三者的责任,则保险人可以先赔后追,即依法行使代位追偿权。⑤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破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及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亦予以负责。⑥必要且合理的施救费用。除上述责任外,其他均属于财产保险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5. 保险基金

【答案】保险基金是指由专门的保险机构根据不同险种的保险费率,通过向参加保险的单位

或个人收取保险费的方式,建立的一种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受到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所致经济损失或满足被保险人给付要求的货币形态的后备金。保险基金的特征有:专用性、契约性、互助性、科学性和金融性。

保险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特殊形态,从经济范畴的本质属性上考察,它与其他形式的后备基金在性质上是互异的。财政集中型的国家后备基金是国家凭借政权的力量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无偿的,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互助型的后备基金是一种合伙出资的共同体共同出资形成的,虽然在合伙人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但他们之间不存在商品交换关系; 自保型的后备基金则是一种自担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而保险基金则是体现着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以等价有偿为原则的商品交换关系。可见,保险基金是以等价有偿原则而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

6. 网络营销

【答案】保险网络营销是保险公司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和功能,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在线完成保险交易的一种销售方式。具体来讲,就是客户通过进入保险公司的专业保险服务网站,在网上选择该公司所提供的保险产品,如有意愿投保某一险种,则在网上填写投保单,提出投保要约,经保险公司核保后,作出同意承保或者拒绝承保的回复,由投保人在网上或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向其寄发保险单的过程。

根据具体营销方式和运作内容的不同,保险网络营销可以分为无站点网络营销与基于企业站点的网络营销。无站点网络营销是保险公司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而是利用互联网上的资源(如电子邮件、新闻组、其他网站等),开展初步的网络营销活动,属于初级的网络营销。保险公司一旦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就可以进入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营销阶段。

7. 市场支配力

【答案】市场支配力是指一个或多个销售者或购买者对他们所交易商品或服务的价格的影响能力。在竞争性市场中,销售者或购买者是价格接受者,他们与市场规模相比是非常弱小的,不可能对价格造成影响,所以他们不具有市场支配力。如果某些市场参与者能够影响价格,那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就失效了。市场支配力产生的原因很多,如政府设置的市场准入壁垒、规模经济、绝对成本优势、产品差异或价格歧视等。

8. 风险

【答案】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是可以被感知和认识的客观存在:①风险的这种定义强调的是“损失的事件”的存在。②定义中的“事件”并非特指“不幸事件”。因为风险不仅与损失相联系,而且与盈利相联系。③定义中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在含义上有一定的区别。可能性指客观的存在,不确定性仅仅是风险的特征之一,并不包括风险的全部。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以及发展性等方面的特征。

二、简答题

9. 简述损失赔偿的限制条件。

【答案】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但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损失赔偿原则要求,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的数量受到实际损失、合同和保险利益的限制。

(1)损失赔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在补偿性的合同中,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保险赔偿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全部损失时全部赔偿,部分损失时部分赔偿,只在重置价值保险中存在例外。重置价值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来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其目的在于满足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进行重置或重建的需要。在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下,保险人按重置或重建费用赔付时,可能出现保险赔款大于实际损失的情况。

(2)损失赔偿以投保人投保的保险金额为限。损失赔偿还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以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金额只应低于或等于保险金额而不应高于保险金额。这是因为,保险金额是以保险人已收取的保费为条件确定的保险最高限额,超过此限额,将使保险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即使发生通货膨胀,仍以保险金额为限,其目的在于维护保险人的正当权益,使损失赔偿同样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约束。

(3)损失赔偿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以被保险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和最高限额,即被保险人所得的赔偿以其对受损标的的保险利益为最高限额。如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受损时,被保险人的财产权益若不再拥有,则被保险人对该财产的损失不具有索赔权。债权人对抵押的财产投保,当债务人全部偿还债务后,债权人对该财产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即使发生标的损失,债权人也不再对此具有索赔权。

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上述三个限额同时起作用,因此,其中金额最少的限额为保险赔偿的最高额。

10.试列举4种直接保险销售渠道,并说明其优劣。

【答案】保险直接销售渠道主要有:公司员工销售、门店销售、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直接邮件销售等。

(1)公司员工销售,

即保险公司利用自己公司的工作人员对保险消费者直接提供各种保险险种的服务。

优点:保险公司自己的员工直接面对消费者推销产品能够增强可信度和说服力,能够代表公司的形象和利益,能够跟踪服务,对销售的整过过程给予全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售后服务。

缺点:它要求适应于规模庞大,经济实力强,分支机构多且平衡的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如办公地点,各种设备,大量的专业营销人员,这样不仅增加了很多额外的费用,还增加了营运的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长远收益。

(2)门店销售

即保险公司通过开设多网点销售服务点,来为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优点:有固定的营运场所,